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沙漠为背景的人与狼


作者:池莉

  “嗨?”
  问他。
  “嗨,”他说,“马上就好。”
  在这简洁的问答之间,塔克拉玛干沙漠是美丽而安详的。下午三点钟的阳光光线已经比较柔和,微风中的沙漠以一种流线型的柔若无骨的姿态静静躺在阳光下,这就是历史有时候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某种状态。它容易使人们在无意之中深信不疑地接受它。于是,在这个美丽而安详的下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车队没有停下。九辆大卡车一辆接一辆地从江安身边开了过去。江安吹着愉快的口哨钻进车厢底下修理他出了一点小毛病的大卡车。
  江安一直都吹着愉快的口哨。江安以擅长吹口哨讲故事射击而闻名。在愉快的口哨声中,江安没用多少时间就把车修好了。
  在踩着油门一气追赶了两个小时之后,富有经验的江安悚然一惊,后背升起密密麻麻的蚁走感,他误入歧途了。
  江安环顾四周:茫茫沙漠。茫茫沙漠。茫茫沙漠。茫茫沙漠。茫茫沙漠上只有一滴缓缓下坠的如血夕阳和一辆大卡车。江安有点傻兮兮地笑了一下。
  人的视野是有限的,就在江安的视野边缘,有一片茂密的胡杨林,这里栖息着一群正处在动荡时期的狼。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有狼的,风和日丽的时候也有狼。但人们怎么可能在平常的某个吹口哨的时刻还想得那么深刻呢?
  其实,人们总保持思想的深刻也无法预见自己会遭遇什么。狼也许来,也许不来。狼是另一个世界,就像树木、花鸟、虫鱼一样,与人不在同一个语境。它们与你不在同一个语境,你的深刻于它们有什么关系呢?
  江安在傻笑的顷刻间已经变深刻了,他顿时感到了由沙漠的美丽安详中渗透出来的恐怖。他的脸变长了。他明白自己犯了错误。他极为懊丧呸地吐了一口痰。他飞快地转动脑筋,研究对策:是凭着多次的经验往前闯呢?还是掉头往回开呢?江安反复掂量,举棋不定。沙漠上只一滴缓缓下坠的如血的夕阳,他拿不准危险在哪个方向。他额头上冒出了冷汗。他又傻笑了一下。然后,他找出了一枚硬币。
  在江安误入歧途的最初一刻,狼就知道了。
  一只叫作敏的年轻的狼闪电般地将这个消息传到了胡杨林。
  第一个决定是头狼王作出的。年迈的王只稳健地说了一句话:不宜出击!
  如果这群狼里头没有出类拔萃的芎的话,江安这次的误入歧途将有惊无险。但不幸的是这群狼里头有芎。芎是一只到了该做头狼的年纪而没得到机会的空怀壮志的狼。它是肯定要与王作对的。当王话音一落,芎就大声说:为什么不出击?
  王声色不动。王身边的狼回答:这不是你该过问的事。
  那么请问,芎依然大声说,我们可以过问什么呢?
  芎根本不等回答,转而委屈又悲愤地说:我们已经饿了许多天了!我们很久很久没有吃人了!我们只是要活命吃饭而已!
  王冷冷一笑。王身边的狼说:芎!你别他妈做出为民请命的样子!现在情况十分清楚,对于一辆性能优良的美式军用大卡车,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而且它拉的是一大罐汽油,难道还能指望它会因缺油而抛锚?你这不是让大家白白去送死吗?
  整个狼群都糊涂了。狼们一会儿望着王,一会儿望着芎,不知所措。
  芎仰天长叹一声,闭上双眼。
  这是一个微妙的历史时刻,一个名叫江安的人误入歧途即将觉醒,狼也许来也许不来,此刻的沙漠一片宁静,空气在颤动,风儿神经质地反复地将沙漠梳理成鱼鳞状,西下的太阳无动于衷地面对着这一切,只有时间在无声地飞越这个空间。其实说到底,时间才是最重要的。
  芎猛然睁开了眼睛,哀痛地说:都什么时候了?我们不抓住时机赶快行动却在这里争论不休!是的,那是一辆庞大而坚固的车,那车装的是汽油,但我们要的是人,人!我们快要饿死,我们需要的是行动。当然,我们也许会牺牲,这是因为我们要吃人,自古以来,人什么时候是心甘情愿俯首帖耳地让我们吃的呢?
  狼群发出一片应和声。
  王依然沉默着。大家都以为君命难收,却不料王突然说话了。王说:好!芎讲得好!现在我命令,芎带令敏以及十八头身强力壮的狼立刻出击!
  整个胡杨林欢声雷动。
  芎不由由衷佩服王。太妙了!王的确宝刀没老。它一句话既赢得了民心又将眼中之钉送上了战场。正因为理解了王,芎想,决不能再等了!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摧毁王。
  芎说:谢谢头狼。但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尽管承爱让我领头,可我还是自感太年轻缺乏经验,请派十员老将临场指导!芎说着带领它的部下齐刷刷跪下。
  在芎煽动起的狂热的战斗气氛里,王别无选择。王只好挑选了它的十名亲信供芎驱策。王用一种眼神与它们交流,要求他们一定战胜,包括一定战胜芎。
  芎率领着二十八只狼如离弦之箭射出胡杨林。
  江安掷币的结果是掉头回开。他这才呼出长长一口气,说:好了,就这么着吧!
  江安发动了车,调了头,结束了几分钟的犹豫,踏上了归途。如果他像来的时候一样两个小时开足马力奔驰,那么他的命运将不会因为这次误入歧途而有所改变,改变命运的也许将是芎。但是,又一个对于司机来说不算什么意外的意外发生了:车突然熄了火。江安一看是没油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有什么不得了的。江安拎起一只油桶就要下车去汲油。
  就在这一刻,狼群赶到了。
  江安一开车门,芎身先士卒猛扑上去。江安急退,但芎已经撕下了江安的半只裤腿。狼!江安跌坐在驾驶室上,这一下他彻底清醒:原来恐怖和危险和犹豫和不安的根源就在这儿——狼!江安立刻来劲了。不就是几只狼吗?江安驾驶的是性能优良的美式军用大卡车,宽敞的驾驶室里有一支“七九”步枪,有一百发子弹,有一箱干粮,有够喝三天的水。作为男子汉的江安有三大特长闻名车队:吹口哨讲故事射击。江安可是当过兵见过血的人。
  一场人与狼的战争开始了。这时夕阳已经坠落,晚霞红了大半个沙漠。
  芎这时已经退在远处,它在调兵遣将。而几只肥硕的老狼看见芎一口就撕下人的半只裤腿,它们便死死盯住车门不放。最初的混乱很快就过去了。江安稳稳握住枪,瞄准两只最肥的狼。江安非常细致。江安懂得第一枪至关重要,绝对是个下马威,就像方才芎对自己一样。但江安是人,芎不过是一只狼。
  枪响了,连着两响。随着划破沙漠寂静的突兀而尖利的枪声,两只威风赫赫的老狼倒下了。狼群在一瞬间惊慌失措,四下逃窜。芎急坏了。在它看来,枪并不可怕。可它忘了大多数狼这辈子没见识过枪。它痛悔自己的失误。它在沙漠深处飞速奔跑,发出了螺号一般的狼嚎以召唤它的部下。
  第一个回合,江安赢了。
  狼群消失后,江安发现月亮正在升起。月光很亮很有颜色,它使沙漠像湖水一佯平坦和波光粼粼,也使两只死狼的毛皮看上去油光水滑。江安笑了,这是一个男子汉独自在一个著名的大沙漠里射杀了凶恶的狼之后自豪的笑。他又有一个人生故事可讲了。一枪一只狼,真过瘾!江安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地慢慢地吸着。他本想去加油,他又想加油嘛着什么急?他想归队总是迟了,也不在乎这一会儿。他猜测狼群会回来的。不就是二十多只狼吗?一枪一只狼,也就是二十多枪。杀光了这些家伙再走,免得日后在这沙漠上人一离群就心里发毛。江安越想越兴奋。他吸烟。擦枪。他打算这支烟抽完如果狼不来就算了,就去加油。不过,他没有失算,烟只抽了一半,狼就回来了。五分钟,江安略感惊异,狼回来得真快。
  这一次,江安认出了芎。芎是一匹大骨架的瘦狼,神色悲壮地走在狼群最前面。江安以人类的思维方式推断芎是炮灰是一个可怜的冒失鬼,而真正的当权者一定是它身后的肥狼。俗话说:“擒贼先擒王。”江安决定暂时绕过芎,还是先解决肥胖的老狼。枪响了,狼群踌躇;枪又响了,芎一声嚎叫,狼群忽地成散兵线围了上来。老狼的死无人过问,狼们都跟着芎前进。江安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芎是狼们的头!
  江安悔之晚矣,他找不到芎了。
  芎其实就在江安眼皮底下。它已经通过一批老狼的死观察到江安的射击是有死角的,所以它冲到了驾驶室的踏板下面。芎在这里指挥狼一次又一次地冲撞两边的车门,告诉它们车头车尾及车厢底下是进攻之后藏身的好地方。老狼的全部遇难使芎万分高兴,它仿佛已经看到了头狼王被剪除羽翼之后的独立和衰弱。
  狼们在一个一个地倒下去,可它们又成群结队地涌现出来。这是因为芎让敏不断地回去报喜,说那人快完蛋了,说那人被我们围困了,说那里有很多肉吃。芎没有说假话,这里是有很多肉吃。参战的狼一来就问:肉呢肉呢?芎就让它们吃死去的狼肉。用枪打死的狼肉热热的非常香。芎自己也吃了很多。不是病死也不是老死又不须用搏斗厮杀来获取的新鲜狼肉真是非常香。芎肚皮吃得饱饱的,又不愁兵源,然后躺在十分安全的汽车踏板底下不慌不忙地与一个人周旋。这简直像个游戏。
  当第二天的太阳升起的时候,江安惊呆了。这一夜他打死了五十只狼。他一枪一只。没错。可现在五十只死狼只剩下一堆堆残尸败骨,而活狼却差不多有上百只。上百只狼错错落落蹲在卡车周围,它们看上去一点不着急,几乎是懒洋洋文质彬彬的。江安好半晌才想过来:敢情狼们在利用他!狼利用人?
  战斗了一整夜的江安放下了枪。
  白天基本在对峙状态中度过。江安不到万不得已决不开枪。江安以为只要他不再为狼们打食狼们就会慢慢散去。开始江安觉得这情形可笑极了,的确像个游戏。好像狼们到这里来只是为了观赏他的枪法,品尝新鲜狼肉。后来他从恍惚的游戏感中清醒过来,试图下车去汲油,可他刚刚打开车门,几只狼嗖地扑了上来。他敏捷地关上门,但他的手背已经被狼爪抓了几道血痕。黄昏时分,江安又试探了几次,只要他有所动作,远远近近的狼立刻警觉起来。不!江安彻底清醒了,这可不是好玩的!
  江安开始记日记。江安开始把食物分成小块小块的,很珍惜地吃。江安开始把尿液存留起来以备后用。江安开始作一系列进行持久战的准备工作,他的脸上再也没有一丝笑容。
  第三天,狼群有增无减。
  第四天,狼群有增无减,达到两百五十多头。
  江安的子弹只剩十发了,他困顿不堪,饥渴交加,皮肤干裂,眼眶凹陷。
  芎钻出它的藏身之处,在不远的沙丘上蹲着,与江安遥遥相对。它营养良好,精力充沛,神态安详,像一个体面的绅士。芎原本有一些委琐之像的,是这场战斗洗礼了它。它没有想到自己的智慧会在与王和人的较量中被发挥得如此辉煌。它借人压王,又借狼压人,又借人杀狼;借人杀狼称得上划时代的一手高招:一箭三雕,既消耗了王的力量,又消耗了人的力量,还消化了狼群的老弱病残。尽管这场战斗还没有结束,芎已经赢得了狼群的绝对拥护和爱戴,几乎所有的狼都来到了它的身边,王在胡杨林已成孤家寡人。而人呢?人也在一天天垮下去。
  这无边无际的风云变幻的神秘莫测的大沙漠,哪里是人逞强的地方?
  芎非常有耐心地蹲在沙丘上。
  芎将狼群分成若干个纵队,命令它们不分昼夜轮番进攻。
  芎蹲在沙丘上,凝神地望着江安。它不着急,但他是它的理想和美梦。
  江安再次发现了芎,他想打死它,可他发现他打不死它。子弹飞到它所选择的位置已是强弩之未。可是从此江安只想打死芎。江安已经明白所有的狼都是乌合之众,唯有芎是精英。是芎在和他斗智。是芎给他设了个陷阱。如果他死,必死于芎之口。江安想:我一定要留颗子弹给芎!江安的这种想法只存在了一个小时。一再撞击车门的几只猖狂的狼消耗掉了江安的最后几颗子弹,它们已经撞松了车门,咬破了车窗玻璃。
  这是第九天呢还是第十天?江安举起了电工刀。江安渴极了也困极了。江安有四昼夜没进一口水了。在这四昼夜里,沙漠上还刮了两昼夜干燥的大风。但江安还是举起了电工刀。
  雪亮的刀锋在阳光下像宝石一样光芒四射,芎看见了。芎站立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从容不迫地向江安走过来。
  江安笑了。他紧紧地握住了电工刀。他牢牢地盯着芎。血从他焦裂的嘴唇渗了出来,他靠在椅背上,神志恍惚,虚弱得像个婴儿。沙漠和天空,月亮和太阳,时间和空间甚至生存和死亡都消失了,但他紧紧地握着电工刀。
  这也是一个晚霞漫天的黄昏,狼藉满地的战场突然十分静寂。
  芎和江安是在长久的对视之后猛然扑向对方的。紧接着,那柄雪亮的电工刀飞出驾驶室,闪电一样划破了沙漠红色的天空。
  这篇小说取材四十多年前发生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一次事故。事故是在半年之后被另一辆迷途的车发现的。那辆美式大卡车性能良好,加上油就可以开动。驾驶室里有一小堆人骨和一本日记,日记里把一只狼领导称作芎。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五日于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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