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哥            
  



    小别,原先不是贼,后来,他做了贼,但现在他千真万确不再是一个正式的贼了。
    有一本以他为原型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悔过小说,还改编成采用真实手法的电视
剧,导演独出心裁,让生活中的他扮演电视剧里的他,产生一个小小的轰动。于是,立地成
佛,他就成了好人了。
    更不用说,写这本小说,和接着趁热打铁改编电视剧的王七一,过去叫我李老,现在叫
我老李的一位同事,那更是好人中的好人。
    “不能把人看死,人是会变的,不是变好,就是变坏!”居委会的一位大婶,一再对我
说,“我们这个社会制度多么多么的优越啊!连皇帝都改造过来,战犯改造过来,小别又不
是皇帝,又不是战犯,怎么会顽固不化,非走死路一条呢?他改好了,真的,这个小伙子,
我可以向你保证,他是我们教育改造好的典型。一直在街道维修队当小工,干得不错,住户
多次表扬他,信都送到我们居委会来……”
    这位大婶很会讲话,而且也很喜欢讲话,如果我愿意继续听下去,她肯定会给我接着做
有关人的变化的大报告。最后,她很成熟地在肯定的基础上否定,“是要变的,可也保不齐
不变。有的人能变,有的人也许永远不会变……”
    这辩证法运用得多地道!于是我不得不相信我的同行,悔过文学作家王七一经常大声疾
呼的“潜移默化”论,是有极其深刻道理的了。
    这位大婶要是老在家里,围着锅台转,柴米油盐,怕说不出这一套一套的“喀”。她是
居委会干部,也就是从事那种被不怀好意的人,污蔑为“小脚侦缉队”的工作,接触的不再
是臭鱼烂虾,破菜帮子,处理西红柿,而是大大小小的干部。在中国,当干部的一大特点,
就得嘴溜,要能讲,讲政策,讲道理,讲社论,讲精神,讲得唾沫星子乱溅,讲得舌干口
燥,喝杯茶,再讲。
    无论怎样拙于言辞的人,日久天长,也会在干部圈子里熏陶得口齿流利,头头是道了。
我的同事王七一,据说早先在屯子里当文书的时候,是个结巴。革命洪流将他卷进文学领域
以后,很多年,他的作品,远不如他在政治运动中的批判发言来得精彩。
    我不想听她讲下去,“我老早以前采访过小别,那时还没人给他写书。现在,如果没有
什么不方便的话,我想找他聊聊!”
    “你是记者?不是作家?”
    我已经把介绍信,工作证,早放在她面前,她翻来覆去验明正身以后才让我坐下谈的。
    “我一进屋,就对你说过的,我不是记者,是一个写书的人。”
    “噢,跟王部长一样!”
    “哪个王部长?”
    “就是写电视剧的那位——”
    “哦!”我马上明白她指的是王七一,可他什么时候提拔成部长的,我们同在一个部
门,怎么从未听说过呢?不过,我知道,他想当部长,倒是久远的志向了。
    “还要写这个小别啊?”她顿了一下,有点不以为然:“电视都拍过了!”接着斜着眼
睛不怀好意地打量我。我知道为什么,自从王七一写了小别以后,他成了特殊人物。街道既
觉得改造这个失足青年有一份光荣,但又感到这小子归他们管是个负担。
    这一点我相信,小别不是一盏省油灯。
    其实,我并没有写他的意思,只不过他昨天傍晚急急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想找我。可在
电话里又不说什么事,吞吞吐吐。
    我追问了两句,小伙子似乎不想急于找我了,一个劲地说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把电话挂
了。于是,我想我该来一趟。可我不愿直接找他,那太*獱嗦,街道维修队的干部,是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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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浮*
    “那个姓王的作家,没从这个小子身上少捞吧?”大婶问我。
    “谁知道。”
    “又是电视又是书,脸都胖了一圈,他住我们居委会这一片,早先没瞧出他有这份能
耐。”
    我只好说:“那当然是小别转变得好——”
    老大婶高深莫测地一笑。
    “你意思是——”
    她连忙否认:“小别虽然变得不错,怎么说都是工读学校出来的,底子潮,是不?当然
我们不应该那样看人,可是,老来把他树为榜样,同志啊……”这种语重心长的口气,和王
七一看一些他不赞成的作品时,腔调是一模一样的。
    我再一次让这位大婶放心,“我不写他,更不树他。只不过来看看,他跟写他的那本书
里的他,是不是那么一回事?”
    “这就好,这就好……”她心领神会,而且颇赞成我这样干,马上拿起电话,很客气地
给维修队头目说,准小别半天假,有位李同志要向他了解一点情况。送我出居委会时,这位
大婶要我证实:“那位作家,听说就因为写了这本书,当了官?”
    我笑了:“他不写书也能当官!”
    “为什么?”
    “他给自己算过一命,五十九不发,六十发,六十不发就发不了啦,烧香磕头,求保护
神得来的。”
    老太太认为我不真诚,便不想和我谈下去,把门啪地关上了。
    我还没走到维修队,一眼就在胡同口的个体饭铺里,看见了这位等待着我的改悔典型。
那样子,既想不到他是个专门对付抽水马桶的管道工,更想不到两年前在拘留所,在工读学
校呆过。眼下他那高级牛仔服,名牌运动鞋,劳力士金表,进口太阳镜,一身穿戴,不像大
款,也像小开。
    “扎啤?”他问我。
    “好吧!”我准备掏钱。
    “骂人吗?”他止住了我。
    “怎么啦,小别,你发洋财了?”
    他点点头,掏出来的是美元,“你算说对了!”
    这年头,凡发财的,满街握着大哥大神气活现的大款们,像小别这样从局子里出来的主
不少。我知道,他下了班,在干第二职业,所以,我总是在上班时间找他。“肯定,你现在
不是干私活,在办公司吧?”
    这小子诡秘地一笑。
    “看样子,老兄你这钱好像有点来路不正?”
    冒沫的啤酒放在面前,服务员走开以后,他才轻声地说:
    “告诉你吧!我又下海了,老李!你别笑话,我一直也是贼心不死的。”他像说别人的
事情一样,半点也不脸红的。
    “想不到你到底还是重操旧业!”
    “这有什么?”
    “又是哪些坏小说使你走上堕落的路呢?”
    他赖皮地一乐,“我也正在琢磨,要王七一将来再写书,好编给他听!”
    “你呀!你呀!……”
    “老李,我打电话给你,可不是向你承认什么错误的。”小别说。
    我笑了:“你从来不认错的,除非为了争取早日释放出去!”
    “看,你别正而八经地开导我,行不行?”
    “我可不想给谁当导师,并不是我谦虚,也不是不够资格,而是我看到那些想给我当导
师的人,实在他妈的讨厌。所以,你放心,你讲,我听,好不好?”
    其实一个人,水平太差倒也无所谓,狗屁不通也没有关系,写不出文章,或写不好文章
都不在话下。别装圣人,还装个假圣人,那可就没劲透了。成年一辈子抬头不见低头见,谁
还不知道谁吃几碗干饭?偏像得了羊角疯似的,一来劲,那副做作出来的或一本正经,狗脸
生霜,或痛心疾首,世界末日的德行,令人作呕。
    “我这几年真洗手了,你信不信?”
    我想他这话大概不假。
    “可我昨天到一位你肯定听说过的,那个挺了不起的太太家,去修下水道,那美元就在
我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把我心痒得没有办法,我差一点要剁掉我的手,你猜最后怎
样?”
    “你都顺手牵羊了,问我——”
    “是这样,不拿白不拿,我想了想,也就不必客气了。”
    “人各有志,小别,你一定要堕落,一定要走回头路,是你的事。不过,我提你个醒,
小别,你可是王七一使出吃奶的劲,好容易树立起来的榜样。万一你失手,被当场抓获,那
本写你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小说,怎么交待?你不替你想,你也得替我们那位假圣人想想
——”
    他一笑,很潇洒。“喝!什么时候,你点家高级饭店,我请客!”
    小别不但穿得挺像个样,行为举止,也是很成气候的。我第一次去工读学校,在车间里
第一眼看到他,我以为他是管教人员呢!我也去他的家拜访过,小别的父母都在郊区中学教
书,是两位很忠诚于教育事业的老师,一直坚守工作岗位,从未要求调回城区来。每礼拜六
下午坐近郊火车回城,礼拜一清早离家返校,小别和他奶奶还在梦乡里呢!应该说,他的家
庭环境不错,不知为什么,他有了简直改不掉的偷窃毛病。据说,他父母恨不能勒死这个丢
尽脸的儿子。哪怕揍得遍体鳞伤,管不了几天,故态复萌,哪怕他奶奶锁在抽屉里又锁在铁
皮盒子的钱,他都有办法弄到手,一点也不费劲。
    小别到百货公司,农贸市场,火车站,随便走走,就有收获。他身上向来不带钱,现用
现偷。后来,我们熟了,他给我表演过他的偷技,在明知他要扒窃我,予以严密防范的情况
下,我揣在皮夹克里的钱包,还是到了他的手里。
    “小别,你跟谁学的这门手艺?”
    他不回答,那是他的绝对秘密。我和他结识这些年,他一个字也不露。
    我当然不相信胎里带这一说,虽然他很小就有偷窃习惯,但我也不信是坏小说引导他走
上犯罪的道路。老实讲,他没有读小说的习惯,宁可看黄色录相带,看多了也腻了,按他的
说法,远不如找几个妞脱光了自己拍,自己欣赏有劲呢!当小别从事这种道德败坏的淫乱活
动时,王七一深恶痛绝的“性大潮”文学,还没有开张呢!
    王七一到工读学校采访,是不是受到我的启发,这是我不便说,他也不愿承认的事。不
过,小别一见那张道德面孔,就猜到他的来意了。每一个聪明的小偷,都是心理学家。在大
街上,不是随便见包就掏的,分人,可下手则下手,不能碰的,哪怕钱把你噎死,也不张嘴
咬钩。
    他主动向王七一靠拢,一脸忏悔,好像盼来了救星。那小子,不但人长得体面,脑子也
足够灵活,只要王七一张嘴,准能顺着他悔过自新,认罪回头的文学构思说下去。一面说,
一面观察着我们这位作家的脸色,专拣他爱听的讲。
    我能够想象得出小别如何哄这位老兄的,我提醒过王七一:“你要听喇喇蛄叫唤,就别
种地了。”
    他反过来嘲笑我:“你就是总看到生活中的消极方面,哪怕在黑暗中,也有光明的,积
极的因素,像小别,就是要求向上,努力改过,深挖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根源的一个。很简
单,他就是毁在你也赞成过的那些‘性大潮’文学手里。他听我讲了那些英雄事迹后,都激
动地哭了。”
    “小别?哭了?”我可了解那是个铁石心肠的家伙,居然会被这位三等牧师的布道所感
动,太不可思议了。
    王七一很得意:“李老,你还别不信,小伙子嚎啕大哭,哭得那份伤心!”
    等到电视剧《找到回头路》拍好,我被邀去看样片的时候,碰见也在场的小别,抓空儿
我问了他一句,“你这回算走运,逮住了一个冤大头,给你垫脚,提前毕业。”
    他一笑,因为当时有许多大小人物莅临,他不敢笑得猖狂。
    “听说你跟他哭天抹泪,痛苦得要死?”
    “他给我讲王杰啊,刘英俊啊,门合啊的英雄故事,我就被感动了呀!”
    “你还后悔说,你看了许多坏小说,中毒不浅,已经没救了什么的。”
    “他喜欢听,我就说给他听呗!”
    “我听你奶奶讲过,你上学的时候,一拿书本就犯困,都看过什么小说啊?”
    “不跟你说了,不跟你说了!”一转身,走了。
    ……
    有这样一个歪打正着的机遇,小别离开工读学校,不再作贼,至少不太做贼,也是好
事。当然,王七一瞎猫碰上死耗子,总算当了一辈子作家,有了一本代表作。此公便成了职
业传道士,到处去演说文学在促进人的堕落方面的伟大作用,顺便签名售书,推销他那本把
一个惯偷改造成先进分子的积压下来的悔改小说。“真棒!王七一!”我拍着他那虎背熊
腰,赞他一番。
    “李老,多承谬奖啦!”
    果然,他命算得挺准,五十九不发,六十发,他快退之前,被小别偷美元的那位太太家
的先生相中了,总算有了顶戴花翎,正式粉墨登场,老兄甩开马蹄袖,夹个文件包,挺像一
回事的了。从那以后,见我就很不客气地叫老李了。
    有一回,在机关院里,听他喊。
    “喂,老李——”
    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叫过我,我不以为他在叫我。
    “叫你哪,老李——”
    我站住了,在场的除我之外,没有一个姓李的。
    “正式通知你,明天来听我传达中央文件——”
    那大皮包,鼓鼓囊囊,这回王七一可捞着一个大讲特讲的机会了。谁知第二天,那一份
薄薄的文件,两分钟就念完了。那包里,装了些什么东西,便成了一个秘密。在座的其他同
事猜测,也许故弄玄虚,塞了些手纸吧?看来,有眼不识泰山,把王七一估计低了。
    小别喝完酒后问我:“再来一杯?”
    “谢谢,够了!”
    这个犯了第一次错偷了人家的钱,不想再犯第二次错,把钱花了的年轻人,举棋不定地
自言自语:“这美元怎么办呢?大把花了它?还是想办法原封不动退给他?不管怎么说,他
还是帮过我的忙的。这是我们的行规,拉过一把的人,要手下留情的。”
    在口语里,男性的“他”,与女性的“她”,是分辨不清的。我问小别,那位太太,也
就是我同事王七一上司的老婆,一个徐娘半老的电影演员,架子蛮大的,怎么可能给你这个
过去的失足青年帮忙?
    “不是她,是他!”
    “哪个他?”
    小别顿脚叹息:“唉,也怪我,老不干这行,手生眼生。我该认识他那个大公事包的,
他到工读学校来采访的时候,有个印象,怪不得觉得眼熟。那时,他包里可没有美元,人民
币也有限。冲那劣质二锅头的酒味,要在外边,我不屑下手的。小偷也是一门手艺,绝活,
不能随便糟蹋。我就跟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当着他面,用两指头把他皮包里的月票夹走
了,害他在公共汽车上挨过一回罚,后来不是写进他那部小说里吗?”
    “他?是他?”
    小别后悔不迭:“我根本不知道在房间里给那位太太按摩的男人,是他。先前没当官时
好像不像这会儿富态,我没能认出他来。”
    尽管我努力不做出大惊小怪的样子,仍忍不住好奇,“真人不露相,他还有这一手?”
敢情我这位同事正经一专多能,文武全才,两手都硬,难怪那位太太的先生如此器重,倚为
左膀右臂的股肱之臣。
    “我修完下水道,因为那女人爱搭不理的架式,有点不开心。正好,这大皮包躺在客厅
沙发上,我这双贼眼能放过吗?我一噤鼻子,就起了贼心,那味儿,可是正经茅台的酱香—
—”
    “吹过头了吧,小别,你也不是警犬,鼻子会这么灵?”
    “你不信拉倒,职业嗅觉,不会出错的。”
    “于是乎禁不起诱惑,下手了?”
    “这种钱,十之八九来路不正,不过,我只拿了一小半,你说我的思想水平是不是有点
子提高;要是放在前几年,那二十五张百元美钞,我一个子儿也不会给他剩下的。我就抽了
十张,大头还留下了。等我出门,看到停着的他的奥迪轿车,我才悟到坏菜了。大水冲了龙
王庙,我把王七一给偷了,就算是不义之财,我也不该拿他的。所以我马上给你打电话—
—”
    “小别,你打算怎么办?”
    “这不是向你请教吗?”
    按照王七一那种屯子里出来的人的习惯,这两千五百美元,是属于他个人的话,肯定要
存进中国银行去生利息的。要是公款,这个官不大,谱不小的人,才不会管呢!倘若以为他
拐款潜逃,这合黑市万把块钱似乎又少了些。也许他为太太按摩赚的血汗钱?那这数目又太
大了些。总之,百思不得其解。
    别看他一天到晚在演讲,统统不着边际,全他妈的是废话。我怎么也难从他的话里,找
到和这皮包里的美元对上号的任何蛛丝马迹。
    “还回去?”小别问我。
    免得我的同事烦恼,更主要的是免得我的这位年轻朋友烦恼,我投了赞成票。“这回扎
啤的钱,你付。下回吃饭馆的钱,我掏!”我们就分手了。
    至于小别如何把这一千美元,送回到王七一的大皮包里,而且还要人不知,鬼不觉,那
属于他的高精尖业务机密,我也不好意思打听。不过,可以相信,鬼斧神工,绝不会露痕迹
的。
    当然,一有机会见面,我就比较注意我的这位同事的脸部表情了。也真是不简单,丢了
一千美元,他像没有这回事似的。
    我可太了解这位屯子里出来的人了,他未得意时,从来是一支烟、一支烟往外拽,绝不
撒烟给别人的。而且总准备两包烟揣在怀里,好牌子自己享用,孬牌子给向他伸手要烟的。
六七千块,快八千块人民币,多少盒烟?一点不心疼,能不让人肃然起敬么?过些日子,一
千美元回到他大皮包,也未见他多么喜形于色,则更是了不起。看来,他部长的梦,早晚要
实现的,也就是时间问题了。
    那大皮包还在他手上拎着,还是那样鼓鼓囊囊的。不过,那当然是要刮目相看的了。
    我不禁想起居委会的大婶的辩证法,有的人是会变的,但也保不齐,有的人永远也不会
变,说得是有道理的。那么,我的同事,和我的年轻朋友,他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一
时还真有点想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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