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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被介绍到一家美国公司打工,做财务部的行政助理。所谓助理,其实和杂役没有什么两样,包括复印文件、打字、打扫卫生以及接电话和传真等等,无所不做。我的工资是计时的,每个小时8块钱人民币,因为我不必保证每天都来,只要把交给我的事情做完就可以了。 那年瑞特说他“快要40岁了”,是公司驻北京的首席代表,也就是老板。他天天坐在他宽大的办公室里的一张大班台后面,我们很少见面,碰上了也仅仅是点头致意。 在这里,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所有的人都叫我Jane。即使就是这样一个代号,瑞特也根本不知道。 那一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要比别人晚走三到四个小时。别人下班后,我就利用公司的电脑干私活。一家新加坡的华文报纸愿意发表我的3万字的小说《最后一盏碧螺春》,我必须把它打印成一份像样的文稿,并且把软盘一起提供给那个因为我在读大学而在稿酬上格外吝啬的编辑。然而远远高于钱的成就感对我吸引力十足,我干得非常投入。 稿件敲完最后一个字的那个晚上,我沉浸在自己编造的陈年旧事中几乎落泪,完全没有注意到此刻高高大大的瑞特就站在我身后,我吓了一跳。 瑞特笑着对我说:“我在门外看了你几个晚上,今天见你写完了,才敢进来,我不知道你还是个作家。”我心想这下完了,今晚就要“开路”,不过稿件已经敲定了,走人就走人吧。但是我还是说了声“对不起”。 瑞特却很和善,他说:“能让我看看你的作品吗?” 我疑惑地看着这个灰眼睛的美国人,他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你怕我不懂,是吗?我父亲研究东方哲学,我在美国学过四年中文,而且我有字典。”我只好顺从地把文稿交给他。 这晚是瑞特第一次开车送我回家,用的就是那部后来被我叫做“马”的白色卡迪拉克。我们一路无话。在到达我家所住的居民楼底下时,我说了两个词:“谢谢,再见。” 第二天一早我来到公司,我的文稿已经整整齐齐地躺在桌子上透明的文件夹里。9点整的时候,人事部的一位小姐走过来对我说:“瑞特先生请你去一下。” 见到衣着严肃的瑞特,我有点发慌。像我这样临时打工的人,见老板的惟一原因恐怕就是听一句客气的辞退。甚至,在这样的公司,最低层的员工想和老板面对面地说些什么都是不可能的。 “我真的很感动。”瑞特居然是用中文在对我说,“你这么年轻,把几十年前的事写得那么真切,我真不明白你是怎么知道那些人和事的。” 瑞特如此顺畅地调遣中文,真让我吃惊,但他的下一句话更让我吃了一惊:“我希望你作我的秘书,你愿意吗?” “我还在上学,我只是来打工,而且我学的不是这个专业……”我推辞着。“你会胜任的。”瑞特自信地微笑着说,“你能让小说里的人那么舒服地相处,也一定会让你身边的人舒服地工作,而且你可以教我中文,同时你懂得贸易……我是不是找到了一个很便宜的员工?再说,就算你不愿意作我的秘书,就像你说的,你不属于这个公司,那么,我以私人身分请你作我的中文老师,可以吗?” 我不再推辞,而且,就在他眼光闪烁的一刹那,我已经有些喜欢这个年长我18岁还多的美国人,他用四声不准却十分达意的中国话对我的作品的评价,让我觉得我们可以交流。 我是在那天晚上所有的人都下班之后,把一些极其简单的办公用品搬到了瑞特办公室中那台被他说是“全世界最棒”的电脑面前。 其实,更多的时侯,我担当的就是瑞特的中文老师,因为我毕竟不是这个公司的正式员工。然而,为了瑞特,我经常需要加班。有时是把过去写的一些散文录入软盘,有时是替瑞特处理一些商业信函,最多的时候是和他一起读一些杂志文章,这是瑞特最喜欢的中文课。 渐渐地,我发现瑞特的感悟能力很强,他的思维方式与我惊人地接近,同时,我们都偏爱中国的宋词。甚至,很多时候我会对他谈起我自己的一些事情,比如我曾经多么想做一个文学翻译,“就像傅雷那样”,比如每当我必须要拿起书本应付考试的时候心里就充满了沮丧等等。日子一天天过去,在瑞特面前,我完全没有了紧张感,我们更像一对老朋友,清茶淡酒可以无话不谈的那种,或者就可以叫做“知己”。 不知不觉中,夏季来了,瑞特开始把我“加班”的时间拖得越来越长。我们不再去吃千篇一律的工作晚餐,黄昏的时候我开始穿起每个北京女孩都有几件的纯棉T恤和短裤,跟同样衣着随意的瑞特一起光顾街边饭馆,或者去子夜才打烊的小吃夜市。瑞特照样开着他的“大白马”,只是他必须把这个豪华的大家伙停在很远的地方,然后跟着我边走边吃。这样几次之后,我给瑞特买了一双北京老头儿最爱穿的千层底“功夫鞋”,鞋子套上脚的时候,他开心地说:“只是看这双脚,谁也不会认为是美国人,对不对?我现在是哥们儿了!” 那一年的八月酷热难当,而陪伴瑞特的日子里我忽略了气温。事后很多年,我在每一个回忆起他的契机都最先想到那个我装聋作哑的晚上,在这样的回忆中,有时候我会问自己:我是不是曾经是一个极不自信因此也极不坦然的人? 那天我和瑞特沿着东华门的小吃街一路吃过去,直到两个人都撑得一滴水也喝不下去,才想到要各自回家。这一天瑞特没有开车,他被夜市靠近故宫筒子河那一头的人力车吸引住了。瑞特选中了一辆车把上有两只黄铜铃铛并且带蓝色雨蓬的人力车,他很绅士地扶我坐上去,然后就在车边迟迟不动。车夫微笑着看着这个大个子老外,等他说话。半晌,瑞特小心地开口了:“您,能不能让我蹬一段路?” 我和车夫都愣住了。不过我马上明白了瑞特要干什么,赶紧帮着他跟车夫说:“大爷,他在美国蹬过三轮车,他没问题。” 我们总算说服了车夫。于是,车夫和我并排坐在雨蓬下,瑞特像个老把式一样上车并且顺利地蹬起来。“关键在于平衡,是吧,大爷?”瑞特快乐地嚷着。 沿着北京最繁华的长安街一路向东,瑞特像个孩子似的欢快地前行,并且不时地向那些看他的路人投以微笑。回到公司大楼底下,出了一身透汗的瑞特启动“马”,送我回学校宿舍。一直到学校门口,瑞特才开口说话:“Jane,我真希望你今晚一直陪我。”他点燃一枝烟接着说,“你让我忘了我是谁,知道吗?”我握了握他放在方向盘上的右手,说:“我也是,明天见。” 下车后,我强迫自己不回头地走向宿舍楼。大学里的夏夜常常是不眠的。我忽然就开始不能抑制地流泪。这个不眠的校园跟我没有任何关系,这里的一切从来没有给我带来一种归属感,我甚至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暂时在这里租房子住的异乡人,我从来没有爱过我身边的这个环境和那个瑞特也很看重的专业,我从来没有从这个地方和这里的人身上看到我的未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而哭泣,但是有一点我非常清楚,瑞特是喜欢我的,那个快要40岁的、单身的瑞特。 那个晚上之后,我开始借口父母不允许我住校以及学校不再给我这种家在北京的学生提供宿舍为理由躲避“加班”。瑞特不勉强,只是经常会在大家忙着下班的时候轻轻地问我一句:“今晚,可以吗?”而我每天都摇头。有时候摇头之后我就离开办公室去洗手间,那样的时候总有莫名的眼泪涌上来,可是我不想让瑞特看见。面对洗手间巨大而平整的镜子,我看着自己的、曾经被瑞特称为“没有任何经历”的脸,我有一种不甘心的感觉——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放弃花四年时间所学的一切所谓专业,我会重新跻身于我钟爱的文字生涯之中,那里面也许没有瑞特的希望,但是那里面笃定有我的一生。 就这样我们沉默着走过了秋天,瑞特因为生意回了美国。 瑞特不在公司的时候我是不用上班的。冬季初至的时候,他打电话说他要“回来”了。那天他的心情出奇地好,拥抱了欢迎他的每一个人,我站在最后。他抓住我的肩膀用力一握,我忽然就又想哭了。 关上办公室的门,瑞特轻声对我说:“Jane,我是多么挂念你。你知道在美国接人归来,跑在最前面的女人一定是这个人的妻子;而在中国,妻子是站在最后的一个。”我低头不语。 也许,瑞特的目光阴郁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整整一天,他什么也不跟我说,沉默地整理带回的文件和杂物,当我想帮他的时候,他挥手拒绝。 冬季的黄昏仿佛也比其它季节来得早,天色向晚的时候,我迟疑着不肯离开。瑞特坐在他的大皮椅子里,给自己点燃一枝烟,我轻轻敲一敲门上贴的“NO SMOKING”,他不以为然。 我觉得我长到这么大从未有过如此去意徊徨的时刻。在这个沉默的、用沉默表达一切的人面前,我无声地啜泣。……有一双手,带着淡淡的烟味,缓缓地从我的脸颊插入我的长发,将我的身体温存却也十分果断地带向一种固执了很久的期待……我在最后的一刹那,躲开了。 我一直认为,人和人的相互了解有时候不是依赖于时间的长短,而是依赖于一些带有考验意味的契机。一个冷风刺骨的夜晚,在远离北京的地方,我们阴差阳错地住进了一家酒店剩下的唯一一间套房。 我从来没有问过瑞特,那是不是一次蓄意性的出差,他是不是早已料到我已经下决心要离开正在悄然进行的一切,他是不是想在一个看起来最自然的时候告诉我那些他一直想说而没有说出来的话。我坐在他的对面,听着,仅仅是静静地听着。我完全明白但是无法应答。他说“人不是用国界来划分,不是用种族来区别”,“我骨子里是一个守旧的美国人,我活得也非常认真”等等。屋子里很安静,只有瑞特非常标准的中文,电视机的声音什么时候被他调到了最小,只有字幕和图像。我知道是罗大佑的一首歌——《大地的孩子》。“广广的蓝天映在绿水/美丽的大地的孩子宠爱你的是谁/红红的玫瑰总会枯萎/可爱的春天的孩子长大将会像谁?……”当熟悉的旋律响彻整个房间的时候,瑞特的声音比歌声还要大:“你究竟怕什么?你怕我以后会抛弃你?你以为美国人只会拿婚姻开玩笑,那么我为什么到今天还是单身?” 我没有理由,没有一个像样的理由可以对瑞特解释明白那个最简单也最复杂的“不”。 子夜时分,瑞特凝视着我说:“你睡床还是沙发?” “床。” 他抱起毛毯走到外间,一声“Bye-bye”之后便关掉了所有的灯…… 那个夜晚我居然睡得非常之好,天将亮的时候,我醒了。走出卧房的一刹那,我无言以对——瑞特抱着头坐在沙发里,面前的茶几上一字排开着四个空的啤酒罐,他的眼睛红红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到他的面前、握住他的双手,又怎样被他轻轻地推开。“我不能睡,你睡得那么好,像个小女孩一样,我不敢动,怕你会害怕……”我记得当时我是跪在他身边的地上,我的长发覆住了他的双膝……而且,此后直到今天,我再也没有留过那么长的头发。 回到北京刚好是圣诞节。平安夜我穿着红色的大羽绒服跟瑞特坐在一家通宵营业的冰激淋店里,谁也不想离开。 吃到浑身发冷的时候,我们走上了街。在街角的一家不打烊的精品店,瑞特停在了一张窄窄的小贺卡前。他指着贺卡上的图画感伤地说:“梯子要倒了,这孩子要摔下来了,蜻蜒没捉到……像我。”他搂住我的肩膀:“你把随时都能开启记忆的卡叫什么?”“万能钥匙卡!”我脱口而出。 瑞特掏出钱,买了两张。他一脸认真地递给我一张:“你讲过《虎符》的故事,一人一半,合起来,就是完整。”我握住这张小小的贺卡,恍如一下子握住了正在逝去的全部过去。 圣诞节之后,瑞特奉调回了美国,我离开了没有他的这家公司,回到原本属于我的寂寞的学生生活之中。 此后四年,我只收到过瑞特发来的一纸传真,上面是我教过他的一首晏几道的词的最后两句——“泪流不尽邻窗滴,就砚旋研墨,渐写到别来。此情深处,红笺为无色。” 时至今日回想与瑞特的重逢,总会让我联想到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讨论过的关于“天”的话题。我曾经说我不相信任何宗教,但是我信天。天是有知觉的,她知道人世间的一切,她给人一个无法预料也无法规避的劫数,她会在一个恰当的时候让人明白从前不明白或者不是准确地明白的一切。瑞特把这称之为“Jane的宗教”。的确是这样,假如没有一个俯视一切的天,怎么会有如此的巧合,怎么会安排我在一个如此特别的时候再一次面对这个从来不曾用言语把心情说破的人?——瑞特回到中国的时候,距离我预定的婚礼,只剩下200个小时。 瑞特神奇般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依旧孑然一身,他没有任何变化,甚至他的“功夫鞋”和纯棉T恤。当他兴奋地走过来想一如往昔地抱住我的时候,我像四年前一样地躲开了。“Jane,告诉我,你怎么样?”我从来没有那么平静地面对瑞特,如果说我曾经一直在因为躲避着什么而不能释然,那么在这样的时候,我唯有以平静来抚平曾经掀起在心中的一切波澜。我说在他走后,我参加了学校的毕业分配,之后我做过政府机关的小公务员、房地产公司的审计、广告公司的会计等等连我自己也说不全的各式各样的行当,现在,因为一个具体的、近在眼前的婚姻,我不工作了。 我们坐在建国饭店的中餐厅,身边长长的落地窗外是很有些日本风格的小桥流水。瑞特很久都是一言不发。之后,他用一种感伤得令人想哭的声音慢慢地说:“Jane,我一直觉得你是那么的‘中国’,而这些让我觉得那么实在。你活得淳朴、具体,也明明白白。所以我试着用中国人的方式默默地爱你,爱了四年,现在才开口,可是我已经失去你了。如果当初我用我们美国人的方式爱你,也许你今天是我的新娘……” 我无法解释,此时此刻,我想着我对他说过的我的“天”,我从灵魂里笃信的我的“宗教”。我告诉他,我的丈夫是“天”送给我的,我们在大街上排队等公共汽车的时候相识,我们俩彼此看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这是今生该等的人。我丈夫做生意,个子很高,我在他的身边,常常会有晕眩的感觉…… 瑞特在这个时候打断我的话,他说:“咱们在一起,晕眩的人是我。我明白了。” 我不知道还应该说什么,瑞特说他想到了我曾经教他一句一句写下来的一首诗中的两句,“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我看向窗外,流水悠悠不断,仿佛我们一起走过的、今生无法忘记的日子。瑞特的声音在我耳边,很清晰、很用力:“我知道你不是这么想的,我只是从心里希望你这样想就是了……” 这一次相聚,我自始至终和瑞特讲着他的语言,我第一次从这种词句简单有力的语言之中发现了接近于残酷的直截了当。 告别的时候,我的头发被初秋的风吹拂着,那已经是瑞特无法握住的短发。我把告别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仿佛永远也说不完。 我曾经接到过几次瑞特打来的电话,他几乎每一次都说他就要“回”中国了,但是每一次他都没有能如约而至。 1995年的圣诞节,我就着昏黄的灯光赶写稿子的时候接到他从法国打来的电话。我在那熟悉的声音里一时语塞。他讲话很慢:“我在巴黎。昨晚,在咖啡馆,我以为我碰到了你。女店主坐在灯的暗影里,她读西蒙的书,鬼使神差我就以为那是你了。我用手敲着吧台对她叫你的名字,她抬起头告诉我她叫萨拉,是一对小孩子的母亲,我才知道我是在什么地方。我温习了哭的感觉。我非常想念……中国。” 瑞特打第二个电话的时候,人在肯尼亚,他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欢快:“下雨了!我一个人坐在窗台上。我忽然发现我再老一点就可以去当作家,写中国,写北京,写你还有你老公。我一辈子就爱过两个女人,一个是妈妈,她死了,把我的爱带进了天堂;一个是你,把我的爱留在了北京。……我还一个人呢,先不找,给你留一个后悔的机会。” 在我结婚之后,瑞特在每一次的电话中从没有忘记过问候我那个他没有见过面却让他“很有挫败感”的丈夫。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为了不选择瑞特而后悔,尽管我同样也从未忘记过这个给予我很多别人不曾给予的感情的美国男人。我一直认为,没有见过海的人就会依恋小河,而什么是海、什么是河,原不是一句话就能说得清。我看着瑞特走近又走远,知道他还会在感情的另一个领域里与我重逢;看着我的丈夫从远处走来直至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知道这就是我可以为之付出血泪的生命之缘。看到了这一切,我的不安分的心开始趋于平静,平静之中,许许多多的美好便翩然升起。 自始至终,我握着瑞特留给我的“万能钥匙卡”,等待他“回来”。 我在1996年时曾应某杂志之约,把我与瑞特的交往写成一篇内容相近的文章发表,当时该杂志将其改名为《美国男人,我看着你走近又走远》,并做了一些修改,此后,一些文摘类杂志相继转载。 在那篇散文中,我隐去了瑞特的名字,给他起名叫洛德,其实是英文中“Road”(路)一词的音译。我想,瑞特为我划出了一条路,那是我从来不曾走过、今生也没有机会走的路,但是因为有这样的一条路,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远方,我的心里多了一份牵挂,也多了一个美丽的梦。 在我决定把这篇散文收进这本书的时候,我告诉了远在法国的瑞特,他非常高兴,他说,希望我能还给他本来面目,让他继续叫他自己的名字。他说:“我喜欢我的名字,而且,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一直是这样叫我的。” 我想我是理解瑞特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纪念碑,上面刻着心爱的人们的名字,时时抚摩那些名字,时时感受到刻骨铭心的温暖或者疼痛。 我愿意用我的文字来为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一切和埋藏在各自心中比爱、比记忆本身更为丰富的内容树起一座纪念碑,仅仅属于我们的。 所以,放在这里的文字,是还给了过去一个本来面目。 婚姻就是把稳定送给你爱的人,把浪漫留在你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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