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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不必辩护


  不介意让人冤枉得太多,不辩护就是不辩护。
  这种性情,大概生来如是,人生一瞬,别人要误会诽谤,且由他去,这才逍遥。
  男女结合,其中感觉已经莫名其妙,解释不出来,分手的感觉,比结合更加莫名其妙,双方想法当然已经不相同,相同便不会分开了,辩什么。
  夜里去完舞会,一身礼服还未脱下,顺手翻翻《古文观止》,翻到战国时代燕国大将乐毅的《报燕王书》,读到“君子交绝,不出恶声,忠臣之去,不洁其名”,大起知己之感。
  特别是“忠臣之去,不洁其名”两句,那是说,忠臣离国他去,不会为自己辩护洗脱任何真真假假罪名。
  乐毅曾经替燕国立下盖世功劳,但到后来,他得到的是小人的毁谤,和君王的怀疑。他离开燕国,就是留下了这几句话,风骨凛凛之余,亦足见他的忠厚。
  在感情上,这两句话一样可以用,与曾经忠于的一段爱情分手,是对方提出也好,自己提出也好,我都不会辩护,哪管对方向外界说我什么不是,我还是觉得“不洁其名”舒服些。
  要向世人交代,乐毅便不是乐毅了,要向世人交代,林燕妮也不是林燕妮了。
  当然不敢以乐毅自比,但引为知己倒是真的。
  乐毅联合了燕、赵、韩、魏、楚五国军队打败齐国,占领了七十多城,使为燕国属地,还用得着折腰自辩吗?
  人为一段感情而打了许多仗,当时心甘情愿,分手,一样用不着降格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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