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之方”
看汤如炎先生的文章,真得有点道行,还是老话一句,看了半天,仍不知道他阁下
到底说的是啥。盖汤先生的文法有点古,修辞也有点雅,所以猛一看很难看得懂,而仔
细看还不如猛一看。不过有一件事倒是非常新鲜的,那就是他对文言文的表意能力,深
为怀疑,所以在紧要关头,怕人越看越糊涂,就用白话文夹而译之:“此物奚宜至哉”
译曰:“这家伙何以会瞎来呢?”“于禽兽又何难焉”,译曰:“对于禽兽一样的家伙
责备又有啥用?”有识之徒一向是反对白话文的,看情形还是白话文好。
汤先生文中说三月二十四日《自立晚报》误用“汤如炎要阉人”,我心里颇为疑惑,
疑惑不定之余,找了一份该报,前后瞧之,原来《自立晚报》并没有“误用”,而是柏
杨先生“误用”,汤公之话如果改为“三月二十四日,《自立晚报》上柏杨误用‘汤如
炎阉人’”,就符合事实矣。依汤公说法,乍看起来,该文岂不好像是该报社论乎?我
想汤先生可能是正义之怒太多,怒昏了尊头,才有如此杰作,如果倒转过来,我说汤先
生的言论,就是立法院的言论,可乎?不可乎?此之谓以总体代个体的背黑锅主义,乃
不求甚解的古老毛病,无怪《中外建设》杂志社论一再强调“足食、足兵,尤贵足教。”
不过,以汤先生的“仁之方”来看,当然不会如此糊涂,恐怕还是另有一种学问,
曰“不让竖子成名学”,盖汤公已经因“阉之”之举,声震天下,柏杨先生无名老头,
能算老几?我不提他,以免他沾我的光。记得一九三零年代,林语堂先生在上海创办
《宇宙风》、《人间世》,就直截了当宣布,对任何人的攻击,都不指名答复。盖也是
不允许别人借该刊而成名也。这种作法我不赞成,但我却尊重这种做法,因每人有每人
的个性和气质,每人有每人的行为规范和适应之道,不应互相勉强求同。不过是,不提
对方名字以免其成名则可,割头栽赃便不可也。说《帕立晚报》上有一篇文章误用“则
可,”说《自立晚报》误用“便不可”说“立法院有一位立法委员要阉人”则可,说
“立法院要阉人”则可,说“立法院要阉人”便不可。推而代之,说“有一个中国人要
割人的生殖器”则可,说“中国人要割人的生殖器”便不可也。是否有当,恭请示遵。
汤如炎先生主要的目的似乎是在于引用盂轲先生的话,那就是说,有人以横逆加我,
我就自己反省一番,是我不仁乎,抑我无礼乎?以研究“这家伙何以会瞎来呢”。反省
的结果当然是我很仁呀,我很礼呀。可是仍有人乱冒犯,我就自己再反省一番,可能是
我不忠吧。反省的结果又当然是我很忠呀。可是冒犯仍照来不误,那么,我就曰,那不
过是个禽兽。“对于禽兽一样的家伙,责备又有啥用?”
这一段话很雄辩,早些时有些朋友就劝我引用,我没有照办,并不是我也要“仁之
方”,而是这些话充满了浓烈的情绪,一旦情绪太浓,就无法理智地讨论问题。呜呼,
如果柏杨先生也引用了这一段话,再加上孟柯先生最夹缠的“予岂辩哉,予不得已也”,
汤先生听啦,将如何的表情乎?孟轲先生是搞政治的,在政治斗争中,煽动重于说服,
柏杨先生既然成了禽兽,则非禽兽先生自然准赢矣。柏杨先生如果也先下手为强,抢过
孟轲先生这段武器,在纸上摆开架势,难道情势就充变了哉?理性的问题不能靠情绪去
解决。即令柏杨先生成了禽兽,也不妨碍节育是真理。同样,如今杨如炎先生隆重地成
了非禽兽,也不能对反节育的论据有啥帮助。
不过有一点是值得庆幸的,非禽兽先生说他“阉人”,目的并不是真的要阉,只不
过“说说吓吓”,只不过使无识之徒听了害怕,恍然悔过而已。嗟夫,非禽兽先生如果
早讲得这么明白,我们何至如此担心哉。于此特别大嗓门转告一些可怜的小民得知,已
经没有关系啦,生殖器已经安全啦。不过我诚恳建议非禽兽先生,以后“仁之方”再发
作的时候,千万别在立法院发作,如果再在立法院发作,恐怕用不着贵阁下亲自动手,
可能会把生殖器纷纷吓掉了也。
非禽兽先生大声责备小民无知曰:“现法,刑无宫。”而小民竟然害怕,岂不存心
捣乱。问题是,我们何尝不知道“刑无宫”,如非禽兽先生只在学堂讲演,只在报上写
写文,我们当然不害怕。可是立法院是制定法律的地方,而非禽兽先生提出的又是“质
询”,万一非禽兽先生的真知灼见被制成了法律,或被行政院采纳照办,小民的生殖器
岂不危矣乎哉?
其次,还有“仁之方”,那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非禽兽的眼睛中,
节育就是“亡国灭种”,一个干亡国灭种的人,一旦被还治其身,结果恐怕灾情惨重。
好在非禽兽先生总算慈悲为怀,手下留情,不再阉人啦,无论如何,小民在吓了一跳之
后,可以感谢天主,敢不喜笑颜开,奔走相告欤。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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