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随笔集《绿腰》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1996年7月第一版,1996年7月第一次印刷)
裁破鸳鸯怨剪刀
一年将尽,我在收拾抽屉时,发现一盒几被遗忘的录音带,一看,是小明星。不知什么时候所买。
但岁暮,听小明星是特别辛酸的。----因为唱来就象啼血。
我印象最深,是她一生(1913-1942)为情伤,为曲亡。死于29岁,台上的《秋坟》,正为绝唱。吐血昏迷。
死时乃农历七月十四日。《秋坟》成为自己的畿语。
"小明星"是个瑟缩偏怜的艺名。星而小,如泣如诉。一个人的名字便是她的故事。她的曲子又是她的际遇。倒像为了唱几厥歌匆匆来世上一趟似地。
"星腔"名曲,以王心帆和吴一帆所撰最为缠绵悱恻。歌者中性,唱平喉,擅南音,以悲腔诉说一个至简单却深沉的字。没听过她唱快乐的曲子。--因为她不曾快乐过。半生佻达任情纵,情意加浓--。亦很苦。
那么风风光光的一代歌伶,其实晚境相当幽怨。
但说小明星,不能不记王心帆。
王老去年8月辞世。(也是一座"秋坟")
他与小明星感情微妙痴绝。
二人从未道破一个"情"字,但他一直在她身边。在她匍踏歌坛时,渴求好曲,央请中间人介绍认识:报人、编剧家、撰曲人,自是文采风流的才子。(我见过他二三十年代的照片,极清奇)而他对她声韵亦甚欣赏。于是自《痴云》一曲开始了。
他不断送曲子给她,不受酬。她拿到新词,总是反复吟唱,把曲点正叮板。先在他耳畔低唱一回,问他满不满意?清唱,比有铉管拍和更醉人。
他见尽她身畔川流不息的追求者,当她爱上其中一个男子,便向他坦白。有些是阔少,有些是文人,有些是顾曲周郎。--当她为情惆怅伤痛时,竟也不加掩饰在他跟前落泪。她曾为年轻才俊花尽积蓄,供之到外国学音乐后遭弃。也有南天王的兄长用尽办法,要纳为小星。
把心事相问,他叹道:"薄命怜卿甘作妾"她就不嫁了。
王心帆曾为张月儿撰过一曲。小明星嫉妒了。让我试写这场戏:--
"《花月留痕》是不是你写的?"
"是。此曲说来有个故事哪"
"是么"
"一个小说,写男子痴恋名妓--"
"哦?你好偏心,有此好曲,也不给我。你不是答应过,有暇写曲,一定给我?我喜欢唱你的曲呀。你却给了月儿!"
"不不不,别误会。我写此曲时你还未出道。而且,此曲也不是给月儿唱的,是给郭湘文唱的。你别耍蛮。"
"--"
"好了,再写一支给你唱,曲句要好过这也不难。你可笑了吧?"
"为什么郭湘文不唱?为什么月儿却唱到呢?为什么你不先给我唱呢?--"
--小明星去世50年后,王心帆方逝。
他写过的词儿:
"思往事,记惺忪。看灯人异去年容。可恨莺儿频唤梦,情丝轻袅断魂风。"
"向何处,吊湘灵,枫林月冷,更愁人。青粼乱走,掩映翠微间。"
"可怜蝴蝶生前梦,谁续春蚕死后绒。只怨句墙角朱燔,无力护拥,致使网得明珠,上手亦空"
"抛残珠粉铺黄雾,才使我裁破鸳鸯怨剪刀"--
王90多高寿。
终生不娶。
冷奴
豆腐,在日本叫做"冷奴"。
它是这样上桌的:一个小小的玻璃皿,以冰镇着一方块雪白豆腐,毫无破绽,傲视同伎。上面斜斜摆放一个长柄的金菇和一朵芜茜。这一客冷奴,真贵,几乎同刺生一般身价。假得象幻觉,故并不敢惊动。
冷奴,为了它的名字,想:因为冷,所以寂寞如奴;或因为是奴,所以冷。谁给一方块豆腐起了个这样的好名字?
但我是个鄙俗的人。未几,已十分疲于尊敬它了。我最喜欢吃的豆腐,不是这种。是在上海,小小的店子贩卖"豆腐脑",热腾腾的一碗,上面遍洒小虾米、葱花、榨菜末、酱料,又淋上滚油、麻油、辣油。--就像一个脑那么烦琐缤纷。每碗只卖人民币一角钱。我吃了两碗,又吃了油条,半个烧饼。后来,便觉得不单是胃,连脑袋也撑了。这是一个老百姓的生涯啊。
龟兔下集
龟兔竞走,兔因骄傲轻敌,中途睡了懒觉,醒来时龟已奋勇坚毅走毕全程,兔落败了。故事本来是这样的。
--不过,有下集。
谁说兔因为骄傲?不!这是一个凄艳的爱情故事。兔爱上了龟,只因为差距太远,兔便刻意地让它一程,好叫它赢一次,彼此各不亏缺。兔需要比较好的借口来让赛,所以担演了一个"奸"的角色,它的牺牲不云不大。它成全了龟,二者距离渐近了,以为好日子就在眼前。但龟并不明白,它的胜利原建筑杂对方的自我压抑,它以为自己真正长了本领,沾沾暗喜,不可一世,对兔一贯的成就也看不起了。兔的家族都不能容忍兔为了爱情而轻贱了本身的能耐。龟的家族也蠢钝至竟不愿担了虚名。于是二者再行竞赛一次--
--这下集,才是故事最精彩的部分。
力尽而死
〈吉赛尔〉第二集第二幕:午夜时分,一众在婚前殉情的少女幽灵,现身施行报复了。他们遇到男子,便强迫他不停跳舞,直至力尽而死。
吉塞尔也是幽灵之一。那一天,她发觉自己的情人原是个伯爵,乔装村民来追求她,两情相悦,真相即被揭露--他的未婚妻是公爵千金。青天霹雳的吉塞尔,登时发狂,抓起情人佩剑自刺--
幽灵之后命令她以舞蹈引诱这男子。漫漫长夜,他跳至筋疲力尽了,就在倦极不支之际,她令他挨近墓前的十字架,庀荫他。天际露白,魔法消失,幽灵一一冉退。
--别以为吉塞尔是为了爱,她的报复正是要他"苟存性命于乱世"。你看,为跳舞跳至力尽而死?多快乐!能够这般遐意地了断,真是几生修来。
不不不。要他活着:为黍稷稻梁谋;为自责为憎恨;为此生来得冤枉而不忿、不平; 为老、为病;为种种失意种种苦难压力--。让他为这些力尽而死。
火气
阿成让我们看他带自北京的朋友的作品,是一批剪纸和画。
这些作品,他都没有好好地裱起来糊起来,只是随随便便放于椅上,由喜欢的人信手拈来看,看完后又信手扔作一堆。
有人问:怎么不装裱好折叠整齐呢?
阿成有很奇怪的论调。他说,新画就的作品,往往"火气"大,不能就此张悬,应该随意由众人拈在手上,把玩把玩,这样传看一阵,待得火消。而且,擅画的人,怕那火气,也不爱用新笔、新墨、新纸。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火气"的见解,不算明白。我只联念,火气?是不是一种"急噪"的感觉?不醇不化,急功近利。也许不止是画,任何作品,能够扔在随手可拈的地方,把玩改动提炼,十年八年,才公诸于世,敢情消火。--不过这很难办得到,风头火势马上过去了,到头来反情愿一笔勾销。
裸女宫扇
还是说阿城自北京带来的那批画。
他的朋友不知如何,净画古代裸女。穿得最多的也不过一个小肚兜,大都身无寸缕,以"巧妙"的姿态亮相,半睡半醒半欹半坐,十分趣致。上面又有豪不经意的题字,东倒西歪孩儿笔墨:"清不可以无色,色亦不可以无情。美人不淫,是泥美人。英雄不邪,乃死英雄。痛语。"之类。
你猜我自这二三十幅画像中,发现了什么?美人闷,不管亮相在什么画纸上--甚至有糊窗的纸;不管什么姿态、季节、背景、环境--,这批裸女,不穿衣服不打紧,手中一定拿着一柄团团宫扇。
这就是女人--女人没有安全感,女人的手更没有安全感。所以她们非得拿者一点什么才成。即使她坦荡荡,还是放心不下,天真而又徨惑。真的,连《花花公子》上新一代的裸女,手上不是也拿着一点什么吗?
一定
我之所以向往粤语陈片境界,完全因为在那些古老故事中,总是逢凶化吉,履险如夷、顺水推舟、剑合钗圆。那么完美、欢乐。一切的挫折只是过眼云烟。一切都有定数。
每一次,主角被杀头时,一定飞霜下雪,刀下留人,要不,一定横来一支冷箭,正中举刀欲砍的侩子手背心。每一次,产子时一定找到山神庙,一定有个破碗在场供她断脐带之用。每一次,忠的被奸的暗算,千钧一发,一定有高人发出金钱镖。匪徒扳枪,一定有探长来包围。误入机关,一定会中途故障。预备喝毒酒,一定会碰倒、惊吓、失手倾泻--总之一定喝不下去,要是喝下去,那便一定不是毒酒,而只是一碗被皇后暗中掉包的醋。为郎头断也心甜,一定不会断头。含笑饮砒霜,一定不必饮。清宫斩节妇,节妇斩情夫,一定无罪释放。有情人,一定成眷属。--粤语陈片乃吾等之乌托邦。
芭蕾舞男
各种舞蹈表演中,芭蕾舞男的表演是最不好看的了。先不说那"舞衣",给我的感觉永远是"图穷匕现",毫无美感,也毫不性感。说到动作,总是当舞女的跟班,一味靠托。
当然,我只是说"不好看",没说他"不重要"。
--我甚至最景仰芭蕾舞男的一切所作所为。
是的,他总是当舞女的跟班,不过用心一看,便会明白,他不是跟班,他是靠山。他在她身后,永远有力、伟大、任重道远、默默耕耘,礼让她幼稚地享受一切风头而不悔。她一纵身,便升到半天高,她私心明白:是他把她托举到半天高的,她不能没有他,末了还得靠他把她带下台。还有,无论她如何任性地旋身、飞跃、大跳小跳、狼奔豸突,他总在最重要的一刻,险险把她抱住扶住,所以她从不跌倒,却也跳不出他掌握之外。
他地位多重要。好不好看是其次了。
悟空
我喜欢一个象悟空那样的好朋友。
他是天下间一流的--就可惜不是人。但只此而已,他比人好。如果要细数其优点,罄竹难书啊。他简直"侠骨柔肠",但又无限蛊惑,充满情趣。
在水帘洞当美猴王,一派王者风范。大闹天宫,偷桃盗丹,又天真无邪。醉酒后一不小心,得意忘形露出马脚,毫不做作。他的跟斗翻得好,三达白骨精时,多么英明神武。屡被师傅驱逐,含冤不忍离去,忠心耿直。戏弄猪八戒,妙趣横生;面对妖魔邪道,聪明灵巧,身手矫健,输了便自嘲,然后图谋应变。他不易为蜘蛛精色诱。虽然其师父唐三藏那么窝囊废,却又因着正义和信诺,肩挑重任负责到底,真是没得说了(如果我是悟空,怕早已把唐僧干掉。谁肯忍?)。
悟空是我的偶像。
才女
世上还真的有人清高到不想做才女?不不不。我自一岁起,毕生志愿便是当个"才女"。--可惜,这二字太轻贱了。如每人都有一个的襟章,卖旗日的旗;要不,便成了一种讽刺反语,伤透自尊,要来何用?惟有含悲忍泪地罢手/退却/漠视/看不起/践踏。
但,从前本人是不会这样的悲观绝望的。总是想:如果它是职业,我必搏杀投身职业先修班。如果它是窄裙,我必KEEP FIT好好地穿。如果它是豆腐,我必细意双手轻捧托。如果它是笼,我必披枷带锁自投罗网。如果它是靛缸,我必拿尽生平的白布去浸染。如果它是钟,我必夜夜上链。如果它是像,我必虔诚膜拜。如果它是噩梦,我必肯用十个好梦去换取。如果它是耶稣,我,我惟有信了它。--贪慕这种虚荣呀。
--不过,有女皆才?譬如死后,我也会被惯性收视地目为"艳尸"的,怎么信得过?所以算了,我不做了。
洛阳游
我喜欢唐朝。我也喜欢洛阳。
如果有一种超越时空的机关,或是我自己"设计"的地铁车票便好了。经过电脑调拨至唐开元天宝年间,过闸,登车,闭上眼睛任由列车把我送到邙山脚下。踏上路面,信步游至魏家园子,那时他们的"魏紫"牡丹盛放,虽然参观一天,每人收费5000,不过港币兑成唐朝外汇券,也就很适用了。而洛阳牡丹,品种多达119种,丛花叠翠,国色天香。
看完了妖娆的牡丹,我还可以逛到端门街,那儿盛陈百戏,灯天烛地。你知啦,"有灯无月不娱人,有月无灯不算春",所以元宵的端门街,总见一条扫帚尾的青龙,一条卷尾的红龙,一青一红的龙灯,于鼓乐震天鞭炮齐鸣的街巷翻舞喷火,看得人心激荡。
--当龙灯的火焰吐尽,月也淡薄,花也倦昏,不管遇上什么,也只好乘最后一列地铁回到香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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