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也正名乎            
  



    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
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
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
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
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符其实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
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
成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岁下的塾师有这权
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
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
趣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我曾经收集过二三百个
英国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这里了,纵有遗漏也不多。习俗相沿,不得不从那有限的民
间传说与宗教史中选择名字,以致于到处碰见同名的人,那是多么厌烦的事!有个老笑话:
一个人翻遍了《圣经》,想找一个别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扬扬告诉牧师,决定用一个从来没
人用过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
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
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常常在那里找到许多现成的好名
字。譬如说“柴凤英”、“茅以俭”,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
说,柴凤英不但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仿佛还有一个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动着。在
不久的将来我希望我能够写篇小说,用柴凤英作主角。
    有人说,名字不过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多,可是他们自
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情之常。谁不愿意出众一点?即使在理想
化的未来世界里,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编上号码,除了号码之外没有其他的名字,每一个数
目字还是脱不了它独特的韵味。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显得老实。张恨水的《秦淮世家》
里,调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讷的姊姊。《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谨愿的
田二姑娘。符号运动虽不能彻底推行,不失为一种合理化的反响,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实在是
过于复杂。一下地就有乳名。从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囡囡”“宝宝”
来搪塞。乳名是大多数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
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关于女人的一切,都带点秘密性
质,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在香奁诗词里我们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当着人唤
出妻的小名,是被认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娇嗔。
    男孩的学名,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
唤。另他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
名。至于别名,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
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又换一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
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房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
个匾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大为不
悦,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我们大都愤愤不平,觉得旧家庭的专
制,真是无孔不入,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父亲也要干涉,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
过是欣赏自己的老婆,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我还是
和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
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
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的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
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像这一类的自我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防用以自娱?虽然是
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
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
是臧孙虫带虫东的名字,在×××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
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
来,改名蔺烟婵,又名女S*。”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
是个文人?
    一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
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
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
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
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
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
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
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
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
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
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
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
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
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
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
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什么填名字好。我的小名叫
Y*,张Y*两个字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
字吧。”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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