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开始回忆
王朔
1991年我写了100多万字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本,第二年遭了报应,陷入写作危
机。老实讲,那也是一次精神危机,我对自己的写作生活包括所写的东西产生了很大怀疑。
我记得很清楚这一动摇发生的时间、地点,那是一天上午ll点多钟,在东三环边儿上西坝
河副食商场门口,我经过那里去吃一个饭。那天,是初夏,阳光很好,跟前有氤氲的光雾,
我走在这之中一下腿就软了,用小资产阶级女性夸张的腔调形容,我认为我崩溃了。当然我
没倒下,躺在当街,还在走,但脑子里轰然而至的都是些飞快的短问句:我这儿干嘛呢?我
这就算——活出来了?我想要的就是这——眼前的一切?
忽然对已经得心应手,已经写得很熟练的那路小说失去了兴趣,觉得在得心应手间失去
了原初的本意,于很熟练之下错过了要紧的东西。那是一个明白无误的虚点,像袜子上的一
个洞,别人看不到,我自己心知肚明:我标榜的那一路小说其实是在简化生活。
这是往好说。严厉讲:是歪曲生活。什么生活也是百感交集莫哀一是,为什么反映在小
说中却成了那么一副简单的面孔,譬如说:喜剧式的。这其中当然有文学这一表达工具的本
身的局限:故事往往有自我圆满的要求,字数限制使人只能屈从于主要事态的发展,很多真
实顾不上。也因趣味导致。北京话说起来有一种趋于热闹的特点,行文时很容易话赶话,那
种口腔快感很容易让说者沉醉,以为自己聪明,因而越发卖弄。若仅仅要寻个卖点,换几声
喝彩,应个景,那也没什么。但,不瞒各位,我还是有一个文学初衷的,那就是:还原生
活。——我说的是找到人物行动时所受的真实驱使,那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隐于表情之
下的,原始支配力。
因为我不能相信我自己的第一反应。因为行动往往是暖昧的。因为思想机器过于复杂,
一点点剥离,你也未必料得到你何以会那么反应。这牵涉到动机。
未必你都能了解,参得透你笔下的人物。未必它不会当喜却悲,遇爱生恨,——哪怕那
人的原型就是体自己。动机失察,行为不轨,净剩下预设好的戏剧性,跟着现抓的喜怒哀乐
跑,到哪儿算哪儿…光好看了,结果是事后总排解不开一个自问:原来是这样么?
难受的还不光是这个。就因为没倒出根儿,揪着自己头发飘在半空,就有人把你往沟里
带,替你总结出一套活法儿,说你就是这个,还得到普遍认可。我说的还不是骂我那些人,
我跟他们的关系很简单,就是立场不同,思想感情格格不入,他们骂我那些话倒大致不差,
偶尔差到姥姥家去,也无关痛痒。我说的是喜欢我的,待见我的,拿我那东西当宝的。在说
下面那些话前,我要先声明一下:我这是对事不对人,只是想把一些误会已久的事澄清一
下,把不相干的东西摘一摘,可能不公平,但没有借此贬低他人成心恶心谁的用意,请读者
明鉴,当事人见谅。
我说的是趋时而作,根据我的小说改编和我直接编剧的一些影视剧中的典型化了的人物
形象。演员很成功,深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我也喜欢,像喜欢别的凡能使我发笑的喜剧
角色一样。若说这一类形象是我小说所提供,所独创,却不敢当。这是无功受禄,掠了别人
之美,那不过是另一些聪明人在借腹怀胎。
他们那是另一路北京人,怎么说呢?可能是真善良吧,有一点小小的狡猾,极善趋利避
害,最大的本钱是将“善解人意”挂在嘴边,猫着腰做人,什么也不耽误,肚子里的算盘打
得别人都能听见,小有激动便以为那是深情了。
好人呐,这种性质的人在生活中有益无害,进入公共领域大都可做大众宠儿,但出现在
我的作品中就是误会。就是表错情。就是影视艺术再创造的结果。
影视不同于小说大概也就在于那体现的是一个集体意志,很多人参加劳动,最终都参与
了意见,在角色身上倾注了自己喜爱的品质,最终还你一个陌生人。当然,影视于今首要在
于牟利,受欢迎便是成功,你要问我原作的想法,我没这意思,写那么多废话就为了给大家
树一个好人。正如批评者所言,我写得都是痞子。那些貌似热情的话都是开涮。这种涮人的
恶癖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是的,自以为了不起,有折腾劲儿少立身之才,沦人社会
底层而不自知,肉烂嘴不烂,于话语中维持自大,像话在梦里,依旧卓尔不群,昨晚众生。
是爱装大个儿的,是流氓假仗义,也有点不甘寂寞,然而,—还就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笑容可
掏的所谓小人物。
我小时一直是个坏孩子,习惯领受周围人的指责和白眼,那才觉得我像我。忽一日,掌
声响起来,还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进退失踞。那感觉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
同时常常不自在,这就叫堕落吧?
还记得当年看到第一篇批评我的文章(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当时最新一轮我注意到
的)。是一闲人写的,登在北京日报周末版上。批评的内容不记得了,也不重要,总而言之
是说我不好,一无是处,都无所谓,关键是这文章使我的心情为之一变,可形容为“一颗心
落回肚子里”。与身后的恭维、怂恿比,迎面拦住去路的针砭、叫骂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
方是哪儿,自已是个什么东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我的意思是说:狼性。变成
狼我所不欲,变为狗亦我所不欲,两害相权,取不得已。——这就是敌人的好处和必要。我
想我是需要敌人甚过朋辈的那种人。当然我不是指批评我的人是拿枪的敌人,这是修辞,如
果这么说不妥,我很乐意称他们为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
这是实话,我感谢对我进行批评的人们。正是这些刺耳的批评,使我看到了这一切阴差
阳错和指鹿为马。我想我对这一切还是不该太消极,成说太拒绝,——或者就坡下驴。被误
会是表达者的宿命,却也不必因此就把别人都当无可救药的傻瓜或一概斥为别有用心。其中
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达得自有歧义,授人以柄。我想可能还是有一种小说写法可以把
我知道的生活——那个本来面目,如实展示出来。说来有趣,面对批评和戏仿我竟感到自己
的生活资源还完好无损,还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种新鲜、蛮荒和处子味道。这对写作10
年仍有创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没有了。这就意味着我还有机会别开生面上一个台阶或叫
再入一个洞天。
也许,这倒是我矫情呢,太拿自己当事儿,不潇洒,坏了我们这种人号称的作派。那又
怎么了?就算我看不开吧。
2
我这本书仅仅是对往日生活的追念。一个开头。
北京复兴路,那沿线狭长一带方圆十数公里被我视为自己的生身故乡(尽管我并不是真
生在那儿)。这一带过去叫“新北京”,孤悬于北京旧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后建立的新
城,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无一本地人氏,尽操国语,日常饮食,起居习惯,待人处事,思维
方式乃至房屋建筑风格都自成一体。与老北平号称文华鼎盛一时之绝的700年传统毫无瓜
葛。我叫这一带“大院文化割据地区”。我认为自已是从那儿出身的,一身习气莫不源于
此。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个地方的旧风气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东西就从
骨子里往外冒。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已是谁了,用(红楼梦)里的话“反认他乡是故
乡”。写此书也是认祖归宗的意思,是什么鸟变的就是什么鸟。
好像是陈村在一篇短文里说,他最好的小说在他脑子里,只是不晓得,还是不想,还是
没时间把它写出来。史铁生也在一篇小文里说过,每个人脑子里都曾经很精彩,如果大家都
把自己脑子里想到过的东西都写出来,那就有很多亿,篇篇出色的文学作品。(大意,都是
大意啊)。看的当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样考虑。
这本小说一直在我脑子里酝酿。或者干脆说一直用大脑细胞在写。具体写作起始日期可
追溯到20年前我刚动了心想在文学这路上闯一闯。当我构思第一个短篇小说时就同时构思
这本小说了。这期间,发表了很多小说,但这本书一直在脑子里丰富、发展、完善,总也不
想拿出来。有时似乎觉得眼下的一切写作都是为了这本书练笔、摸索技巧、积聚、寻找最佳
结构和出发点。有时有些绝妙之念舍不得使在别处,就替这书存了起来。有时黔驴技穷一狠
心用了这书的片段去支撑另一个已发表的小说,用过之后之懊悔,痛不欲生,有如旧时代妇
女失去贞操。
这是关于我自己的,彻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过、经过、想过、听说过,尽可能穷尽
我之感受的,一本书。
游泳游得快,来到这世上,不能白活,来无影去无踪,像个子孓随生随灭。用某人文诌
诌的话说: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大白话就是:我为什么这德行。
一想就是很长的一本书。有那个精神准备,若写,一个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写作习惯写
作风格都破一下。不再理会篇幅、故事、情节、叙谈节奏,彻底自由,随心所欲,沿儿可沿
儿地真实一把。哪怕时时中断,哪怕处处矛盾,乃至自相残杀,都不管了。只设一个主人
公,那就是我自己,其他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给他们任何超出生活真实的机会。不使这
整部小说越看越像个故事。不管涉及到谁,说真话,只说真话,爱高兴不高兴。读者,也不
考虑,货卖识家,有一万个会意的这书印出来就不赔,没有,我自己留着当日记。总之,是
个放开手脚,赤膊上阵,毕其功于一役的意思。
我是从头写起的。人之初,刚落草、什么是真实?
真实就是一笔糊涂帐。周围的人使忽倥偬,形态莫辨,周围的事也大都没头没脑,断简
残篇,偶尔飘过一缕思绪,无根无由,哪里晓得是在图什么。这中间还隔着大段大段的空
白,写出来想找到转承启合的字句都难,再混蛋的评论家也指不出具体意义——根本没意
义。每写至此,洋洋几万字不着四六,我也乐了,真成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若执意给自
己看,我又何必见诸文字。
真正具有摧毁性,禁不起我自己追问的是:你现在想起来都是真的吗?谁都知道人的记
忆力有多不可靠,这就是一般司法公正不采信孤证的道理。事件也许是当时的事件,情绪、
反应难免不带今天情感烙印——那它还是原来的它么?如是一想,十分绝望。穷我一心,也
无非是一片虚拟的真实,所为何来?看来“还原生活”也不过是句大话,又岂是下天大决
心,拿一腔真诚换得来的?信念愈执着,扑空的几率也就愈大,这也是一反比关系。实际上
这是走投无路了。也别吹了邮局别发狠了,想不想把这小说写出来?想!好,老老实实按照
小说的规律去办。何谓小说?虚构。第一是虚构,第二是虚构,第三还是虚构。
至此,大哭而回,认命。停止对真实的纠缠,回到我们称之为“小说”的那种读物的基
本要求上。那是个什么东西呢?不是自我宣泄,自我成圣,而是驾驭文字,营造情调,修正
趣味,提纯思想,给读者一个惊喜。
也还允许回忆,但这回忆须服从虚构的安排,当引申处则引申,当扭转时则扭转,不吝
赋予新意义,不惜强加新诠释。讲通顺,讲跌宕,讲面面俱到,讲柳暗花明。草蛇灰线,因
果循循。于是,没听说过的人出现了,没干过的事发生了。平淡如水的日常生活铺垫为步步
玄机,漫无边际的人生百态勾连成完整戏剧。世上本无事,作家自扰之。原本散沙一盘的人
群被拴了对儿,小抵牾辄大起冲突,见缝下蛆,见包袱就抖,惟恐不热闹,惟恐不机巧,什
么花招也使了,什么套路也用了,素不以为然的,常笑他人低级的,都顾不上了,语不惊人
死不休,都只为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卖,卖一千万本才好。
全好,都不错,就一个小出入:不是我脑子里原来那东西了。这也怨不到别人,谁让我
没本事呢,只会写小说。
所以,在这儿我先给读者提个醒:我这本书别当回忆录看,没几件事是真的,至多只是
看上去像,谁当真谁傻。这就是一常规小说,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混用,爹不是爹,娘不是
娘,朋友不是朋友,我不是我,谁要跟我三头六案对证,我是不认账的。
3
这小说写的是复兴路29号院的一帮孩子,时间是六一年到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主
要地点是幼儿园、翠微小学和那个院的操尝食堂、宿舍楼之间和楼上的一个家。主要人物有
父母、阿姨、老师、一群小朋友和解放军官兵若干。没坏人。有一个幼儿园阿姨有一点可
笑,仅此而已。男主人公叫方枪枪,是我原先一些小说中叫方言的那个人的小名,后面等到
上中学,我会让他改回来。他周围的小朋友,男生,都是我原先小说中的人物,一个院的,
一个学校的,都还校女生,有老人儿,大部分是新人。我准备让她们中的某几位连贯下去,
在后面成年后仍在方枪枪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这是出于小说的需要,保持情节的连续
性,并非实情。我们那个院还是有一些禁忌的,或叫难以逾越的纯洁,本院的男女小孩之问
很少乱来,都挺淡的,给予敬重。不像海军,他们院同院结婚的很多,由纯洁的友谊最后走
到一起去了。
这里必须解释一下,不想让人家以为我从小就惦记着谁,没敢说,最后写进小说过瘾去
了。不好。
男孩尽管一些事迹昭著,一提,29号的旧人都知道谁干的,也不尽然。还是合并了一
些同类项,使之性格迥异,各秉资质。其实当时大家都挺像的,文武之道都有一些类似的长
处,都有相同的惊人之举,有的地方将张三的壮举按给李四,也是归范儿,令知情者胎笑大
方了。有的事是成心多给了方枪枪一些,显得他多关键似的,这是我利用职权营私了,不好
意思。
有一些过场人物,流言蜚语之中用了真人名,还罗列不少真外号,并非有意唐突,实为
增添亲历感,越是假活儿越要煞有介事,各位海涵,别跟我一般计较。这里我要特别向真张
明请个安。这是我一不周全。在“一半火焰”那小说里我用了这名字,在这里也只好继续用
了,因为有互文关系,割舍不下。郑重声明:此张明不是那29号真张明。这张明有作风问
题,那张明绝对好人。
为了把假做真,我在这小说中把背景尽可能坐实,路名门牌楼号校名什么的都使真的。
社会上沸沸扬扬的大事也大致涉及,只是这些事都是从方枪枪这个糊涂小孩眼中反映,不可
能在时间上太精确,有些事反映到他这儿来和资料上的历史发生时刻有出入,差个一两年也
是有的,那就活该了,我也不是给别人编年,只是意在造染氛围。
一些当时的称谓,也不一定精确,因为小孩不一定完全搞得懂那些官称,会有很多口
误,这个我就从孩子了。还有个别谁也说不清的叫法,像里面提到的“三军冲派”,我也是
刚弄明白那是三派:老三军,新三军,再加上个冲派。当时小孩也就一块儿叫了。
这个也就不改了。
对那时的一些独特简语,开头一般随行有几句说明,后来觉得也罗嗦,多事儿,也影响
叙事,就不再解释了。相信中国人都还看得懂,谁不认识几个40岁以上的人,问问也就了
然了,都不难。
文字中还有一些口语,有音无字,或者其字不雅,我就用象声词或同音字来拼。像表示
乱动,一般和“蹬”联用的“哧呜氨;形容难看和糟心的“哧诶”;还有“拨依”,这个字
在口语中也往往拆音节避脏,不算生造。偶有英文我也全拿汉字拼。我是特意不用字母的。
在这点上我守老派,我以为汉字文章,加进一两节字母,如馒头旁摆了根香肠,外道,隔
路,还有点劲儿劲儿的。
另有一些无规范的或其规范不足以穷其义,我也擅加更动,只选我自己认为贴的。譬如
矫情,用做形容时我用这俩字,同时伴有动作正“矫情”着呢,我用口字边的嚼——嚼情。
譬如:较劲。相持不下我用这个,有时是单方面不服,带有叫板的意思,我也用这口字边的
叫——叫劲。总的原则是从音。我以为人在看小说时会默读,意思再对音差了,有时也会摸
不着头脑。特别是关碍口语,容易懵。大家也不是真都那么有学问,不会念没准就不认得
了,或者给看拧了。
有的多音字,譬如“刺”“落”,都有个“拉”音,可一般习惯看到这两个字还是读主
音,用做动词时常觉辞不达意,读起来不畅。这我也自作主张改写为“拉”。不是写错了,
看官读到那里知道就行了。
语言嘛,约定俗成,有习惯用法这一说,都别太轴了。像“大腕”“顽主”都换为原字
“大万”“玩主”也不见得就好,读时嘴里也要换一下频道。
4
最后,这个问题容我专门饶一下舌。过去不慎,在这个问题上吃过亏,所以这次,天没
下雨先打桑我既往文风失之油滑,每每招致外人不快。这次是做抒情文章,叠床架屋,繁缛
生涩是有的。制造个气氛,给自己寻个小快乐也是有的。合沙射影血口喷人,决无。调佩,
那也是文意兜转空留余响罢了。我是提着手刹一路开的这车。也是势在必行,文中小孩终篇
不满八岁,能说得出口的昏话不过尔尔。若说有意图之,那是欲图一点童心,欲图一派天
真。小孩子当然是有些糊涂想法,生于大时代,也不可能不在时尚中,胡乱关心一下政治,
轻率赞同一些时事,那在当时是很自然的,也很正经,没人会发噱,搁在今天,这些忠厚便
显得狡猾,有几分不怀好意,有点调了低,为了不引致误解,这些,在成书前,经与编辑细
细会商,均一一删去了。
我们是反复检查过的,可删可不删的地方——删!
删得肉疼,也自觉用心良苦。可百密一疏,未准仍有一句半句尚嫌造次,但请各位眼中
容情,跳过去不看也罢。
再说点什么呢?咱们都别想歪了。很乐意受到猛烈的文学批评,人身攻击也可以。就是
别寻章摘句,望文生义,那就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了。
199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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