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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即回信对隐他说,我这些论文,与其说是“文学批评”,不如说是文学作品的阐释与分析。固为我的兴趣所在,和讨论范围,是阐释《台北人》这本书的深刻复杂的含义,与分析作者采取什么样的技巧,以及如何运用这些技巧,把此深刻复杂的含义呈示传达出来。换句话说,我是首先无条件地接受了作者表现在作品里的——未必一定就是作者本人的——人生观与宇宙观,而基于美学的观点,进行研讨《台北人》诸篇小说之文字技巧。如何有力地,巧妙地,合乎逻辑地,把这一独特的小说世界呈现在我们面前。如此,我个人对人世的看法,是否和《台北人》世界的种种景象互相印合,当然是毫不相干的一回事。 实在说,白先勇在《台北人》里创造的想像世界,和我们现代大多数人的经验世界,颇有一些不相符或不相容的地方。我可以站在今日一般人的立场,用理性批判态度,对《台北人》世界的景象与道德价值观,提出以下几点责评: 一、“过去”不见得真那样美,那样充满活力和光荣;“现在”也不见得那样丑,只剩下腐朽和败亡。这一点,从文化、社会、国家、个人,四方面来引申,都是同样的。就以文化上的一个问题为例,《台北人》的世界,十分排斥西洋科技文明。可是机器和科学,亦有“美”处,为人类带来了多少福利! 二、人类虽然绝对逃脱不了生、老、病、死的天命,但世上许多事情,还是可以单靠我们的意志和努力,改变发展的方向,只哀叹而不行动,岂非大无志气? 三、“灵”“肉”不必如此对立。情和欲,在一般情形下,是相随而生,不是对峙对敌。灵肉之间其实也难划出明确的界线,此外,爱情和青春也无必然关联。失去了青春的人,也可以真情相爱。生长在台湾的现代人,同样也可能精神恋爱。 四、“现实”未必丑陋可鄙。死命攀住没有可能实现的幻想,或没有现实为支柱的理想,不一定就能使人气质高贵,保住尊严。 五、《台北人》世界里,迷信观念太重。 以上五点,只是笼统而言。若要细加讨论,举例详述《台北人》世界的独特性,或异于寻常处,我可以轻易写上好几万字。而假设,作者表现在作品内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之是否合乎现世大众,是决定文学作品优劣的条件或条件之一,那么,我上面列举的五大“责评”,以及可写而未写的好几万言,全都是《台北人》一书的缺失。 回顾近年来批评界对《台北人》的评论,凡是贬抑此书的,所持论据大约也都不外乎上列五点。也就是说,《台北人》的“劣点”,或“缺失”,显然不是作品本身艺术造诣的问题,而是作者表露的人生态度问题。但,对于作者所持人生观的批评,是不是文学批评?或,退一步说,是否和文学批评有些关联?这个答案,完全维系在“文学”二字做何种解释。 有人认为文学是一种手段。有人认为文学是手段,也是目的。有人认为文学就只是它本身的目的。这是一个争辩不完的问题。所以,我们寻求的答案,也因各人文学观之不同而异。 如此,所谓“文学批评”,涉及范围如何,未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而且照字面意义,甚至可以解释为“有关文学的任何批评”。定义实在含糊不清。这就是为什么我总希望人家把《王谢堂前的燕子》一书,即我讨论《台北人》的一系列文章,比较明白精确地指称为“文学作品的阐释与分析”。 话说回来,让我们就假设,文学作家表诸作品的人生观之性质如何,真能或多或少影响作品的优劣。然而,这种基于世俗一般道德观或价值观的批评,用之文学作品的品质鉴赏,在实际评价时,会发生一些根本无法解决的困难。现在让我慢慢加以解说。 首先就是“对不对”或“正不正确”的问题。我们有一道德训条:“明辨是非”。这是一句十分光明磊落的话,可是绝难实行。是非之间,善恶之间,时常没有绝对的分界,全看你从哪个角度去观察,就以婚姻一事为例。长一辈的人,凭藉自己较多的见闻和经验,往往认为婚姻成功的首要条件,是夫妻二人出身背景相似,如此婚后才易和平相处。所以,当一个富家女,爱上穷教员,非他不嫁,父母就会骂她不懂事,思想不成熟,而认为她对选择婚姻对象的态度,是“错误”,“不正确”。可是,就女儿来说,由于她一心一意恋爱这个穷教员,觉得没有了他,生命就全无意义,有了爱情,任何困难都可克服,便会反过来责怪父母太现实,太势利眼,而肯定认为父母对选择婚姻对象的看法,完全“错误”,“不正确”。如此,我们假若硬要“明辨是非”,界定选择婚姻对象的“正确”态度,是采取父母的观点?女儿的观点?或者来个社会调查,看看赞成父母的人多,还是赞成女儿的人多,少数服从多数,来决定是非正误的标准?我们活在世上,真的常会碰到“情”“理”正面冲突,必须选择其一的时候。有人认为选择情才“对”,有人认为选择理才“对”,究竟哪种态度“正确”?哪种“错误”?这当然全是个人观点的问题。 再举一个例子。一个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住在日本广岛,目睹原子弹爆炸时之极端恐怖悲惨景象,认为极不道德,因而终身致力呼吁控制原子,核子武器的使用。他很可以被称为“人道主义者”。但是,我们住在中国的人,目睹的是南京大屠杀,重庆大轰炸,当然会认为用原子炸弹逼使日本投降,终止日军对我同胞的残害,才是真正道德的事。这不是以牙还牙的问题,也不必一定是国家民族观念的问题,同样是基于“人道主义”。那么,是与非,道德与不道德,究竟如何评判?用谁的标准来评判? 是非善恶的测量尺标,不但如我例子所示,因观点或立场不同而有异,因各人经验和所处环境不同而有异,在自古迄今的时间之流里,也发生过甚大的变动。比如中国古代社会,以男性为中心,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那时,不论男女老幼,绝大多数的人都肯定认为这是“正确”的观念,今人却不以为然,女权主义者大概还会说,这是最“恶”,最“不道德”的思想。由此可见,是非善恶的社会观念,不但受制于“人”“地”因素,也受到“时间”因素的限制,根本没有一个固定永恒的标准。 没有固定标准——这就是当我们尝试以作品题材之“对”“错”或作家表诸作品的人生观“对”“错”来评价文学作品时,必遭遇的头一个大困难,这样的文学批评,其论点与见解,绝对不可能获得读者一致的同意,因为每人观点不同,见解就不同。即使硬要少数服从多数,以社会大多数人的看法为正不正确的标准,世上却还有千百个其他社会,而其他社会的大多数人,意见可能完全相反。就算世界上每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人,今日都抱同样的看法,明日呢?后日呢?千百年后呢?谁又胆敢保证未来? 人生观随人而异,价值观随人而异,而且世上同一件事,也常兼有好坏相对的两面,甚至更多面。在这样的情形下,以任何一种固定的人生观为标准的价值判断,必然引起多数人或少数人的反感。这不仅是指文学批评文章而言,也是指文学作品本身而言。然而文学之创作,完全不同于文学批评,本来就是要作者用明显或暗含方法表达他自己的或他想像出来的对人生之看法,不然就不是文学作品了。如此,无论作家自己或他所创人物的人生观如何——乐观或悲观,外向或内向,合时或不合时,合教条或不合教条,总是不可能合乎每一个读者的口味,或对人生的看法。也不可能使每一个读者都觉得有“真实感”。所以,作品的优劣若真由作家表现于其中的人生观性质来决断,那么,合乎自己口味或观点的就说“佳品”,不合自己口味或观点的就说“劣品”,结果是,任何一个文学作品都有人说好,也都有人说坏,意见参差纷坛,永不会有一致的结论。不可能出现一部完美的作品,也不可能出现一个彻底失败的作品。 我想,《书评书目》的一些读者,认为文学作品有优点,也非有劣点不可,多少就是受到这种文学批评观的影响。 那么,什么样的批评方法,有没有一种批评方法,可以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可以不受囿于个人的观点?可以精确地衡量作品的成败?可以有使读者一致信服的可能性,而不必以“见仁见智”为最终结论? 我知道一种这样的批评方法。但要接受此法为“文学批评”法,却有一个先决的条件,那就是把文学作品当做纯粹艺术品来处理。如此,我们便可从美学的观点,评价这一艺术品的形式是否完整。细细分析作者的文字技巧,看看它们是否把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和要呈现的世界,美妙地,生动地,适切地,合理地,表达呈现出来。作品的艺术形式完整,就是成功的作品,不甚完整,就是不甚成功的作品,支离破碎,就是完全失败的作品。 当然,许多人是不愿接受这种“唯美派”文学观的。可是我想。除了以文学为纯粹盲传工具的人不论外,绝大多数的人,即使不认为文学作品是不受制于世俗道德成规的纯艺术品,也都会承认文学作品里含有相当多的艺术成份。所以,我提供的批评方法,虽或不能说就是文学批评法,至少可以说是评价文学作品的方法中,最有固定可靠的标准,最不受“人”“地”“时”因素影响的一种。 许多人,很可能是文学读者中的多数人,认为文学作品确实是艺术品,可是除了基本的艺术性外,还应该有实际的教育作用,和至少间接的改革社会的作用。这似乎是正当不过的主张。可是,从这样的观点从事文学批评,还是会有意想不到的困难发生。下面我要讨论的,就是当我们把某一固定的道德价值观,亦即现世多数人认为“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引介人文学批评领域时,除了没有标准的困难外,我们还必须面对的一大难题。 那就是,艺术性和社会教育性,很有可能互不相容。一个文学作家,可以(或应该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观察与呈现人生。而他所取的观点,除非恰巧符合有利于当代社会福利或社会改革的观点,他根本没有办法兼顾作品艺术性和社会教育性。在这种情形下,作家如果为了迎合大众的期许,硬把社会教育意义灌注入作品内,结果往往是严重破坏作品艺术形式的完整。 就以《台北人》为例。上文中,我站在现代一般人的立场,对《台北人》世界的道德价值观,提出了五点责评。让我们假设,这些就是《台北人》的缺失,而白先勇决心改正这些缺失,使这部作品臻于完美。他想,《梁父吟》里的朴公,太迷信,太不面对现实,是今日社会的一个坏榜样,便决定叫他走出“象牙塔”。于是,一日,朴公猛然大悟,撕掉身上的黑缎长袍,熄灭古铜香炉里的龙涎香火,打开自家大门,把历代祖先遗传下来的书画古物一齐拍卖掉,换得一叠钞票,全部分给乡下的穷人。他觉得忽然获得了新生。 像这样的故事题材,如果处理得好,表现得法,也有可能写成一篇好小说,虽然必须从头至尾彻底重写,也绝不能留用《梁父吟》之篇名。然而这个“觉悟”了的朴公故事,当我们把《台北人》做为一个整体来了解欣赏时,却成了严重的问题。它整个破坏了这一小说世界的逻辑系统或一致性。而作者是存心把《台北人》当做一个整体形式来创作的。早在小说首页,作者就引录刘禹锡的《乌衣巷》一诗,把《台北人》诸篇之共同主题明白点示出来。单凭这一点示,我们就已可知作者企图把此书题材局限规范于“旧的结束”,不涉及“新的开始”。而“觉悟”的朴公故事,明显的是“新的开始”。这样一篇乐观前进的小说,夹在《台北人》里面,固然很可能鼓舞民心,产生现世多数人认为正当的社会教育作用(也可免被指责“以偏概全”),却大大损坏《台北人》一贯的主题意识和语言气氛,形成艺术形式上一个严重不堪的“缺失”。 也许有人会说:那么,把每一篇都改写,改得乐观前进,主题气氛不说统一啦?艺术形式不就完整啦?当然是如此——如果每篇都改得成功的话,可是,那便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本书,和《台北人》风马牛不相及也。所以,我提出的那五大“责评”,若要说是《台北人》的“缺失”,这样的“缺失”是根本没有办法“改正”的。要“改正”,就必须牺牲艺术形式的完整。 很多人说《台北人》太悲观,太消极,只呈现人生凄凉衰亡的一面,未呈现人生快乐健康的一面。岂非以偏概全?人生哪里真是这样的? 这些话都对,我也同意,可是这和文学艺术作品的成败,就又扯不上任何关系。比如每日都有黎明和黄昏。一篇小说的背景若是黎明,我们并不要求作者必须同时也写黄昏景色,或另写一篇小说,以黄昏为背景。同样,生和死都是人类必然的现象。一个作家如果选择描述死亡的悲哀,我们又凭什么理由,要求他一定也描述诞生的喜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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