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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棺论定


  一个小偷,当场被捉了个结实,送到公堂之上,他都会死不承认,即令承认啦,他也有天大的理由为他的行为辩护。这种天大的理由,可能是真的,但也可能是假的。清王朝末年,我老人家在北京上学堂,住在口袋胡同,一天黎明时分,忽然间喊声震天,原来捉住了一位贼先生。月色朦胧中,看他不过十七八岁小子,已把隔壁那家新娘子的首饰盒俘到了手,刚翻墙出去,那时候还没有巡警,但却有更夫,该更夫打完五更,正垂头丧气回家睡觉,目睹有人飞檐走壁,不禁大声喊曰:“捉贼呀!”恰好有个起早的家伙从对面走过来,前后夹击,只好落网。该小子最初还用头撞更夫的尊肚,打算猛闯,可是大家蜂拥而上,把他打得头破血流,一致公决送班房。这一送不当紧,至少要挨五十戒尺。该小子一听,魂飞天外,“忽冬”一声跪下,哭曰:“各位老爷,可怜小的还有八十八岁老娘,真要活活饿死呀。”呜呼,为了家贫亲老,偷点东西也算不了啥,大家心里一软,就放他走啦,有些好心人士,还纷纷塞给他一些碎银子。可是过了一会,忽然有人曰:“哎呀,不对劲不对劲,他怎么有八十八岁老娘?那老娘七十岁生他呀?追!”可是追到胡同口,连鬼影子都没有矣。
  这贼先生真是绝顶聪明,在无可奈何中仍能找出人人点头的理由,长大之后,恐怕准是一个“伟大不掉”。不过我们不研究这些,而是有点感想,那些吝于赞扬的朋友,似乎也各有各的“八十八岁老娘”。其中一个老娘,昨天已介绍过啦,权势崇拜狂的结果:官崽绝不赞扬小民,而只捧更大的家伙;有钱人绝不赞扬穷小子,而只捧能教鬼推磨的;大学堂教习绝不赞扬中学堂教习,而只捧可以使他出国讲学的。
  第二个老娘就是“盖棺论定”。记不得哪一部电影矣,女主角是一位水性杨花,见一个爱一个,绿帽子向丈夫头上雪片飞来,可是男主角爱她硬爱得如痴如狂(这跟她太漂亮有关,如果她跟柏杨夫人的长相一样,恐怕第一次就到了底)。后来夫妻二人双双到非洲探险,迷了道路,女主角竟死在沙漠之上,男主角把她安葬已毕,叹口气曰:“你这才算真正地属于我。”
  盖人死啦,大局已定,再不能出花样啦,王太太就王太太,张太太就是张太太,变不成李太太、刘太太矣。
  我们用一个谈情说爱的电影来解释盖棺论定,好像不够有学问,有学问的人遇到这种场合,一定引经据典,祭出大堆“圣言”,用以服众。那么我们不妨也来一个学院派,此话仿佛出自《晋书》,曰:“大丈夫盖棺事方定。”意思是说,人活着的时候,容易变化,赞扬得太早,或称颂得太早,往往弄得无以为继。诗不云乎:“周公握发吐脯日,王莽谦恭下士时,假如当日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必须等他们送进了殡仪馆,再不能人心大变,那才算数。
  这些话有它的道理,确实是这样的,太早的赞扬和太早的称颂,一旦遇到中途停电,就实在使人沮丧。台湾刚光复不久,有一件轰动一时的社会新闻,迄今二十载矣,仍震撼人心。那就是陈素卿女士自杀殉情,她在她的遗书上,把她的男朋友张白帆先生形容得天花乱坠。时日既久,早忘记原文啦,但有一点却再也忘不了,那就是,她说她的男朋友是如何如何的好,好得不像话,他甚至都没摸过她(完全廉价小说上那一套),如今,她既嫁不了他,就成全他,一死了之,但愿来生结为夫妇。(该绝命书文情并茂,可不像柏杨先生这种粗线条,读者老爷如兴趣盎然,只好请翻翻一九四九年的报纸。)
  女孩子失恋而死,并没有啥,有啥的是这种高贵的情操。当时国立台湾大学堂校长傅斯年先生,深爱感动,就提倡为陈女士立一个铜像。社会人士,纷纷响应。可是结局却奇峰突起,盖三作牌左查右查,又加上陈女士阴魂不散,终于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情郎不但摸过她,而且简直是简直啦。本来二人约好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谁晓得情郎早已安排下抽腿之计,用陈女士的口气,先拟好一篇把自己恭维成大情圣的绝命书,教她照抄一遍,然后骗得她先行服毒,而自己临阵脱逃。事情真相一经发现,傅斯年先生第一个没光彩。
  我们介绍这件往事,不是翻旧账,而只是介绍当时对傅斯年先生的那些评论,几乎一致挖苦他阁下是“好事之徒”,说他不应该还没弄清楚底细哩,就冒冒失失地乱发动,为一个普通女孩子折腾,有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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