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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怪事


  中国拥有五千年传统文化,不能说不悠久,然而怪事也就因此越多,妇女缠小脚便是伟大的怪事之一。把女人一双天足,硬生生地断筋碎骨,缠成一团废肉,纵是禽兽,都不致如此残酷,独中国的传统文化,硬是这般,甚至歌颂之声,不绝于耳,历史上到处都有赞美“莲瓣”的文献,却无一篇反对的大作。究其实际,小脚不但不方便,而且也不美——既不悦目,又奇臭难闻,真不知道几千年来,中国女人像疯了一样去大缠特缠,原因何在?
  现在,小脚这回事总算已经过去,当时人们严肃得不得了的事,今日一想,怎么也禁不住汗流浃背,而且再也弄不明白,为啥一定要那样。不过,前面已声明过,历史越久,怪事也越多。小脚虽去,武侠小说却逼面而来。武侠小说之对于小脚,因为小巫之见大巫,算不了个啥,但其劲头却足可以望当年缠小脚的项背。大人先生提倡于上,亭子间文人呐喊于下,苦矣哉的只是一些女人和读者。小脚不过摧残人的身体,武侠小说却摧残人的心灵,小巫好像更高一筹。
  最近一期的《文坛》杂志上,有一专辑,曰:“在科学法治的时代下,谈谈武侠小说的风行和影响”。由各家笔谈,约二万余字,言简而意赅,我想仅这个题目就可说明武侠小说是怎么一回事。“科学”和“法治”,是中国人连做梦都梦不到的境界,看见美国的科学,看见英国的法治,有时候简直羡慕得连口水都要流出来。好容易一点一滴建立起的心理基础,却被武侠小说迎头痛击,怎不教人生出一种无聊之感乎哉。
  武侠小说最大的特点就在不科学上:越是武功高的女侠,越是漂亮得不像话的二十岁左右的少女;越是了不起的祖师爷,越是又脏又烂又弱的老头。但一旦动起武来,口吐红丸,手掷飞剑,百里之外,取敌人首级,如探囊取物。而且气功绝伦,在水面上乱跑,如履平地,从喜马拉雅山一跳,只听耳旁风声呼呼,睁眼一看,已跳到了长安城。其次的特点则是“反法治”的焉,虽然那些可敬的侠客们杀的全是贪官污吏,看了使人心里舒服万状,但其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则是事实。本来,这年头也真教人盼望有大侠出现,以平民愤。但武侠小说却导人以躲避现实,平愤反而成了次要,有点得不偿失。
  问题是,连那些曾经指天誓日,提倡“战斗文艺”的官报,都在大载武侠小说,则既无权无势,又无地盘的穷作家们,瞎嚷嚷个啥。
  俗云:世界上有两“端”绝不可犯,一是武人的锋端,一是文人的笔端。盖你得罪了武人,免不了把你弄去修理一番,然后将头割掉,以示薄惩;你得罪了文人,当你威力足可杀他、关他时,他乖得像真的一样,可是等你一旦死亡,或一旦失势,他随便揭你两张底牌,大笔一挥,能使你活着无脸见人,死后子孙蒙羞。尤其是文人对文人,更很少挺身而出,择善批判。无他,恐惹祸上身,招架不住。
  去年(一九六○)胡适先生曾对武侠小说表示轻蔑,发表了一段“武侠小说荒谬”的谈话,盼望改写“推理小说”,结果引起一批武侠小说的作者大肆咆哮。幸亏那些咆哮只限于窝里反,没人听见,但其有撒泼之意,昭然若揭。盖胡适先生希望他们写“推理小说”,这是一种典型的“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是不能也。犹如希望三轮车夫改行去开喷气机一样,他如有此本领,早不武侠了矣。
  一个武人最低的条件,他应该分辨出什么是大炮,什么是步枪。一个文人亦然,他至少应该文字通顺。自从盘古立天地,从没有听说有文字不通顺而竟敢写小说。然而奇迹也就在此,有些武侠小说却硬是不通得出奇,这种人写武侠已经吃力,再教他去推理,真能推掉老命。
  推理小说在某一个角度来着,比文艺小说都难。莫泊桑先生的《项链》,乃上乘之作,可是,如改为推理小说,却失败得惨。玛蒂尔特夫妇在丢掉项链,并借款赔偿之始,为啥不向原主人说明详情乎,而必须等还完了债之后才说?文艺小说可如此剪裁,推理小说却必须交代明白,四面八方都需要照顾周到,而无一句懈怠。如常山之蛇,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刻刻扣情人理。于是,恐怕把目前这些武侠小说的作者打得稀烂,他们也写不出。胡适先生之议,无怪行不通。
  继胡适先生之后,《文坛》杂志上的专号,犹如戳了马蜂窝,五年前文化清洁运动,反对内幕杂志时,负责人也曾被螫得面青目肿,结果内幕杂志还是倒掉。现在有人大张旗鼓反对武侠小说,虽不会马上见效,但不足馁,大家一齐在说理,总有一天能得到读者先生裁判也。
  (柏老按:以上种种,乃我老人家一九六○年代的见识。一九八○年代,这见识改变,变成原则上不反对武侠小说。今日之我,所以与昨日之我宣战,是感觉到,只要中国法治精神不立,小民就只好喜欢武侠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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