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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安息在巴黎,总好过在别的地方。” 那天是1984年12月30日。 特地把日子记下,因为如果在巴黎住的地方有花园的话,我会为鞋子掘一个墓,好好地葬了它。 也许你以为,那双一定是我最心爱的鞋子了。其实那双并不是我最心爱或者珍如拱璧的鞋,而是我所拥有最丑的一双鞋子,也是被我糟蹋得最多的鞋子,但那亦是最舒服的一双鞋子,穿着它走一天路,脚也不疼。 正因如此,它变成了我到外地旅行时缺乏不得的伴侣。它陪我在东京、纽约、三藩市、巴黎、罗马、佛罗伦萨的东走西走了足足三个年头。 记得那年去买鞋,什么条件都不论,只要求一双穿得舒服的鞋子。看上去舒服而款式又惬我心意的平底鞋,碰巧都没有我的尺码,售货员说:“只有这一双合你穿的啦!”于是便草草买了回家,鞋子其貌不扬,所以我从来都是只穿它而不看它。 渐渐我发觉每逢到外地,我都要走好多的路,于是便必定离不开那双鞋子。其他的鞋子,即使花容月貌,却是刮我的脚,又甚至貌仅中姿的,也令我前后不舒服,所以,我实在别无选择,唯有天天穿着这双最丑的鞋子四处跑。 直到,把鞋子跑得不成鞋形,鞋跟几乎磨平了的时候,才无可奈何地拿给佣人去丢掉。但是佣人心水清,她说:“既然你那么喜欢这双鞋子,就不如打个掌,再穿一下吧!” 我是那么的喜欢那双鞋子?突然之间,我感到我实在不能离得开那双鞋子,是否喜欢,我不知道,但是我少不了它。于是,打了掌,又多穿了一年,让它在欧美两洲为我足下服务。 鞋子越来越油枯灯尽了,鞋头开了口,要用胶水粘住,鞋跟又蚀得差不多了,但是它有一样没有变——那就是令我双足走路走得十分舒服。 可是这回在巴黎,它几乎是在咽最后一口气了,而我还那么地天天踩着它,沙路石路地走,在上机回港之前,我唯有黯然跟它道别。 感觉是很矛盾的,这辈子没有喜爱过它,而却又是那么的需要它,它不曾令我心动,但我会永远怀念它。 鞋子,请原谅,我到今天仍不肯说爱你,然而我无法不记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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