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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天边

作者:肖复兴

   

  奥地利著名音乐家舒伯特,一天饿极了,他走进一家饭馆。可是,衣袋里没有一文钱。他看到桌上放着张报纸,上面有一首小诗。当即,他为这首诗谱了曲,就写在了这张报纸上,交给店主,换取了一份土豆吃。这便是有名的《摇篮曲》。舒伯特逝世后,这份皱巴巴的报纸上的乐曲手稿在巴黎拍卖,价格竟高达四万法朗……
  坐在医院产房外走廊里的长椅上,林昕已经整整等了一个上午。妻子就在那扇神秘的白门里面,不知道她此刻在里面怎么样了。林昕焦急不安,又隐隐有些激动,快要做爸爸了嘛!都快三十五岁了,才做爸爸,比他身旁坐着的年轻小伙子大概要大上将近一轮呢,人家也要和自己一样当爸爸呢!中年得子,自然心情和这些小年轻是不一样喽。
  他等得实在是坐不住了。从家里送妻子进医院,匆匆忙忙,也忘了带本书来解解闷。这些日子,他一直就是这样匆匆忙忙地过。自打妻子怀孕以后,平常的生活节奏便被打乱了。也难怪,妻子以前曾经怀过两次孕,两次都流产了。这一次,可大意不得,甚至连下楼都格外小心。自然,家里家外,一切活儿,都推到他身上了。而且,妻子说现在重视婴儿早期教育,得!这一下更忙了。什么叫早期?孩子还没生下个影儿来呢,怎么教育?听音乐,孩子在母亲肚皮里听音乐,对大脑智力开发有好处呢。林昕做饭,还得给妻子去换录音磁带,让这个不知是男是女的孩子听听什么巴赫和舒伯特。匆匆忙忙!就这样忙了十个月,一直到昨天半夜,妻子肚子疼,实在受不了,催着林昕找车上医院。不知道人家生孩子怎么样?自己家的孩子还没有生下来,已经把林昕累得够呛了。坐在医院这白色长椅上,他像坐在一只白色的小船上,漂呀,漂呀,总也漂不到岸。真是又累又闷,想打个盹儿,偏偏怎么也睡不着。
  林昕走出医院大门口,门旁有一位兜售报刊的小贩,看见林昕走出来,便注定认为林昕是来买他的小报,便笑脸迎上前来,把一份小报扬在林昕的头前:“买份音乐小报瞧瞧吧!大音乐家的小故事,又长知识又解闷……”
  林昕买下这份小报。眼下,这样的小报多如牛毛,价格却不低,明摆着是从你腰包里掏钱的。而且,登载像舒伯特这样的小故事,也是颇为时髦的。因为,现在年轻人不仅仅嘴上挂着苏小明、沈小岑、程琳、成方圆或者港台歌星为时髦,而且动不动要抬出来舒伯特,抬出来肖邦、贝多芬、帕格尼尼、大小斯特劳斯等等洋人音乐家谈论谈论,显示出几分高雅,或者称之为现代味儿的“洋”来。因此,像舒伯特这样生前穷困潦倒,而死后身价倍增的故事,简直有些像商店里卖的月饼,几乎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林昕如果不是实在坐在这里闷得发慌,决不会看这类无聊小报的。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舒伯特身前作曲,身后卖了大价钱,时间使他增值,或者说岁月使人们重新认识了以往人和事的价值,这对于人们难道没有鞭策作用吗?怎么又可以用一种不屑的态度嘲讽这种小报呢?
  林昕顾不得想这么多,他把小报放下,眼睛又瞥向那扇白门。白门静静的,像一泓结了冰的湖。也不知道妻子生了没有?是男孩?还是女孩?莫非是难产?
  清早,刚送进医院来时,诊断过后,一位年龄挺大的男大夫问妻子:“多大年龄了?”妻子告诉他:“三十三了。”大夫望了一眼妻子,又望了一眼旁边一直恭敬鹄立的林昕,脸上没有一点儿表情地说:“年龄大了,胎位又不正,如果实在不行,就得剖腹产……”那目光冷冰冰的,似乎在说:为什么不早点儿生该子呢?看!现在都晚了吧?
  果然,那大夫又说道:“你怎么不早点儿把她送来呢?现在,胎音也不正常,弄不好,要出危险怎么办呢?”
  林昕实在忍受不了他那像审犯人一样的目光。现在,到医院里来看病,简直是受罪!早点儿?早点儿?谁不知道早点儿好?可是,都耽误了!耽误了……
  “师傅,借报纸看看!”
  身旁那位也要即将当爸爸的小年轻,坐得也无聊了,把那张报纸拿过去,从头至尾都仔仔细细地看着,舒伯特挺对他的胃口。
  忽然,一声婴儿啼叫,叫得林昕心里一阵颤栗,禁不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那扇白门走了几步。
  门开了。飘出来位白蝴蝶般年轻护士,叫道:“赵志勇!”
  身旁的小伙子把报纸“啪”地拍在林昕的手中,应了一声:
  “有!在这儿!”便跑了过去,连声问:“男的女的?”
  “女的,六斤六两!”
  小伙子骂了一句,软弱无力地跑了回来,一摊泥一样瘫坐在椅子上。
  女的?女的有什么不好?难道你妻子不是女的吗?不是,又怎么给你生孩子?林昕望了一眼垂头丧气的小伙子。现在,女的比男的更值钱哩!女的比男的更能干事。外国的撒切尔夫人,甘地夫人,不都是女的?就是在中国,到大街上买东西,是个女的都比男的少受好些气。
  这确实是林昕的切身感受。可以这样讲,如果没有妻子,就没有他今天。对于女性的能力的充分认识,在林昕的心中是占有很大分量。他瞥了一眼小伙子。他太年轻了!
  林昕接着百无聊赖地翻着那份音乐小报,让舒伯特陪伴着他消磨时光,这种印刷粗劣,错字连篇,插图大多以女人线条、脸庞为主极其不伦不类的小报,他真是看不起。他真后悔刚才为什么偏偏买了这样一份小报!不过,此刻,他只能翻着、翻着……他盼望着也能听见一声婴儿的啼唤,白门打开,白蝴蝶一样的女护士叫他的名字。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行,都好!他不会像身旁这位小年轻一样,一听生的是女孩,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
  就在这时候,在走廊的窗口处传来挺响、挺扎耳的男人的骂声。那骂声极其污秽不堪入耳,显然与眼前这白净、安谧的医院不相协调。就像一片绿茵茵的草地,突然闯进来一匹乱跑乱叫的野马,一下子把草地踏得七零八乱。许多在这里等候产妇的亲属都把目光探照灯般地扫向窗口。
  起初,林昕不以为然。这样的脏话,他听得多了,别说这样穿着一身油腻工作服的工人,就是一身干干净净,文文雅雅,看样子像刚出国归来或者是马上要出国访问呢。一张口呢?照样是荤的、素的一起来。这叫做:一身西装革履,满口污言秽语,现在,有些年轻人以骂人为荣哩,而且有的女孩子的嘴上也愿意不时地挂上点儿零碎。这大概是文革的流韵遗风吧?犯不上大惊小怪,也不必去责备这帮年轻人。
  林昕依然翻着那张小报。舒伯特的故事虽然不怎么有意思,却也在帮助他驱散些寂寞的心绪。可是,这骂声依然不绝于耳,他忽然觉得声音是那样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一样,它不禁放下报纸,抬起头来,望望窗口。那是几个穿着油渍麻花工作服的工人在修暖气管。眼瞅着天要冷了。他们边干活边骂边笑。这里面有他们独特的本事,但是,那几个人里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林昕实在想不起来这声音究竟是在哪里听到过了。仅仅是像!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的。就像前些日子电视台播放《北京运动服装一瞥》时的解说颇像早已死去的邱岳蜂的声音一样。
  林昕又在翻他的那张报纸。他一边骂着、鄙夷着这张小报,一边在不住拿它解闷,打发时光。
  “呢!我说你是怎么回事,狗把你尾咬走了怎么着?愣那儿干什么呀?快过来呀……”
  忽然,那熟悉的声音又从窗口里传来了。这句话,可千真万确太熟悉了!而且肯定是听过的,差不多是一个内容呢!就仿佛这句话是明明白白冲他林昕甩过来。林昕禁不住又抬起头来望去,他在寻找着刚才说话的人,也在寻找着自己以往的记忆。
  骂人的人和林昕年纪差不多,不过,看上去显得更苍老些,头发长长的,像顶着个老鸽窝。下巴倒是刮得铁青铁青的,透过窗户的阳光打在上面,反照着光亮。他正冲站在前面拿着大管钳的年轻小工人大声招呼着,显然是责怪他愣着没有及时把管钳递过来。
  “快点儿呀!你耳聋了?”
  还是这熟悉的声音。这样的话,林昕觉得自己肯定听到过。可是,他确实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听到过了。眼前这个一身油工作服的工人,他不认识。
  那工人大概脾气太急了一点儿,嫌他的小徒弟还没有把管钳递给他,便自己上前几步,跑过来拿管钳。就在他向前跑的时候,他忽然竟然眼睛那么尖,那么亮,一下子便认出来坐在前面不远椅子上的林昕,管钳也顾不上拿了,三步两步跑过来,粗葫芦大嗓儿地叫着:“哟!这不是林昕吗?”
  林昕愣住了。他呆呆地望着这一脸油污和汗水的工人。
  他实在想不起这个人是谁了。
   

  跑过来的这位工人,望着林昕疑惑的目光,笑了笑:“想不起来了?”
  林昕抱歉地笑笑。
  “使劲儿想想,把吃奶的劲儿使出来!”
  旁边的人乐了。林昕尴尬地摇摇头。
  “你呀,贵人多忘事!我是吴天亮呀!”
  啊!吴天亮!他竟然就是吴天亮!立刻,像接通了电源,记忆之中一串明亮的灯都闪烁起来。
  十六年前,在北大荒农场里干活。那时候,吴天亮就是二齿钩挠痒痒——一把硬手哩。他长着一副虎背熊腰,比现在还要壮实。不管是进完达山代木,还是下挠力河捕鱼,或者是扛着二百斤小麦的麻袋入囤,他都是首屈一指,林昕,天生瘦得像风干的鱼,肩膀薄得像树叶子,干活最不行。因此,常常因为不敢下河或者是扛木头压弯腰,而受到大伙的奚落。他尤其怵头的是扛麻袋入囤,那三级跳板横在跟前,颤颤悠悠,像是一直插进天。站在跳板上,稍稍不留心,腿肚子一打颤,就能掉下来。听说有的队里有人从上面摔下来,不是摔坏了尾椎骨,就是摔坏了耻骨呢。而且,那灌得满满腾腾足足有二百斤小麦的麻袋往地上一戳,膀大腰圆,快到了林昕的肚脐眼,他看着就眼晕。每逢到这时候,他都格外想家,想妈妈。他都有一种放逐天涯的感觉。远在天外以外,孤零零的,像一只凄凉的雁,飞在北大荒这儿来了。什么时候再能飞回家呢?……高高颤颤的三级跳板,像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巨蛇,在一步步、一口口吞噬着他的心。他咒骂着这跳板,这麻袋,这粮囤……他恨不得长上双翅膀,立刻从这天外之外飞回家。妈妈是绝不会这样对待他的,不会让他扛起二百斤重的麻袋上跳入囤……
  “呃!我说你是怎么回事?狗把你的尾咬走了怎么着?愣在那儿干什么呀……”
  正在他冲着粗粗的麻袋发愣的时候,身后传来粗鲁的话声。这就是吴天亮。凭他膀大腰圆力不亏的劲头,扛着这一麻袋自然易如反掌,因此,话语之中,明显流露着对林昕的鄙夷不屑。
  林昕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语气和目光,那一年,林昕刚刚来到北大荒,吴天亮比他早一年来的。刚到北大荒的第一夜,林昕想家,睡在烧得滚热的大炕上,怎么也睡不着,大半夜里竟忍不住哭了起来。声音起初是饮泣,后来实在控制不住,越来越响,把睡在旁边的吴天亮惊动醒了。他揉着眼睛嘲骂起来了:“你是属夜猫子的怎么着?大半夜的嚷什么?”结果,把一屋的人都吵醒了,纷纷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林昕,弄得林昕好尴尬……现在,他又诚心在看林昕的笑话了。林昕回过头,瞪了吴天亮一眼。
  “扛呀!”吴天亮叉着腰叫着号。
  林昕咬咬牙,弯弯腰,艰难地扛起这二百斤麻袋,刚刚直起身来,哗啦——,麻袋里的麦子颤悠悠,洒出来一地,不管它。扛着麻袋,他上了跳板。没走几步,他身后跳板上响起咚咚砸夯一样的脚步声。不用问,是吴天亮。林昕越想走快点儿,脚底下的步子越像灌了铅一样。而身后的吴天亮就像督军,就像催命鬼,故意把脚步声弄得山响,把跳板弄得颤颤悠悠、晃晃落落像摆着秋千。
  跳板下面的人都不干活了,叫着,笑着,瞅着热闹,仿佛在瞧着一场精彩的马戏。不用说,林昕的样子是多么狼狈,而吴天亮是多么得意洋洋了。
  林昕越发心惊胆战,腿肚子发软了。他真恨身后这个催命鬼吴天亮,恨不得把这麻袋砸在他的脑袋上。
  “快点儿呀!别像小脚老太太在这儿扭嘿!”吴天亮还在身后催。
  底下的笑声更响了。
  一不留神,身子一晃,肩膀上的麻袋倒了,炸弹一样掉在地上,落地开花,麦子洒了一地。他左摇右晃,最后怎么也站不稳,从跳板上摔了下去。
  林昕的左腿摔折了。他疼得直冒汗,怎么也爬不起来。这一下,大家吓坏了,忙去把队里的卫生员找来。卫生员叶彩屏,也是北京知青,一见林昕这副惨状,先不怪别人,倒责备起林昕来了:“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笨!人家都摔不下来,偏偏你摔下来了呢?”
  瞧!老太太吃柿子,专拣软的捏!队里,是个人就可以欺侮他。林昕真恨这个恶作剧的吴天亮。
  他就这样和吴天亮结下了不解之缘。
  现在,吴天亮竟如此出其不意地突然出现在林昕面前,仿佛是从那天边之外飞来的。林昕觉得有些恍惚隔世之感。他一时分不清到底是时间过得太快还是太慢。在这一刹那,林昕真有些觉得,他们并不是在这白色的医院里重逢,而又是在那北大荒一片皑皑白雪中相遇一样。在那一片雪原中,他们一起走过无数个来回。北大荒的雪原,纤尘不染,玉一般洁白无假。呵!青春!十七年前的青春,那时,他们都才只有十六岁!他们是在那块寒冷也温暖的土地上度过的呀……
  不过,对于吴天亮,当时,林昕还应该感谢他才是,因为如果不是这次摔伤,也许他还没有那么多机会,和卫生员叶彩屏接触。叶彩屏属于那种刀子嘴,豆腐心的姑娘。人长得蛮漂亮,弯眉俊眼,齐耳短发,即使在冬天穿着肥肥大大的军便服,束着条宽皮带,让人觉得也是英姿飒爽,遮不住女性的几分妩媚,叫人看着像《沙家浜》里的卫生员小凌。如果不是她及时把林昕送进医院,也许,他那条腿就保不住了呢。
  她赶着队上那辆马车,送林昕上农场场部医院时的样子才逗呢。马根本不听她的话,总是往路边的草丛中走,去啃青草,气得她一会儿一下车去拽马。不过,终于马车被她赶到医院。林昕躺在马车上,望着汗水湿了她的衬衫,顺着她的秀长的脖颈往下淌,心中充满感激,和感激之外更为复杂的感情。
  出院的那天,又是她来接的林昕。这一次,她没赶马车,不远处,路边停着一辆拖拉机,是吴天亮开来的。
  “谢谢你!”林昕总想对她讲些什么。因为住院这两个多月,她来看过他几次,每一次还给他带点儿罐头之类吃的,可是,话到唇边,便剩下这三个字。
  “谢什么!这是卫生员的差使!”她却这样回答。林昕感到一阵失望。
  坐在拖拉机后面的挂斗里,吴天亮从驾驶室里扔上来一件破皮袄,说了句:“天凉,铺上点儿!”
  他把皮袄推给她,她又推给他。
  “你的腿还没有完全好利索,快别假来劲儿了!”叶彩屏一讲话,就能噎人一个跟头。
  他只好铺上了。坐在软乎乎的皮袄上,望着田野的景色。已经是深秋了,北大荒别的树木都已凋零了叶子,只剩下柞树叶子依然顽强地挂在枝头,红彤彤的,像镀上了一片金子,闪着耀眼的光亮。远处天边的地平线处,飘浮着迷蒙而变幻的地气和白花花的霜花,又像给这无边而苍浑的大地镶上半圈银边。这寥廓而美好的景色,让林昕遐思悠悠。他忽然一动不动地望着叶彩屏,心里簇发着一股朦朦胧胧的冲动,像一股潮水在他的周围冲撞着。一个漂亮的姑娘,又如此关心过他,难免要让一个小伙子心荡神驰……
  蓦地。拖拉机驶过一段坑坑洼洼的水泡子,挂斗一下子咣啷地颠簸了起来,车身摇晃,像荡船,他和叶彩屏谁也没有一点儿准备,被晃得坐不稳,也随着东倒西歪,撞在了一起。正巧,他的脸膛撞在她的头发上。姑娘的秀发像一只只小手,撩拔得他的心头荡漾着一股股难以遏止的浪头。他情不自禁地顺势一把搂住叶彩屏的肩头,在她的头发上吻了一下。
  “啪!”他的脸上重重地挨了叶彩屏一记响亮的耳光。
  拖拉机又走上平坦的路面,挂斗上又恢复了平静。当林昕捂着脸,羞得低下头时,叶彩屏止不住格格乐了起来,似乎她看见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乐什么呢?嘿!”驾驶室里传来吴天亮的喊话声。
  也许,这一记耳光是应该的。一个俊俏的姑娘,怎么会爱上他这样一个瘦小枯干、劳动关都过不了的人呢,他太自不量力了。爱情,有时会催得人尽干傻事来。
  可是,爱情有时又是格外奇特的,后来,叶彩屏真地爱上了林昕。当然,这是在以后,林昕在农场的小报上发表了第一组短诗,紧接着,又陆续发表了许多首诗。这些诗都是写北大荒生活的,诸如辽阔的田野、静静的白桦林、完达山里的木刻楞、火红的野狐狸……当然,也有金色海滩一样的晒场和那曾经使他跌伤的高高跳板、粮囤。诗这玩艺儿挺神秘,也挺诱人。它写的明明是身边的事,又往往比身边的事更美。透过这些诗再来看写诗的人,就像小时候透过玻璃糖纸看外边的世界,虽然都曾经是过去看遍的,却总有一种新奇感和兴奋感。诗在恋爱中的作用,有时会像丘比特的的弓箭呢。细心而动了情的叶彩屏开始把他的诗从报纸上剪下来,夹在日记本中,当姑娘的日记本中夹着他的诗越来越厚实的时候,爱情开始萌芽,拱出了地皮。就连队上的人们,对林昕也刮目相待了。想不到,这家伙还有这两把刷子。于是,人们不再和他开恶作剧的玩笑了。再扛麻袋入囤时,就连吴天亮都只让他灌袋。
  一天晚上,叶彩屏把林昕叫到医务站。小屋烧得暖烘烘的、静悄悄的,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寒风在窗外打着唿哨,和火炉中松木柈子噼噼啪啪的响声。
  “你有点儿病,我是来给你看病的!”叶彩屏这样对他讲。
  他莫名其妙。
  叶彩屏咯咯地笑了,然后情不自禁地说:“怎么?我说得不对吗?你得的是相思病呀!”
  他有些生气了,转身拔腿就要走。找我来是为了拿我寻开心吗?叶彩屏一把拽住了他。当姑娘把珍藏的日记本摊给他看,里面夹着他写的一首诗时,他明白了姑娘的心意。
  这一次,他搂住了姑娘,亲吻了她那湿润而火热的嘴唇,姑娘没有还给他一记耳光,相反,用手紧紧勾住了他的脖子。
  “搞对象,阴差阳错,就是这么回事。模样漂亮的,偏偏会配模样不好的。”
  吴天亮曾经这样开心地说。旁人却开心地说他这是吃不着葡萄故意说葡萄酸哩……
   

  “怎么样呀?哥们儿,混得不错吧?”吴天亮伸出油污的大手,拍拍林昕的肩膀。
  他的手真重。林昕耸耸肩膀,仓促之中,竟不知说些什么才好。此刻,对于这个吴天亮,林昕的感情是极为复杂的。不是极恨,也不是感谢,而是隐隐的内疚。自然,不是由于那次扛麻袋入囤的事。是为了什么呢?是呀,什么呢?说不清。不过,在见到吴天亮这一瞬间,林昕的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说老实话,就在这之前哪怕是一分钟,他绝对是把吴天亮这个五大三粗,给忘干净了。在这相遇的最初,林昕真希望能够见好就收,客客气气,不咸不淡地聊两句,然后道一声“拜拜”就分手,就如同两条小河从两道山坡上流下来,偶然汇合在一起了,又马上分岔,各流向各自要去的地方。他呢,还去修他的暖气,自己还是看自己的小报。
  林昕也没有想到,十四年杳无音讯后,竟然在这医院里邂逅相逢。他挺尴尬,只是冲着吴天亮极不自然地笑笑,拧动着弯弯的嘴角。那模样十分可笑,活像一个煮破的饺子。
  “大学早毕业了吧?”
  林昕点点头。
  “那时候,你考的是什么大学来着?看我这记性!”
  “广播学院!”
  “嘿!广播学院!好哇!十几年了吧?咱哥们儿还是有缘分,没想到十几年山不转水转,还能见面!”
  这话棉中藏针,扎着林昕的心。也许,言者无意,但林昕听着觉得怪难受。
  “早毕业了吧?现在干什么呢?”
  “毕业后分配到电视台当记者。”
  “好家伙!记者!够意思!有文凭,又是记者,什么时候到我们那儿采访采访,给我们也拍拍电视,让我也上上镜头,过过瘾!”
  林昕又尴尬地笑了笑。
  “光顾着高兴了,你看,我都忘了请你抽支烟!”说着,吴天亮从工作服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揉得皱巴巴的烟盒,抽出两支烟,一支叼在自己嘴上,一支递给林昕。
  “我不抽烟!”
  “怎么?嫌我的这‘秀山’牌的烟差?”
  “不!不……”
  “我知道你们记者净抽高级的,‘三五’的,‘牡丹’的,‘大中华’的……今儿也尝尝我们工人阶级的!”
  吴天亮拼命地让着烟,林昕推着:“我真的不抽烟!”
  “好小子,你还是那么文绉绉的……”
  吴天亮燃着烟,袅袅的烟雾之中,距离缩短了,时间也缩短了。淡忘的往事,像夹在书中的信,搁在抽屉里,或者塞在角落里,突然又翻腾了出来,虽然沾着许多尘土,毕竟字迹犹新……
  那是林昕来到北大荒的第三年,正时流行所谓群众推荐工农兵学员上大学。自然,像林昕这样劳动这一关都过不了的人,是没有资格推荐的。而吴天亮,似乎根本没有想去上大学。他整天忙着踢他的足球,再不就是牵着条狗,进山打猎。要不然,就是围在桌前喝酒。他的酒量吓人!插队几年,他的脾气变了,你说变得粗犷,像是北大荒也行,这是好听的。你说变得暴烈,像是没有缰绳的野马也行,这是环境逼出来的。他吴天亮再也没有扛起二百斤麻袋,雄赳赳、气昂昂上跳板的劲头了。他和林昕一样,也有了一种被放逐天涯的感觉。遥远!家,北京,亲人……遥远了!青春,爱情,自信……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遥远。
  酒醉的时候,他一个红脸汉子曾经失声痛哭过。他甚至喝得醉醺醺,把酒瓶子使劲往墙上摔,玻璃片子扎破了他的手。他抓着、哭着、叫着……卫生员叶彩屏来给他包扎伤口,他一把把叶彩屏推了一个大跟头。
  叶彩屏拍拍身上的土,站起来又走到他的身边,冲他瞪起一双杏核大眼,闻着这满屋子酒气,厉声说道:“你哪儿还有一点儿男子汉的样子!”
  他摇摇晃晃反驳道:“男子汉是什么样子?你见过?男子汉不喝酒,白来世上走!”
  “男子汉除了喝酒,还有没有别的事可干了?”
  “干什么?也像你那个小白脸写他妈什么诗,管个屁用……”
  吴天亮话还没讲完,“啪”,他让叶彩屏一把推了个大跟头。他躺在地上,竟再没起来。原来,他靠在墙角竟睡着了。
  叶彩屏走过去,打开药箱,一边给他包扎着伤口,一边指着同宿舍的人说:“你们这些人是干什么的?眼瞅着他喝醉,也不管管?”
  可是,叶彩屏没有想到,有一天,林昕居然也喝起酒来。而且,喝醉了。
  一见酒,吴天亮来了精神。他到队上小卖部又买回一瓶北大荒烧酒。两个人围在火炕上,对饮起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又一次推荐上大学,林昕又一次落空。他这一肚子的苦闷,似乎想让这一瓶酒给溶解掉。
  “天亮,你知道,这酒是谁发明的吗?”林昕问。
  吴天亮只顾喝酒,不说话,只摇头。
  “人们传说是杜康发明的,到现在还有什么杜康祠、杜康庙、杜康井,给砸掉了……其实,那全是传说,谁发明的?原始社会到了奴隶社会,生产力发展了,粮食、果子多了,吃不完了,堆在一起,天长日久,自然发酵,就成了酒,你听说过没有?广东现在还有个猴山,那里的猴子吃烂果子,竟然醉了过去……”
  林昕也醉了,他尽情地聊着,酒在他的肚子里发酵,催得他信口开河。
  忽然,吴天亮把喝光的酒瓶子往地上一摔,说道:“林昕,这次他妈的上大学,你怎么也该去上!你小子学习好,脑瓜灵,祖辈都是念书的人。我这号的是不行了,一脑袋高粱花子,除了一膀子力气干活,也不做这份梦……”
  林昕听了之后,自然少不了感谢了。虽然,这样的话,除了能安慰一下他的心,什么作用也起不了。不过,当时,林昕的眼睛还是湿润了。
  “干杯!”他举起酒杯,对吴天亮喊道。可是,他和吴天亮的酒杯都已经空空的了。空的,他们也相撞了,撞得瓷茶缸噹噹直响。这是远在天边的两个男子汉的撞杯。在这一刻,他们都觉得应该让叶彩屏看看,他们不是男子汉谁又是呢?
  谁知道居然有一天,吴天亮酒中的话真地起作用了!言为心声。他为林昕报不平,就敢为林昕豁出来去争一争。能说就能干,他吴天亮就是这样倒出一罐子血,腾腾发热的人。
  天无绝人之路,这次大学招生又补充了一个名额,是由农垦总局下放到基层农场的一个名额:北京广播学院。这消息是吴天亮开着拖拉机到场部拉油,路过教育科时听到的。他像得了什么喜帖子,拉紧油门,挂上五挡,一路顶着纷飞大雪,飞快地开回家,立刻找到林昕。
  “林昕,快来!快来!”
  林昕正在给队部的医务站卸豆秸,大老远就听见吴天亮的大嗓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林昕实在想像不到,对于他还会有什么好消息。
  “又有了一个大学名额!”
  林昕不信。他太了解吴天亮爱恶作剧的性格了。这一定是吴天亮知道自己做梦都想上大学,故意来骗骗他,寻开心,逗逗乐的。林昕一扭头,挥起四股叉,接着卸着豆秸。
  “哎!你看你,你还不相信怎么着……”吴天亮招呼半天林昕,不见他回头,索性不理他了。三步两步跑进医务站,从里面不由分说拽出叶彩屏,当着林昕的面说:“你快说说你们那口子吧!我告诉他又多了一个上大学的名额,他就是不相信。要麻利儿地赶快办!该烧香的烧香,该拜佛的拜佛,过了这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叶彩屏也是半信半疑。急得吴天亮一步上前夺过林昕手中的四股叉,使劲儿扔到一边,叫道:“我说火都上房了,你还不急呀!我讲的可都是百分之百真的!”
  一见吴天亮这样子,林昕和叶彩屏都信了。可是,即使是真的,又怎么办?以前推荐没有自己的份,这次即使补充了一个名额,也只能是杯水车薪。这样的好事是不会落到自己的头上的!林昕摇摇头,他没有这份能力。虽然,他能写一手漂亮的诗。这是两种不相同的能力。
  他从地上又拾起四股叉。叶彩屏从他的手中又一把夺过去,把四股叉扔在一旁,对他说道:“你呀,你不争取一下,天上还掉馅饼怎么着?”
  林昕望着她,半天没讲话。
  “争取争取吧!走一个是一个,省得在这么个鬼地方受罪!”吴天亮也劝着。而且,他还主动的帮助林昕出起主意来。
  可以这样讲,如果不是吴天亮,林昕上广播学院绝对没门!是吴天亮首先拿出一百块钱,这是他攒得可怜巴巴的一点钱。“哥们儿,拿它做药引子,找场长去!”
  自然,叶彩屏也解囊相助。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送礼的呀。送礼,也挺难的。而且,会送的,点石成金,恰到好处。不会送的,烧香佛爷就调屁股。林昕那时候心地还像诗一样纯真,涉世未深,他不知该如何花销这一笔当时对他来讲还算为数可观的钱。
  “你要信得过我,这事交给我来办!”吴天亮拍拍胸脯子。
  “那我可怎么感谢你呀!”林昕感动了。
  “你也甭感谢我!我看你小子上大学是块料,扛麻袋纯粹是瞎糟蹋了!咱们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不成,算咱们这些钱喂了狗,瞎了眼!成了,你请我喝顿酒!”吴天亮就是这样爽快。
  于是,吴天亮立刻开上拖拉机,先到场部,后到县城,采购了满满腾腾一大堆东西。究竟都是什么,连林昕,叶彩屏都不大清楚,只知道二百来块钱,一点没剩。
  “当官的从来不打送礼的。这叫做钱到公事办,火到猪头烂!”吴天亮说。
  当晚。吴天亮驾驶着拖拉机,拉上林昕、叶彩屏,径直朝场部奔去,一直开到场长大门口。一路上,嘱咐完叶彩屏,又嘱咐林昕:“进了场长的门,叶彩屏,你就找场长,哭,一定要哭得伤心!林昕,你就找场长他老婆,你也哭!场长见了你这俊的妞儿一哭,说什么也动心。场长老婆见你这么个小伙子哭,自然也会动心!我呢,代表咱们全队,就说是队长派我来的!看着吧,咱们是先下手为强,又有重礼,又有眼泪,还有全队的意见。
  果然,奏效。眼泪加礼物,挺难的事,挺容易就解决了。
  为林昕上学送行时,吴天亮有些喝醉了。酒菜是叶彩屏亲手做的,端在宿舍里,几个好朋友一起吃,临吃前,吴天亮把场长家的那条大黄狗偷了来,悄悄杀了,煮了。“他妈的!这叫有赔有赚!”他这样狠狠地说。
  “天亮!我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你才好!”林昕端起酒杯,眼泪禁不住滴洒在酒杯中。
  “说这些干什么!干杯!干!”
  干掉了!溶有泪水的酒,火辣辣的,刺着喉咙。
  “天亮,那一百元钱,以后让彩屏还你!”
  “看你!以后学完了,毕业了,升官发财了,别忘了我老兄就行了!”
  “天亮!我永远也忘不了你!我要是忘了你,不得好死……”林昕一把握住吴天亮的大手,竟赌起咒来。
  “干吗说这丧气的话?上学去,是件高兴的事!别忘了我,也别忘了彩屏。她比我才重要呢……”半醉不醉,吴天亮晃着手中的酒杯,拍着林昕的肩膀,又拍着叶彩屏的肩膀,像个宽厚的老大哥,这样说着。
  叶彩屏一直没有讲话。眼眶里一直充盈着汪汪的泪水。林昕要走了,相爱的心,自然承受不住离别的苦楚了。
  “劝劝她吧……”
  吴天亮揣着酒瓶子,招呼着旁人走出宿舍,把离别前夕这短暂的安宁留给了他们两人。
  叶彩屏一下子像栽倒一样,扑在他的怀中,紧紧地搂住了他,连声地说:“我真不愿意让你走,我真不愿意让你走……”
  林昕理解她的心情。此刻,她需要安慰。他把她搂在自己的胸前,两个人能听见彼此咚咚的心跳。就这样搂着,谁也不再讲话,谁也不动,像一尊雕像。
  忽然,叶彩屏抬起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问林昕:“你不会忘了我吧?”
  怎么会呢?在北大荒最寒冷的日子里,你给了我最纯真的爱情。那是皑皑雪原上跳跃的一团暖人的火,那是从天边飞来的一只美丽的青鸟……林昕望着她泪水充盈的眼睛,很想对她这样讲。这是装在他心中的诗。可是,他没有讲。他紧紧地吻住了她的嘴唇,吻得她简直透不过气来。他感到她的周身在自己怀中颤抖着,他自己浑身的血液也在沸腾,一股冲动像电流袭击着他的心。
  忽然,她推开了他,连着摇头说道:“不不!你忘了我吧!”
  “怎么啦?彩屏?”
  她又扑在他的怀中,搂得更紧了:“你有才华,我什么都不行。你上了大学,会有比我更好的……”
  他使劲地摇晃着她的肩膀:“你瞎说什么呀!我只爱你一个人!有生以来,我第一个爱的人是你,我最后爱的一个人还是你!”
  似乎,就是为了要等着听这最后一句话,她的心得到了安慰。她终于止不住呜呜地哭出了声,泪水打湿了他的肩头,他轻轻地抚摸着她泪水挂满的脸庞。抚摸着她柔软细腻的肩膀,抚摸着她青春丰满的胸膛……
  这一夜,他们就是这样依偎在一起,恋恋不舍地睡着了。二十岁年轻人的激情和冲动,爱与性,就是这样密不可分。姑娘把最珍贵的一切都奉献给了他。当他紧张、忙乱而又无比幸福地度过北大荒最后一个夜晚,正是月亮升起的时候,明晃晃的月光映照在白花花的雪原上,光亮反射在窗棂上,明亮得犹如白昼一样。
  第二天天蒙蒙亮,他们不约而同地醒了。他在叶彩屏的日记本扉页上写着这样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吴天亮开着拖拉机,把林昕送到了农场场部。
  他们都想起了那次晚秋的情景,眼前却已是面目皆非了。离愁别绪点染着四周的一切,使北大荒的原野显得格外楚楚动人而凄婉幽深。
  农场场部,开往佳木斯火车站的大轿子班车在那里等候。当班车驶动的时候,林昕看见吴天亮站在拖拉机的链轨上,冲他挥动着手。叶彩屏使劲追着车,叫着他的名字,头巾从她的肩头飘落下来,红头巾飘落在一片洁白晶莹如玉的雪地上……
   

  往事如烟。当年,那火车的一声长笛,斩断了林昕与北大荒的一切关系。站在拖拉机链轨上向他挥手的吴天亮,是在他记忆中保留下来的最后形象。自从上学以后,除了开始给吴天亮写过几封信,他竟再没有见到过吴天亮。他真没有想到,今天吴天亮是以这种姿态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他为自己这十几年那么容易淡忘的薄情感到内疚。为什么就没有想到看望看望吴天亮?哪怕打听一下他的消息也好呀!没有。他忘了。他忘记了当年在北大荒流着眼泪的誓言,忘记了当年吞进的溶有泪水的辣嗓子眼儿的烈酒……
  现在,面对着一身油工作服的吴天亮,他真怕吴天亮还会像以前一样愣头,不管不顾,毫不留情地问起这些让他难堪的往事。
  可是,吴天亮没有问。似乎,吴天亮也全忘记了似的。时间像水,即使往事如糖一样甜蜜,如石一样结实,也统统能融化掉,冲跑掉,看不见一点儿影子,随着时间流逝而流逝了。
  他们坐在椅子上亲热地聊起许多不相干的别的事:什么电视剧《血疑》盖了帽儿,大岛茂来北京啦,什么美国体操名星雷顿,她的教练卡罗列是罗马尼亚叛逃到美国的、原来科马内奇的教练啦,什么新排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中扮演贾宝玉的演员找到谁啦……这一切,吴天亮谈起来显得格外轻松。见到林昕,仿佛就是要特地问一问这有关电视的一切。他不住地问:“眼前是电视时代了。你在电视台,内部消息知道多,不像我这三级工,虽说从北大荒回来了,好像还像在那天边一样,什么都摸不清。说实在的,还赶不上现在的小年轻呢……”越是这样胡说一通地说,越发让林昕的心里不是滋味儿。虽然,他很希望他们就这样东扯葫芦西扯瓢,漫无边际地扯下去,然后握握手,分手,就如一般常人偶尔相逢一样。可是,他又真怕这谈话如溪水碰到不知在哪儿埋藏着一块石头子儿上,忽然来一个回旋转弯,问起他别的事来。轻松掩盖下的窘迫,该让他如何对付呢?
  往事,是忘却不了的。即使有时候忘掉了,那不过是一种假象,是处于一种冬眠状态,一旦苏醒过来,它便会像毒蛇一样咬噬着你的心!
  林昕坐在吴天亮旁边,听着吴天亮亲热地神聊,心中却忐忑不安。
  “呃!我说你是不是在这里等你老婆生孩子呀?”
  当吴天亮燃起第三支烟时,忽然问着林昕。其实,这是明知故问。一个男人坐在产房外面,不是等老婆生孩子又干什么呢?
  “是呀!”
  回答这两个字,林昕的心里更显得底气不足。他生怕吴天亮问起:“呃,你老婆是哪一位呀?”
  幸好,没问。吴天亮只是问道:“怎么刚有孩子呀?你什么时候结的婚?”
  “……十年前。”林昕迟疑一下,答道。
  吴天亮呵呵笑起来:“嗬!结婚十年才要孩子,可真够模范的!”
  林昕苦笑一下。模范?他真怕吴天亮再问下去:“结婚时怎么也不告诉我这老朋友一声呢?”
  吴天亮依然在呵呵笑着,喷吐出来的烟雾笼罩着他的脸,看不清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问这些。仿佛他是有意在绕开这一片荆棘,而走在松软湿润的草坪上转。
  林昕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拿起那份音乐小报,来回扇着吴天亮喷出的烟雾,舒伯特走在了这浓浓的烟雾中了。
  唉!吴天亮不提,他却是忘不了呵……
  叶彩屏呢?为什么吴天亮一句也不提叶彩屏呢?叶彩屏现在在哪里呢?
  “天亮,给我支烟抽!”林昕对吴天亮说道。
  “怎么,你也想抽一支?”吴天亮递给他一支烟。
  浓浓的烟雾,弥漫在他们两人四周……
  到广播学院上学不久,林昕便爱上了一位同学,或者说那位同学爱上了他。总之,爱是双方的,一方是磁石,一方必是铁屑。
  是报到的头一天,林昕刚刚把名字签在学生报到的名册上,背后便传来一声轻轻略带惊讶的呼唤:“你就是林昕?”
  他回过头来,看见一位姑娘,其实面容苍老,眼角过早出现了鱼尾纹,说她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没有人不相信。林昕客气地点点头,便和她擦身而去。
  那女的报完到,跑了几步,追上了林昕,问:“从北大荒来的?”
  林昕点点头。
  “我也是从北大荒来的。”
  林昕禁不住望了一眼她,从北大荒出来的老乡真多。
  “也是从北京去的?”
  女的点点头,又说:“在农场的小报上,总看见你写的诗,就是没见过你的面!”
  他们边说边来到报到处的门口,那女的指着一个挺重的行李说:“看在北大荒的份上,劳您大驾,帮我把它扛到三楼宿舍吧!”
  林昕真不愿意扛这个重家伙。这使他想起在北大荒扛麻袋入囤。可是,碍于初次见面的面子,他还是帮忙了。扛到宿舍,他便转身要走,女的拦住了他:“喂,干吗这么急?”说着她匆匆打开行李,从里面掏出一个笔记本,“给你看样东西,你看里面都是什么?”
  林昕打开本子一看,嗬!里面夹的全是在北大荒时发表在农场小报上的诗。竟然和叶彩屏一样,也都是从报上剪下来,整整齐齐夹在本里面。天下竟有如此的巧合。
  “我是你的崇拜者呢!这下好了,以后可以好好请教请教你了!”
  林昕禁不住打量了一下这个显得有些激动的女人。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就在这一瞬间,或者说就是这个和叶彩屏有一样的笔记本,竟使他像小孩坐上公园游乐场里的滑梯,一下子出溜下来。命运,有时就是这样奇特而不可捉摸。
  不过,当时,林昕只是从这相似的本子和举动中,想起了远在天边的叶彩屏而已。那个曾经给过他温暖和虽然仅仅一夜温存的叶彩屏,却使他在一路长途颠簸中一直久久回味。他实在没有看上眼前这位貌不出众的崇拜者。
  这一学期期末,叶彩屏实在挨不住北大荒那一个个长夜的孤寂,回到北京探亲,到学院来看望林昕。正巧,这位崇拜者在拿着她自己写的一首诗向林昕请教。林昕显出一副得意的神情对她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叶彩屏,也是北大荒的。”然后又对叶彩屏说,“这是我的同学,胡琳,也是北大荒的。”
  胡琳用一种挑剔的,又有几分嫉妒的眼光上下打量着叶彩屏。不过,她感到失意。而林昕却很得意。因为两位女性站在一起,相比较下,一丑一俊,太明显了。
  放假了,同学们都回家了。宿舍里,只剩下了林昕一个人。白天,他陪着叶彩屏到大街上买东西,到公园去散步。晚上,便一起睡在了静悄悄的宿舍里,短暂的时刻,却是异常美妙,整个校园静悄悄的,窗口的白杨树叶子在夜风中飒飒细语,像是诉说着缠绵的情话。他们两个人挤在一张窄小的单人床上,常常激动得彻夜不眠。……
  开学了,她又回北大荒了。他又上课了。紧张的学习,伴随着甜蜜的回忆。胡琳很少到林昕的宿舍里来请教写诗了。她曾经屡次投过她写的诗稿,几乎每天下课她都要往传达室跑,可是每次抱回来的都是她的退稿。不过,她依然在写。
  第二学年快结束的时候,班上传出了明年毕业分配去向的问题,一下子掀起轩然大波。因为是工农兵学员,原则上是哪儿来的回哪儿去。不过,“原则上”这三个字,说明弹性还是有的。不过,是对有些人原则而已,对有些人就在原则以外罢了。林昕一想到自己在这里唐僧上西天取经一样苦苦熬了两年,再熬上一年,又要重新回到遥远的天边——北大荒去,真有些不寒而栗。他这时才感到关系着自己命运的重要性。分配!他还面临着毕业分配。而这分配,远不如入学那样令人雀跃了。
  他想起了胡琳。真该死!他怎么忽略了她呢?她的父亲是电视台的副台长,这是他早就知道的呀。虽说,电视台的副台长有六七位之多,但总能管上用的。他再一细打听,嘿,果然是近水楼台,她捷足先登,已经留在北京,分到电视台了。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她,让自己也留下呢?
  试试!
  林昕到胡琳宿舍里找到她,胡琳感到异常奇怪。
  “你找我,有事?……”
  “有点儿事。”
  “什么事?”
  什么事?怎么说呢?
  “你有时间吗?我们到外面谈谈好吗?”
  胡琳跟着他走出宿舍。他们沿着校园的甬道,一直走到大门口,又从大门口,顺着甬道,走到操场边。一群学生正在赛篮球,裁判的哨音伴随着激烈争夺的球砰砰砸篮筐的响声……
  胡琳莫名其妙地等待着,不知道林昕找她到底有什么事。一个痴情女人的心理,恐怕就是心理学家也很难揣测。她明明知道林昕有女朋友,却又在等待着奇迹发生,使她所钟情的男人回到她那里去。
  林昕在翻过来调过去思索着。虽然,在找胡琳之前,他便想好了话题,想开诚布公地谈谈。可是,现在,他推翻了。他在想,到底对胡琳讲些什么对于她最富有魅力?
  “胡琳,最近还写诗吗?”
  呵!终于找到了一个话题,又是把诗请出来了。
  胡琳望了他一眼,实在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想看看你的诗。”
  胡琳又望了他一眼:“你找我就是这事?”
  林昕尴尬了。
  胡琳转身要走,林昕一把拽住了她的衣袖,急不择言,脱口轻轻说道:“胡琳,你难道看不出来吗?我……”
  胡琳瞪大了眼睛。
  “我是爱你的呀!”这句话说得轻如耳语,可是,在胡琳的心中却引起强烈的轰鸣。两年来,她一直单相思,爱的就是这个林昕,而且,还可以说,早在北大荒时,读着他写的那一首首充满激情的诗篇,她就痴痴的在自己心底勾勒着林昕的模样了。一个痴心女子的感情就是这样执着,可爱而又可怜。因此,两年来,虽然也有人给她介绍过对象,却总没有成功。一是她心中自有她理想中的人物,二是她的模样和年龄也不那么吸引人。现在,听到林昕这轻轻的话语,犹如听到来自遥远天边的呼唤。她实在希望相信这是她梦寐以求的事实,她实在又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那么,你的那位……叶……”胡琳问道。
  是呀,叶彩屏呢?她曾经把一个姑娘家所有的一切都给予了自己,应该把她摆在一个什么位置上呢?林昕迟疑了一下。可是,一想到毕业分配依然要回北大荒,他的心先被冻得抽搐了一下。先来个缓兵之计吧。他便对胡琳说:“你大概还不知道,自从第一次她见到了你,就和我闹开了,我们……最近吹了。”他简直自己都有些惊讶不已,怎么会编造出这样类似小说中的情节来?
  胡琳的眼睛充满了泪水。一个痴情姑娘的心,哪怕仅仅一滴水,就能滋润过来。
  操场中,篮球赛结束了。一方不知是哪个系的,大概胜利了,在叫号欢呼起来……
  就这样,晚上,胡琳拿来自己的诗,请林昕帮助她修改。林昕认真地为她修改、抄好,又帮助她投寄出去。半个月后,居然有两首短诗在一家报纸的副刊上发表了。就在收到报纸的那天晚上,在寂静校园的角落里,胡琳深情地扑在林昕的怀中。这是林昕怀中搂抱的第二个女人。开始,他搂抱的姿态极其不自然,心在咚咚直跳,仿佛抱着的是一盆燃着的火。可是,慢慢的,习惯了。女人柔软的身体,尤其是在夜色朦胧之中,看不清对方的模样,恍惚之中,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拥抱着哪一个女人。
  第二天,虽然,那时候发表作品还没有稿酬,但胡琳还是掏出了钱,亲自采购、下厨,把林昕请到家中,为他设宴招待。胡琳的父母也被女儿请出来作陪。
  进展得顺利而神速……
  诗、爱情和毕业分配……
  一个模样不俊的姑娘,对爱情的要求有时候会比漂亮的姑娘更为强烈。迟开的花,开起来香味儿更浓。一天,是个周末的晚上,宿舍里的人回家的回家,看电影的看电影。本来,林昕和家里说好了要回去的。可是,胡琳要他在宿舍里等她,他等她。但什么事呢?没事。就是要一起坐坐,拥抱在一起。林昕在这方面不是幼雏,他从姑娘的眉眼神态之间,知道她的心思。
  就在这时候,门敲响了。他们没有开门。以为人一会儿便会走。但是,人没有走,还在敲门。林昕只好把门打开了。他愣住了。
  门外站着的是叶彩屏。
  她突然出现在校园里。她是从北大荒出差,为农场医院买医疗器械的。她到林昕家,家里告诉她林昕在学校,她来了,没想到碰到这样一个场面。从林昕慌乱的眼神和胡琳几分得意的神色之中,敏感的叶彩屏像长着第六感官,已经洞悉了一切。而在这种时候,林昕又该怎么向叶彩屏解释,又怎么能解释得清呢?
  胡琳却以一个嫉妒女人的心理,一点儿也不留情面的对林昕说:“阿林,这是怎么回事呢?你们不是吹了吗?她怎么又来找你呢?”
  叶彩屏一下子听愣了。虽然,她刚才已经明白了这里的蹊跷。可是,听到胡琳以这种亲昵得有些腻人的口吻讲着这样的话,对她来讲不能不说是一个强刺激。这次出差回京,有些匆忙,没有来得及给林昕写信,但一路上对于这次阔别重逢,她是格外向往,也是格外激动的呀。虽然,他们还没有结婚,她一直是把自己和林昕当做了结过婚的夫妻一样看待的呀!万万没有想到迎接她的竟是这样的重逢场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叶彩屏问林昕。
  “是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胡琳毫不示弱,也在问林昕。
  林昕的脑子里像闯进了一窝黄蜂,他突然大声发起脾气来,异常暴躁的对叶彩屏嚷道:“我们不是吹了,我早对你讲了吗?你怎么还来找我呢?”
  叶彩屏没有想到林昕会这样对她讲话,又会讲出这样的话。她活像挨了一闷棍,泪水一下子涌出眼眶。她不明白这里面林昕演的究竟是什么戏。但她实在忍受不了这意外的打击,二话没说,她跑出宿舍,一直跑出学校的大门口。
  第二天,林昕偷偷找到叶彩屏,向她解释:“这都是为了我的毕业分配,也为了你呀!你想想,难道我们一辈子就呆在北大荒这个鬼地方了吗?以后再有个孩子怎么办?……”
  叶彩屏惊诧万分。难道一个人最纯真、最宝贵的爱情,竟也可以这样作为一种交易的手段吗?为了达到某一目的,爱情也可以粉墨登场,像换服装、换道具一样,用完了再换回来吗?她实在不明白林昕怎么会变成这样?如果两年大学上得竟会使一个人变成这样,那么宁可不来上学!
  “我宁可一辈子呆在北大荒,也不能干这种事!”叶彩屏气愤的对林昕讲。
  “可我不愿意就一辈子呆在北大荒!”林昕也气愤了,两个人第一次撕开了柔情脉脉的面纱,当面锣对面鼓地干起来了。“懂吗?你懂吗?我好不容易才到广播学院上了学,难道让我再回农场去当广播员?而让别人跑到电视台一蹲吗?彩屏,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别那么‘革命’,那么犯傻!”
  可是,叶彩屏忍受不了这种“聪明”。待隔了几天,林昕第二次找她的时候,她已经匆匆忙忙买完了一些医疗器械,便离开北京,返回北大荒了,她没有告诉林昕走的消息,也没有给林昕留下一个字。但是,坐在奔驰的列车上,倚在窗口,她徐徐地掉下了眼泪。
  这对林昕是一个打击,也是一个冲击。无形之中,把他推向了胡琳这一边。假戏真唱,最后竟也成真的了。虽然,最初,林昕也曾经难受过,毕竟漂亮的叶彩屏给过他温存,曾使他动情过。但是,慢慢便也习惯了。好事古难全,两全齐美的事,世上哪里找?他这样宽慰着自己,渐渐也就把重心偏移在胡琳这一边。这正如最初拥抱这个又瘦又显得苍老的女人,胸部扁平扁平的,像个洗衣板,他也曾别扭过,但慢慢也习惯了,而且产生了欲望和快感。时间,能够改变一切。
  毕业的那一年,林昕的目的达到了,他被分配到电视台当记者。胡琳的目的也达到了,她和林昕结了婚。而且,她和林昕开的“夫妻店”,一起署名写的诗,已经快可以出一本诗集了。双方各得其所。随着时间的飘移,过去越来越显得遥远,而现在却越来越显得实际,看得见,摸得着。一晃,他们毕业都已经整整十年光景了。
  呵!十年,弹指之间,竟是一个十年!……
   

  快近中午的阳光,暖洋洋地照进窗里来,医院走廊里浮动着一片明朗而温暖的气氛。旁边的那个年轻小伙子早已经走了,去看他老婆和他的“千金”了。长椅上,只剩下林昕和吴天亮。
  以往的一切,该如何对吴天亮讲呢?也不知吴天亮知道不知道?如果他知道自己的一切,该会怎么讲呢?眼前吴天亮这个汉子还不一个响亮的耳光抽上来呀?可是,吴天亮恐怕又不可能不知道。即使知道得不那么详细,总会耳闻一些影子。叶彩屏那一年从北京回到北大荒,总不会那么守口如瓶吧?是呵!叶彩屏现在又在哪里呢?也许,吴天亮知道她的去向。可是,他也只字不提叶彩屏。仿佛他在有意回避,像走近一株挂满熟透果子的树旁,不敢轻易动一动那树枝,只要一动,那果子便会掉下来,摔烂在地上。难道,命运让吴天亮和他林昕在这医院里重逢,就是要制造这么一出让他自我谴责的哑剧吗?
  林昕真希望吴天亮提提那过去的一切,哪怕当面骂他几句也好,可是,吴天亮没有……
  往事,包括过去一去不返的爱情和友情,早已经统统甩在北大荒——他们称之为天边的地方了。怎么?现在,突然之间,这一切又像飞散的鸟,统统从天边那片缥缈的云彩里飞了回来,直戳戳地立在眼前了吗?吴天亮不提,林昕却回避不了。这正如太阳的光,无论有云彩,还是没有云彩,都是回避不了的。他的心里翻腾着,往事像毒蛇咬着他的心。
  也许,怨那三年的大学。如果不上,也没有这些事情了。可是,他也许就和眼前的吴天亮一样,成了个水暖工。怨上学干吗?那么,该怨什么?他解释不清。如果能解释清,他也就不会这样了。俗话讲得好:早知道尿炕,就睡筛子了。早知道?谁能又未卜先知呢?人的心有时大得如蛇吞象,有时又小得像米粒。早知道,他就不会等到今天这么晚坐在这里等候妻子临产了。即便是等候,那扇白门后面躺在产床上的妻子也应该是叶彩屏,而不是别人。
  然而,过去一直到今天发生的一切,是无法更改的。时间,真像是位高明而又严酷的雕塑师,把人和世界雕塑得如此逼真而又无法遮掩。
  不过,对于这十几年的一切,吴天亮似乎都不感兴趣。他一句也没有问,一句也没有提。只是一支接一支抽着烟,和林昕闲扯着道听途说来的马路新闻,问问现在彩电好买不好买,明年会不会涨价?听说日本一百九十八集的电视连续剧《阿信》,中国翻译了,什么时候能上演?……仿佛林昕是电视台专门设在医院里的一个咨询站。
  他们就这样聊着,一直到窗口那帮修暖气的工人在喊:“嘿!大吴,聊得差不离不多了吧?该搭把手,干活了吧!”
  他不起身,只是笑着骂他们:“你们他妈的催命怎么着?碰见位十几年没见的老朋友,不许多聊聊?”
  工人们指着那扇产房的白门,也骂着回敬他:“聊吧!聊吧!等会儿你他妈再进去找你老婆接着聊!”
  他们都乐了,吴天亮也乐了。林昕听不出所以然来。
  忽然,吴天亮问林昕:“你小子现在混得不错,老婆还是那位吗?”
  这话是什么意思?那位?哪位呢?这模棱两可的话,包含着什么样的潜台词?
  吴天亮眨巴眨巴诡黠的眼睛,望着林昕,不再讲话。一时,两个人都沉默起来。听这口气,吴天亮知道了林昕以往的一切。下面,该是吴天亮数落林昕,责骂林昕了。忘恩负义、势利小人、往上爬、不择手段……林昕做好了思想准备。他从吴天亮的话音和眼神都看出了这一点,云彩飘过来了,雨还不下吗?
  可是,云彩又飘走了。吴天亮没有讲下去,他揿灭烟头,往旁边痰盂里一扔,然后站起身来,冲林昕笑笑,说道:“有空儿到我家聊聊!咱们一边喝酒一边聊,那才带劲!不知道我家吧?对,你不知道。我新的家,喏,我告诉你地址,很好记……”
  接着,他讲了个地址,很简单。可是,林昕脑子里乱糟糟的,他心不在焉,根本没有记清。
  “我先干活去了。暖气不暖,那帮新生下来的小生命头一遭来到这个世界上,可要骂……”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那扇产房的白门“咣啷”一声推开了。那位白蝴蝶般的护士急匆匆地跑出来,一脸惊恐的样子叫道:“哪一位是胡琳的家属?”
  林昕立刻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我,我就是。”
  吴天亮也被护士的样子惊住了。他睁大一双眼睛,望着护士,问道:“小金子,出了什么事?”
  护士叫道:“胡琳产前大出血,大夫叫家属立刻来一趟!”
  林昕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蒙了。胡琳进产房的时间最长,他一直担心别出什么事,终于还是出事了。结婚十年,要说什么都如愿以偿,包括工作,和比工作更难弄的房子。去年,和电视台同志一起,还陪同中央领导一起出访过西欧,开过一次洋荤。唯独不如意的是没有孩子,不知看过多少家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吃过多少祖传偏方……好不容易,终于有了,孩子快要落生了,偏偏又要出事……
  吴天亮拍拍林昕的肩膀:“你别着急,别着急!”
  护士催林昕:“你快进去一趟,你爱人,现在正在抢救之中。大夫要你签个字,看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林昕一听,腿都软了。
  吴天亮问,“那么严重?”
  护士点点头,望着吴天亮,不明白他和林昕是个什么关系,这么关心?
  林昕更不知所以。他的脚下一下子变得轻飘飘的,没有一点儿力气,跟着护士往里面走。在这突然而来的灾难面前,他软弱得简直不如一个女人。
  吴天亮生怕他摔倒,一直在旁边扶着他,安慰着他:“你不要着急,我老婆就是这里面的产科大夫,她正值班,进去找她,她会帮助你的!”
  林昕听到这话,空落落的心才有了一些着落。他握握吴天亮的大手,不知如何感谢才好,真是衣服新的好,朋友老的好。没有想到,在这里,又一次关键时刻,吴天亮第二次帮助了他!
  “我陪你进去,这里面的人,我都熟!你不要着急!”吴天亮还在安慰着他。
  那帮修暖气的工人也都围了上来,纷纷问道:“出了什么事?”
  “没什么事!你们先忙去吧!我陪我们这位老朋友进去一趟,找我老婆帮帮忙!”
  “用得着我们哥几个的,招呼一声!”
  都是仗义的工人,林昕向他们投来友好的目光。
  吴天亮陪着林昕走进去,这是个里外套间。里面是产房,一个神秘的世界,无数新的生命将在那里诞生。外面是诊室,坐着几位候诊的产妇。护士从里面把一位女大夫找了出来,指着林昕说:“这位就是胡琳的家属。”
  女大夫戴着一副乳胶手套和一个大白口罩,几乎一张脸都罩住了,只露出一双大眼睛,望望林昕,又望望吴天亮。她似乎想说什么,但又没有说出口。
  “大夫!救救大人和孩子吧!”林昕苦苦哀求着。十年相处,他的一切,都和胡琳粘在一起。而且,无论怎么说,他和胡琳有着感情。况且,更重要的是孩子,一个无辜的小生命,等了整整十年的小生命呀!
  大夫递给林昕一张医疗诊断单,用一种平静的语气说:“先签个字吧,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的。不过,产妇大出血,危在旦夕,要做好最坏的思想准备!”
  林昕接过纸,面色惨白,像手中这张白纸。他的手止不住哆嗦起来,纸在手中窣窣地响。吴天亮急了,一把夺过那张纸,唰唰几下,撕个粉碎,冲着女大夫叫道:“你不能这样!那是两条生命,你一定把他们救活!”
  满屋里的人都愣住了。
  女大夫用一种责备的目光望着吴天亮,然后依然用一种平静的口吻对吴天亮说:“我是大夫,我比你更懂得生命的重要性。这是医院的手续!”
  一位刚开始给胡琳做过检查的男大夫走过来,对吴天亮说:“天亮,你不要在这儿影响叶大夫工作。叶大夫和我们都会尽力的。”
  吴天亮不说话了。
  女大夫重新把一张诊断单填好,交给林昕:“签字吧!”然后,又转身对吴天亮说:“天亮,这时候,我比你还要着急!你快先陪林昕出去吧!你们在这儿,弄得我的心都乱了!”
  她知道我的名字?我还没有签字呢。林昕望了一眼女大夫。她是谁?
  女大夫的眼眼湿润了。她大口喘着粗气,白大褂里面丰满的胸膛一起一伏,像在拉着风箱。她摘下口罩,深深地呼了几口气,然后迅速地用手抹了一下眼睛。林昕一下子像被雷击中一样。
  原来她竟是叶彩屏。
   

  叶彩屏一九七七年考入医学院,是粉碎“四人帮”恢复了高考制度后的第一批大学生。一九八一年底毕业以后,她就来到了这所医院。毕业实习时,她便在这所医院里。她以自己精湛的技术,出色的工作和为人善良,自然,她的漂亮,好人缘,也应该包括在内,赢得了医院上上下下的好评。医院特地把她要到这里来,当了产科独挡一面的大夫。
  没有想到,命运让林昕和她在这里重逢。
  考大学的那一年,她和吴天亮已经结婚,而且有了一个三岁的男孩子。他们从北大荒刚刚回到北京,连间房子都没有,只是在吴天亮父母的檐下临时搭了个抗震用的简易小棚,暂且安下了窝。考大学,见真本事的消息来了。
  那一天,孩子睡着了,躺在被窝里,她对吴天亮说:
  “天亮,我想考试。”
  吴天亮笑笑,望望她:“怎么?也做起大学的梦来了?现在文凭吃香了呢。”
  “天亮,别笑话我!”
  “干吗笑话你呢?我还敢笑话你吗?考上大学就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比工农兵学员的牌子还硬!我还真有点儿怕你也像林昕那小子一样,把我这个干臭苦力的一脚给蹬了呢!”
  “天亮!我还没准能考上呢。你瞎扯什么呀!”
  “干吗瞎扯呀!真格的嘛,我先给你打点儿预防针……”
  叶彩屏一头扎在吴天亮的怀中,紧紧地搂住了他。她怎么会失去他呢?他是个难得的好人。那一年,看到林昕和胡琳假戏真做,真戏假唱,叶彩屏气愤地回到北大荒,她不知哭了多少次鼻子。那时候,吴天亮跑来安慰她,她正在她的医务站里拼命地撕着林昕写的那些诗,撕自己夹诗的那个日记本。
  “干吗要撕呀?诗是好的!”他捡起那些诗,对她说。
  “都是坏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别这么说,我就是个好人嘛!”
  叶彩屏瞪了他一眼。
  第二天,黄昏的时候,晚霞像一天云锦。叶彩屏独自一个人默默地走到队部后面,那里有一条清幽幽的七星河。深深的河水,像一片翡翠般的镜子,映照着她憔悴的面容。
  在这面镜子里,忽然又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在她身后悄悄地跟着她。
  是吴天亮。
  “你干吗要跟着我?”
  “我……怕你想不开……”
  “我干吗要想不开……”
  她扭身跑走了。
  吴天亮在后面追上了她,用钳子般有力的大手,一把抓住她的肩膀,一字一句地说道:“彩屏,我一直爱着你,那时候,你发疯似的爱着林昕,现在,既然林昕不再爱你了,我希望我们……”
  但是,叶彩屏拒绝了他的爱。想让她把自己一生中最钟情的初恋忘掉,然后转移,对于她不是那么容易的。
  一直到一年以后,林昕大学毕业,和胡琳结婚的消息传到叶彩屏的耳朵里,她才彻底断了自己的念头,残存的灰烬随风飘散了,她答应了吴天亮的要求。
  “你知道我和林听的一切吗?”她把吴天亮叫到身旁。
  “知道。”
  “我和他已经……”
  “知道。”
  “不止一次。”
  “知道。”
  吴天亮只是干脆而简洁地回答这两个字。
  “你不后悔?”
  吴天亮久久没有讲话。然后,伸开双臂,把叶彩屏揽在自己宽阔的胸膛。
  他们是在北大荒结婚的。正是麦收时节,连天翻涌的麦浪一直滚到遥远天边的地平线上。那是北大荒壮观的景色。场院上,金色的麦粒又摊开了,一片金光。三级跳板又高高竖起来,粮囤的高度在一圈圈增高。一个个扛着麻袋入囤的年轻人又走在颤悠悠的跳板上。夜晚,欢乐的人群散去。从窗口望去,场院静悄悄的,跳板和粮囤像沉睡中的巨人。弯月初升,宛若一柄硕大无比的镰刀,在迎接着翻滚的麦浪……
  这一切,都使叶彩屏触景伤情,结婚的宴席散去,小茅草屋安静了下来,叶彩屏默默地流下了眼泪。
  吴天亮扶着她的肩头,轻轻地对她说:“我知道,你还有些想他……”
  叶彩屏一下子呜呜哭出声:“不!我是想我对不起你!”
  “快别瞎说了!谁对不起谁呀?他对不起你,你对不起我,谁又对得起我们呀?……”
  他们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她有这么一个好丈夫,她感到骄傲。仿佛她走了漫长的路程,而且又迷了路,找不到方向,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在这里,而且是专门等着她一样,一直等了她整整六年!
  如今,叶彩屏又紧紧依偎在吴天亮的怀中。
  “要不,我就甭考了。孩子小,而且,即使考上了,又不带工资,咱们的日子也难过……”
  吴天亮一把扶正她的肩头,眼睛亮亮的,说道:“干吗不考?要考!孩子小,还有他爹嘛!钱紧,我去挣!”
  叶彩屏笑了:“考!”
  “考!”
  “你说我行?”
  “行!”
  “我的功课还补得起来?”
  “怎么补不起来?你在北大荒当了十年卫生员和农场医院的大夫,这就是你的本钱!”
  她考了。考试的头一天,吴天亮抱着孩子,一直把她送到考场外的大门口,
  她真地考上了。四年大学的紧张生活,天亮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钱也紧紧巴巴的,那日子可真不好过。他竟然能够下了那么大的决心,把酒给戒了。烟一时戒不了,就卷起了从北大荒带来的关东烟来了。四年过去,她大学毕业了,孩子上小学一年级了。头一个月从医院里领来五十六元的工资,她没有回家,先跑到商店,先买下两瓶“华灯大曲”,但是,她又把酒换成两瓶瓷瓶,系着红绸子的“燕岭春”。四年了,破戒了,她给丈夫斟满一杯酒,又给自己倒满一杯。两个人一饮而尽……
  不管别人眼中怎么看,她是一个大学生,丈夫还只是房管所的一个水暖工,似乎不大般配。可是,在彩屏的眼中,丈夫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的话对于她就是圣旨,在他们的家庭中,绝不会像有的家庭,男性雌化,丈夫统统成了“妻管炎”。不!丈夫是个真正的男子汉。是她坚强的支柱,是她的一棵大树,把匝地绿荫给予了她。她只是依偎在他枝头的一只小鸟,无论飞得多远,多高,另一头是由丈夫抻着线。
  今天,在抢救大出血的胡琳的时候,她已经认出了她,知道了她就是林昕的妻子。而且,知道林昕正坐在产房外等候着。当然,在这最初的瞬间,她的心里翻卷着往昔的波浪,但是,这只是很短的时间,昙花一现,便过去了。抢救病人,是不容许大夫有丝毫偏差、走神的。用不着丈夫走进来,慷慨激昂地提醒她那是两条生命,那样大喊大叫。她不是孩子,也不是在北大荒时的年轻人,今年,她也已经三十四岁。她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的。这是一个医生的职责。她再怎么样,也不会拿生命去报复以往,拿一个医生的良知去填充过去的创伤。不过,说实在的,她的手还是颤抖了。她竭力使自己平静下来,手仍然在微微地抖动,以致旁边的大夫看了出来,便说道:“叶大夫,不舒服吗?我来吧!”她摇摇头,坚持自己来。大夫怕出现万一,一边叫护士找产妇家属签字,一边紧紧跟在她的身旁。
  现在,当叶彩屏见到了十一年没有相见的林昕,她的心反而倒更为平静了。过去的一切永远不会过去,淡忘得无影无踪。但过去的事情毕竟是过去了,那是翻过一页的书。重新翻翻它,也许是有意义的,也是有趣的。那必须要等有了闲暇时间。现在不行,叶彩屏全身心地投进她的抢救工作中了……
   

  那扇产房的白门,静静的,却像是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揪林昕的心。
  为什么妻子要在这时候难产、大出血?为什么要偏偏在这里碰上吴天亮?又为什么抢救妻子的大夫不是别人,而是叶彩屏?神秘的、无所不在的命运之神呵!究竟世界上有没有命运?在冥冥世界中,暗暗主宰人的生活进程,在关键时刻,审问着你的灵魂?
  林昕坐在椅子上,如坐针毡。他心里的滋味一点儿也不比妻子大出血好受。他在一遍遍问着自己的心,他找不到答案。
  自从和胡琳结婚,先忙着奔房子,房子到手了,又忙着买家具,甚至为买几个窗子的窗帘,他和胡琳几乎跑遍了整个北京城。然后,他和胡琳又开始忙着整理他以往发表过的诗,筛选、淘汰,精选出几十首,准备编一个集子,他又要去跑出版社,妻子又要在家里设宴招待,最后又得把老头子动员出来,请已经退居二线的老丈人说几句话,找一个也已经退居二线的老诗人写个序言,一切花好月圆了,他还要陪着妻子去医院看病,希望能有个孩子。在这期间,又赶上电视台有陪同中央领导出国的任务,名额有限,为了争取出国的名额,又需要时间和精力……
  十年,毕业后十年,时间不短,可他总是这样紧张。时间不长,他又的确干了不少事情。在同辈、同龄、同批工农兵学员的大学生中间,他是佼佼者。实践锻炼了他的能力。虽然,有时他也感到累,但更多的时候,他感到不容易。生活,对于他来说,混到这份上,真是不容易啊……
  他怎么就忘了吴天亮和叶彩屏,甚至连他们的消息都没有打听过一下呢?在他通讯录的小本本里,从来不曾有过他们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不是今天,难道他们就这样从他的记忆中消失了吗?
  可是,今天,恰恰是他们,在帮助他和妻子。林昕望望身旁的吴天亮,很有些歉意,“天亮,你快忙你的去吧,真是过意不去!”
  吴天亮说:“你一人在这儿,万一有个事就不灵了。这里,我人熟地方熟。到时候管用。那边的活,我和那帮哥们儿讲好了,没关系!照样划我出工,奖金也不少拿,你放心吧!”
  “你家里还有孩子,快回家看看吧!已经够意思了!”
  “我们的孩子都大了,家里又有爷爷、奶奶,我每天都轻松得很哩,没关系的!等等吧!”
  还说什么呢?林昕觉得吴天亮越是越这样做,越像是抡起鞭子,在抽打着他的心。
  “人都有难处,这时候,多个人在身旁要好些!”反过头来,吴天亮看出了林昕是不好意思,倒安慰起他来了。“我反正回家也是没事,老婆子在这里加班,一个人更闷得慌,不如我陪你,添个蛤蟆四两力……”
  他们正说着话,那扇白门“砰”地开了,小护士跑了出来,招呼着林昕:“快!要输血!”
  林昕和吴天亮一起跟着护士走了进去。要输血,两个人都挽起了袖子。林昕的血型不对,吴天亮和胡琳恰恰是同一A型。
  “抽我的吧!”
  针管里殷红的血液在上升。护士拿了进去。林昕不禁一把抱着吴天亮的肩头,三十多岁的男人竟怎么也控制不住,低低啜泣起来。
  吴天亮一把搂住他那瘦弱的身子,像夹麻袋一样把他夹出屋。
  “哭什么呀?大老爷们儿的,让人家瞅见笑话!我这棒身体,没事的!”
  林昕抹抹湿湿的眼睛,又摸摸他刚刚扎过针眼的胳膊。
  晚上的时候,刚刚恢复一些的胡琳又出血了,又需要输血。这一次,不仅仅是林昕,也不仅仅是叶彩屏,就是其他大夫,也不允许吴天亮再输血了。只好用医院里暂存的血浆了。
  “你放心!我去招呼我们那帮哥们儿去!我不行,他们行!他们保证行!”吴天亮拍拍林昕的肩膀,便跑出医院。
  没过多一会儿,一群哥们儿们叫着、跑着,来了。他们和白天修暖气的劲头可不一样了。一个个打扮得整整齐齐,有几个人还穿的西装、系着猩红的领带。
  “哪儿抽血呀?快点儿,麻利儿点,救人要紧!”
  “这他妈的医院也真是,血浆不多弄点儿,一到急用了,就傻眼!”
  夹杂着不干不净的粗话,他们挽起了胳膊。小护士皱着眉头,给他们一一验着血型,最后找到两个A型血的人。
  “他妈的!我们全白费了!”有人骂着。
  医院里一片嘈杂。
  “哥们儿,都回家歇着去吧!我替我们这位老朋友谢谢你们了!”
  “别谢了,我们走了。”
  “怎么谢呀?全聚德呵,还是萃华楼呀?”
  他们叫着、骂着、招呼着,远去了。
  “他们就是这样,比不上你们大学生文质彬彬,可都是大好人!”吴天亮对林昕说。
  “多亏你和他们!”林昕的眼睛湿漉漉的。同是年轻人,他并不了解他们。
  当一切都如暴风雨逝去,医院又如以往一样平静下来的时候,已经深夜一点多了。
  胡琳终于脱离危险。但不敢再做剖腹产了,怕她的身体顶不住,只好做引产。可是,婴儿在母体内时间过长,好不容易生下来的时候,却又窒息,又开始抢救婴儿。大罐氧气瓶,咣咣啷啷推进去……
  当孩子终于哇哇啼哭的时候,林昕也哭了起来。这生命的呼唤,整整等待了十年呀!
  叶彩屏走出来告诉他:“是个女该,五斤七两!”
  他看见叶彩屏和她身旁的大夫、护士,一个个忙得都是大汗淋漓。
  这时候,吴天亮已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他挺粗、挺响的鼾声,伴随着婴儿的啼哭,也伴随着大夫和护土的笑声。
  “快起来吧!跑这儿来给我们奏乐来了!”叶彩屏推醒他。
  吴天亮揉揉惺松的睡眼,望着大家,问道:
  “怎么样,母子平安?”
  大家在笑。
  “我早猜到了嘛!刚才还做了一个梦呢!”
  他站起来,伸伸腰。大家笑得更响了。
  “你快去看看你爱人吧!”
  叶彩屏脱掉身上的白大褂,对林昕说,这话语使林听感到那么亲近,能唤回以往许多温情的回忆。他很想对她说几句。可是,说什么呢?感谢?这一整天,他自己的灵魂受到了洗礼,或者说受到了震撼。命运,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它真的能把人的一生浓缩在某一时刻,让人的灵魂迸发出光点来!过去的一切,呵,那十几年前的一切,又都活蹦乱跳地呈现在了面前。十六年了!一个人能够有几个十六年?有时候,偶尔想想十七年的一切,显得那么遥远。而且又都发生在北大荒,便越发显得遥远,仿佛远在天边。可是,今天,这一切却又都显得格外近,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发生在眼前!
  生活中,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不管是奖赏,还是惩罚;不管是升迁,还是浮沉……都不可大意,都不要忘其自然,忘乎所以,忘却以往。因为不知什么时候,被你轻易抛掷在天外的什么东西,也许就会突然又落在你的眼前,抽你的嘴巴,撕你的心肺,让你难堪得无地自容。这正如俗话所讲的:远在天边,却近在眼前。人呵,千万别只管眼前,而忽略掉以前,哪怕有些事情是已经发生在很远、很远的以前,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得犹如在天边……
  叶彩屏对林昕讲完,又嘱咐了一些照料胡琳的事情,就挽着吴天亮的胳膊,朝医院门口走去。两个人都已经精疲力尽了。临出门口时,吴天亮还回过头,冲林昕大声招呼着:“有空儿到我家聊聊呵!”
  林昕不知该对他们讲什么话。有时候,宽恕比责备,比痛骂还要令人难受。他只是向他们挥着手。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他要留着给自己的女儿讲了。那是她刚刚落生的第一天。女儿多么幸运。她的第一天就遇上了这样的事!而他呢?却是在整整十六年之后。
  当林昕向自己的妻子和新降临这个世界的小女儿走去的时候,他忽然想到:妻子和女儿的命,都是吴天亮和叶彩屏抢救过来的,为了纪念这个日子,孩子的名字,应该请他们起。让他和妻子,也让女儿永远记住。于是,他立刻向医院外追去。
  他追出大门,却已经找不到叶彩屏和吴天亮了。浓重的夜色向他扑来,漫天星星向他眨眼,即使那天边最远、最小的一颗星星,也分外明亮。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小生命……
               1984.11.23写毕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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