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
作者:张贤亮


序言:秋天的话

  《收获》在一九八五年发表了我的《男人的一
  半是女人》,当时在中国文坛曾引起很大争论,至
  今已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发行。据一
  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参考消息》报道,那部小
  说又被香港《亚洲周刊》邀请的海内外知名学者
  评选为“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之一。十四
  年后的今天已是二十世纪末,作为一名作家,我
  想我应该写出一部小说表达我的世纪末情怀。
  我个人认为这部新的小说比《男人的一半是女
  人》有所提高,至少不比它逊色,所以才敢再次投
  寄给《收获》的编辑请教,并感谢巴金老人的关怀
  与小林的督促。

  青春期(一)
作者:张贤亮

  到八十年代初,我已活了五十多岁,才知道有“青春期”这个词。过去只知道有个词叫“青春”,第一次读到它的时候刚刚六岁,不懂得是什么意思。给我启蒙的老师是重庆南岸乡下的一位老秀才,但他并不是重庆人,母亲说他跟我们一样,也是从江浙一带“逃难”逃到“陪都”来的,被四川当地人称为“下江人”的一类。如今我想起他,就不由得佩服连环画家和影视化妆师再现历史面貌的本领,现在画面中凡出现过去的私塾先生,都与我这位启蒙老师十分相像,包括那顶古典的瓜皮帽,因而也使我总忘记不了他的模样。他只教我家族中的几个子弟,开学就念《唐诗三百首》,不像一般私塾先生以《千字文》《百家姓》《幼学琼林》为教材。他好像很喜欢杜甫的诗,我学的第一首诗就是《望岳》:“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认识的第一个字是冷僻的“岱”,让我好久在别处找不着它。一次,他念到“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的时候,突然把书本捂住脸痛哭失声,真正“涕泪满衣裳”起来。鼻子擤得訇訇作响,听到那样大的响声,谁都会惊奇此人的鼻孔非同小可。他哭得全身骨头发颤,特别是颔下一绺花白的胡须抖动得更厉害,眼泪鼻涕随手往书案上抹。看到一个大人,又是我们一向畏惧的老师居然跟我们一样也会嚎啕大哭,下面一群六、七岁的孩子哄堂大笑,哇哇乱叫。从此我们也就不再怕他了。
  然而,就因为他的启蒙,我自幼就受到诗歌的熏陶,长大后不幸曾当了一回诗人,使我身陷囹圄二十余年。除此之外,我仍久久不忘他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是我自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的一位真正会沉浸到诗赋里的读书人,可说是位“诗痴”。不管别人怎样看,毫不顾及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什么印象,全身心投入铿锵悠扬的声调中,摇头晃脑地放纵自己的情怀,敢哭敢笑敢于痛快地宣泄自我。虽然他和无数“下江人”一样被日本人赶得离乡背井,穷居一隅,但越往后我越敬佩他仍然保持着精神上的独立;仅以他当着孩子的面痛哭一例,我可以断定他属于中国最后一代有风骨的文士。后来我跑遍中国和世界,再没有见过哪个人有那份凭借某种艺术形式来表达自己心情的真诚,再没有见过哪个人被某件艺术品打动得如此酣畅淋漓。世界不一样了,人心也变硬了,所有自称为艺术家、艺术爱好者即所谓“性情中人”的造作,都不能再打动我。
  可是,我仍然没有弄懂“青春”是什么意思,私塾先生向来是不解词的。“蓟北”“巴峡”“巫峡”“襄阳”“洛阳”这些词看来是地名,其他的我都不甚了了,却对“涕泪满衣裳”这句诗,从此有了非常形象而直观的理解。后来的几十年我碰到无数场合会催我泪下,甚至要迫使我非痛哭不可,但泪水只要一溢出泪腺,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样子,于是在必须哭的场合我反而会破涕为笑。他的痛苦在我童年的眼中始终是不能磨灭的滑稽,我一想到他,即使已到成年、到垂垂老矣,我也立刻幼稚起来,这使我一生受用匪浅;老师的一场痛哭竟然使我能永葆青春甚至会返老还童,不管以后我多么深刻地理解了他精神的高尚,他与杜甫合为一体,他就是杜甫的化身,但他的痛哭似乎永远是人生的一个诙谑,仍会令我发笑。启蒙老师无意间在我心田里种下了抵御和化解痛苦的幽默感,让我能活到今天。
  后来上了正规学校,上了初中,课本里“青春”这个词更接踵而至。可是,哪个老师都不具体讲解“青春”的词义,好像“青春”和“吃”这个动词一样,不用讲人人都会明白的。尤其到上中学,“把青春献给祖国”成了每个年轻人必须奉行的口号。中学生“只缘身在庐山中”,并不觉得“青春”特别可贵,以为大概仅仅是人一生中的一段时间吧。但是,是不是一个人只把人生的这段时间献给祖国就够了呢?到了中年和老年,那光阴就完全属于自己的了?或是祖国不需要你其他时间,只需要你宝贵的“青春”?这些问题也没有哪个年轻人去深究。可是越到后来祖国好像需要得越多,每个中国人的一生似乎都不属于自己,那么,单单提出个“青春”献出去又有什么特殊意义呢?真的,谁也没有想过。
  进入八十年代,中国人才突然开始发现还有个“自我”。在政治钳制逐渐松动的社会氛围中,对人本体的认识,也逐渐从“阶级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态方面,转移到注意起人本身的心理生理上面来。首先,社会普遍感到在性知识上有补课的必要。于是,除了“青春”之外,报刊杂志上又经常出现“青春期”这个词语并加以反复探讨研究。不管怎么说,“青春期”肯定是最饱含青春的了,尽管有人会“永葆青春”或过了期还能“焕发青春”,也不能不承认他在“青春期”的青春最多最足。可是杜甫所指的“青春”与王维的“狂夫富贵在青春”看来并非我们通常所说的必须献出去的“青春”,更不是“青春期”。读了一些“青年必读”之类的专栏我才大致了解,从生理学角度上说,“青春期”原来是每个人生理发育上的必经阶段,是一个纯自然现象。在这个阶段,每个人除了身体上种种生理变化,在心理上的主要标志好像是开始对异性产生爱慕、爱情或性欲望,用我这个曾长期跟牲口打交道的人的话说,就是“发情”!
  领导潮流的学者认为“青春期”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时期,与人的童年时期相同,会决定一个人今后的心理、性格和品质。犯罪学家甚至能通过一个人在青春期受到的挫折来分析一个嫌疑人可能犯罪的深层原因,从而判断这次罪行是不是这个嫌疑人所犯;希特勒变成恶魔和爱因斯坦成为划时代的大思想家,都与他们青春期时的某种特殊遭遇有关。
  这引起我自我分析的兴趣,然而自我分析的结果却发现,我不知道自己的青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丝毫没有觉得什么时候我的青春期就算结束了。好像我一辈子从来就没有过青春期,又好像青春期单薄地平铺在我一生的全过程,所有的日子都像一块青灰色的铁板,坚硬、冷峻而索然无趣,就这么肤皮潦草地过到今天。
  我想我应该和别的任何人一样都有“青春期”的,我怎么可能从幼年就一下子跨到中年直到老年了呢?不找到人生这段时间,总不太甘心;别人都有惟独我没有的,除非是疾病,那可不是什么值得自豪的事。而有点闲心去寻找那根本不用再去寻找的东西,又说明我其实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老年。
  现在回忆,如果算作今天人们常说的“青春期”的萌动,即“发情”的表现,还是应该在我五、六岁时与小同伴们玩“猫捉老鼠”那次开始有点迹象。
  地点仍在重庆南岸乡下。我的印象是在一所很大的院子中的一间很大的房子,院子和房子都弥漫着古旧的气味,阴森潮湿而庄重逼人。“别梦依依到谢家,小廊回合曲阑斜”,那院子四周果然有一圈“小廊”,廊檐雕刻着许多线条不清的吉祥图案。后来我发现,凡是后来浮现在记忆中的景物都非常大,连山路旁和小溪旁的苔藓也浩浩荡荡绿成一片。我曾不止一次地到不同地方故地重游,每次都会惊讶地发现所有的东西都比过去小了许多。树木不但再没生长,反而仿佛缩水一般,小了不止一圈。所有的回忆都充满水分,或者说在回忆中一切都那么滋润和丰满,一进入现实就干瘪了。我也曾回过重庆,并虔诚地到南岸去考古般地寻找我青春期萌动的故址,就是那所大院子中的大房子,但所有的东西都失踪了,连泥土都失去了古旧的气息,如同战争的残骸被新建筑替代得那样彻底。一时间我竟迷惑我是不是有过过去,抑或整个人生都是一个幻觉。站在暑热蒸腾的柏油马路边,呼吸着大小汽车散发的废气,我如一片枯黄的落叶般飘浮了起来。
  然而,那肉感至今仍十分丰润、温暖而柔软,与阴森潮湿庄重形成强烈的对比。当它贴在我身上,一下子就融进我的肉体,使我感到躯体内好像添加了更多的血和肉,某个部位立即涌动和膨胀。这种感觉从那时就嵌入我作为一个生物人的个体,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并随我一同成长。每当那种感觉像一种腺素分泌出来时,过去,它总是会使我体内某个部位涌动和膨胀,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地从肉体的某个部位蔓延到全身,让我如同喝下一杯醇酒,每一根神经都柔软和温暖。
  现在我才知道人的一生多么无奈,那肉体那皮肤的承载者当然是位女性,一个比我大好几岁的小女孩,是我一个应该叫她“姐姐”的邻居,可是,我再怎么绞尽脑汁也想不起她的名字和整体形象,还不如我的启蒙老师给我留下的印象深刻。记忆中所有的人物都渐渐成了符号或代码;时间拉大了现时与发生点的距离,使一切可把握的东西都从手指尖飘飞。启蒙老师不过是因瓜皮帽和胡子组成的符号被一直采用至今而使我仍有记忆,肉感却正因为是感觉,肉体的形象反而淡薄以至于无。这就是人逐渐活到老的悲哀之处,所有具体的东西甚至亲密的人都会无影无踪,最后,连自己也消失了,也成了别人印象中的符号或代码。经我观察,不止是老年人,好像所有的人一进入中年都会逐渐地感染不同程度的健忘症和痴呆症。生活强迫人要倾向佛学所说的“空”。
  但毕竟我曾拥有那一刻,曾有过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决不会是与生俱来的,即使是符号和代码,那也应该在实物之后。我记得她拉着我蹑手蹑脚、急急忙忙而又屏声息气地在几间房子乱窜,阴森的房子院子因为有了我们而活跃起来。我们真的像老鼠一样缩头探脑,最后她终于选定那间大房子里的一个大橱柜。
  奇怪的是我对橱柜倒记得很清楚,那是紫檀色的,里面有一股浓烈的樟脑的芳香。从此以后我对紫檀色和樟脑味就有了独特的嗜好,紫檀色和樟脑味,这一色一味,总会激起我的情欲。可是,那也同时将我的感情覆盖面限制住了,使我今生今世再不能冲出这种色与味的局限。每一种遇合都是若干次错过,那种特定的狭隘令我后来错过无数次艳遇。
  她拉着我钻进橱柜,顺手把柜门一带。天地立刻昏暗下来。整个世界只有她和我两个。由于紧张地屏声息气了好一会儿,松懈以后,我和她自然要喘口粗气,我发觉她的嘴唇紧靠在我腮边,气息烘热而湿润,对我哈出一股既麻又痒的暖流。这样近的距离有一种特别的诱惑力,吸引我非更加靠近她不可,于是我不自觉地在黑暗中向她偎去。后来我当然和其他女人也有过同样危险的距离,但再也追回不了那种朦胧的、无意的、纯自然冲动的境界,从而使我认为一切有意识、有预谋、有热身过程的行为和语言,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恋爱”,全然没有什么乐趣,有趣的只不过是“发情”。“缘”,实质上都是偶然的、随机的和随意的。
  她将两臂环绕着我。外面本来就很炎热的气温在橱柜里面又突然上升,薄薄的一层布衫已等于无。于是这使我“懂事”以后常常去注意纺织品的质地,但再没有见过厚度只等于零的衣服面料。我和她之间如油的腻汗不知是谁身上渗出的,这种腻汗特别润滑和凉爽,仿佛我们正是靠这种粘合剂才会二为一。这决定了我此后的一生再不能与皮肤干燥的女人亲热。由于我们俩都怕被“猫”捉住,我们就结成了一个命运的共同体。我们互相搂抱着。现在回想,我们的姿势绝对很不规范,在黑暗中两个肉体揉搓成一个肉团。大概那仅仅只一刹那时间,而那一刹那我与她完全达到一种不可告人的默契。她的手在我胸前、背上、肩头、小腹反复游走,既温存又有力度,只要游到我身上有肉的部位,那手掌就会自动咬合,并且每次咬合都如鱼喋水,恰到好处,让我幼小的心从此作会到“亲切”的“切”是什么滋味;汉字真太伟大了,“切”字真太贴“切”不过!我也完全不自觉地如此回应,像是一种条件反射,又像我们的动作非要像老师教的楹联一样上下对应不可。这时我才发觉人世间有另一种肉和皮肤,抚摸它比自己给自己搔痒要舒畅舒心得多,自己给自己搔痒的舒畅感在皮肤上,抚摸她的舒畅感却深入到心底里,其中有全然不同的体验。
  “猫捉老鼠”的游戏规则决定了我们最后不得不分开。怎样分开的及分开以后的事,我全然忘却了。虽然现在我可以虚构和幻想,但任何补充都是多余。抚摸的暧昧或暧昧的抚摸不可告人不可传达不可用语言描述,那种感觉正如自身的血液流动磨擦血管,有谁能说得准确?
  或许,那仅仅对我来说是一次“事件”,一个进入青春期的“仪式”,是我为了勉强给自己一生设定一个“划时代”的阶段而烙的精神胎记,而那位“姐姐”却完全是无意识的,她的抚摸纯然出于亲情或热情,既非她的什么“青春期”表现,更与“性”毫无关联。风无心吹皱春水,春水却因风而皱;水以为与风有默契,而风不过将吹拂当作游戏。但是水因风而皱之后再没有被风吹过,这潭水便成为死水,那一场风,也就永远留在水的记忆里。
  橱柜里的“仪式”对我非常重要,在于我现在自以为是平生第一次与异性的交流——我被异性抚摸和抚摸了异性,从而使我初次“发情”。如果说那就是我“青春期”的开始,我未免像只小狗似的有成熟得太早之嫌。我在才智上并没有超常之处,更不是一个绝顶聪明的神童,却对异性有过早的敏感,这不但不值得炫耀,还应感到自惭形秽。然而正如上面说的,自那场“仪式”之后我的“青春期”或说是“发情”就长期停滞再没有丝毫进展,像一颗小小的流星一闪即灭,落到一片无人知晓的荒原。又如前所述,那次遇合从此限制了我的感情取向,失去了“遍洒雨露”式的广泛性,用营养学的话说就是我这人比较“偏食”,这样,我对异性的兴趣不仅没有因此升高,反而因此下降。所以,那次幸运实际上是次不幸,是我在童年遭受的一次挫折和压抑,致使我终生再得不到那样自发的热烈的拥抱。
  橱柜“事件”以后,异样的感觉并没有保持很久,甚至逐渐淡忘了。然而慢慢过了四、 五十年,那种感觉却苏醒过来而且越来越强烈,现在,每天入睡以前再钻进橱柜里去温习一遍,几乎成了我的功课。人到老年有个绝妙的好处,就是可以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钻到回忆中去,拾取过去遗失的东西。所有过去丢掉的细节哪怕是一针一线,今天在脑海中翻腾出来都会变得非常宝贵,从当年受到父母师长的呵斥中,也能品味出温馨。
  人一生下来便不停地向前奔跑,将生命和时间稀里哗啦地丢了一路,像一条脱线的项链,沿途失落掉一颗颗现实的感受,这些感受只有到老年才会发现它们全部是闪光的珍珠。对老年人来说,现实世界上再没有什么能给他强烈的诱惑的了,逝去的光阴才最具诱惑力。于是每个老人就慢腾腾地往回走,在回头路上不停地拾呀拾,腰背大概就是为此而佝偻。
  回忆,是老年人对未来的憧憬。
  接下来一次,可算作是“青春期”表现或“发情”的,已是七年以后了。七年,听起来是很长一段时间,抗日战争也不过八年而已,但那时我仍只有十三岁,可见得我造孽实在造得很早。想到这次我就会想起一位逝去的好朋友,一个著名作家兼电影编剧。是他使我的回忆始终保持圆满,直到今天我写自己这段卑微的历史的时候,我仍然觉得她非常美丽。她脖子后、发际下那一小块、惟独是那一小块白皙的皮肤,永远在我眼前闪耀着尊贵的象牙色光辉,并且越往后越具有古董的价值,激发我对这个世界和生活的兴趣,使我舍不得轻易将这世界撒手而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我们全家回到老家南京。我祖父在南京有一所颇有名气的大花园,是在二十年代仿苏州园林的式样建造的,找就出生在那花园中的一个院落。在我出生的三十年代中期,楼台亭阁中时时传出六朝古都的遗老遗少骚人墨客的吟唱,一册册装订精美的旧体诗词印刷出一摞又一摞,当然是现在所说的“自费出版”。也好像现在自费出版的书籍一样,一摞摞堆放在家中送不出去,抗日战争爆发后跟我一起从南京搬到重庆,再从重庆搬回南京。我这个“长房长孙”和那堆吟唱的唾沫,在祖父眼中却似乎分量相同,用私塾老师教我的“敝帚自珍”这个成语形容我祖父再合适不过。
  回到南京,包括“岱”字在内我已识了一大堆汉字,曾在泛霉味的房间里翻弄过那些曾与我风雨同舟的《酬唱集》,我第一次惊讶如此肉麻的押韵句子也可称其为诗。诗既让我失望又令我充满自信:这个玩意儿我也能玩一玩!诗人中有杜甫和我的私塾老师一类人,但更多的是媚上媚俗的小人。从此我敢于蔑视我想蔑视的任何诗词文章,从“反右”、“文革”直到今天,任何对我的批判都不会令我心惊胆战。响应主人号召的“酬唱”,在中国文艺界理论界思想界风行了几十年,历久不衰。在那泛霉味的房间里,我受到的文字污染反而使我获得精神的免疫力,后来无论什么号称伟大神圣的话语都不会使我疯狂。
  我被送到一个叫筹市口的地方上中学。名曰“筹市口”,其实并没有什么集市,而是一座长满青草的小山包。学校很威严地蹲在山包顶上,像一只灰色的大老虎俯视着沿小路而来的一群群莘莘学子。这座建筑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曾把雨伞当做降落伞,撑着它从三层楼跳到凹凸不平的青草地上,结果摔断了腿。我想这也应该算我青春期的表现,因为我的英雄行为只不过是为了引起坐在我前排的一个女同学的注意。但我在家躺了一个多月后再来上学,她似乎并不怎么为我的康复而感到高兴,更没有因我的壮举对我五体投地。这使我以后在任何一个女性面前再不会搞什么鬼花样。女人是彻底的现实主义者,并不欣赏愚蠢的浪漫。然而正是她耳后那光泽的皮肤第一次发掘出我的冒险精神,这种精神不但让我后来渡过重重难关并且一直支配我到老。
  这个可能会令我终生残废的女同学总穿一身廉价的黑布衣裳。黑衣黑裤,皮肤却异常白皙。脑后垂着一条黑色的大辫子,长度刚好在腰下一点点,所以辫子的摆动幅度恰到好处。到八十年代,黑色又复辟了,成为国际流行色,于是处处都有她的倩影,不时地在我眼前晃动。我从没和她有过肌肤上的接触,所以她的模样直到今天在我眼前仍十分清晰。尤其是她耳朵后沿着发际而下那一曲弧形的脖子,由于发辫被紧束着而好像故意要显露出来一样分外清明。那是一片迷人的三角区,笔直的斜边是洗得褪色的衣领。于是我终生喜欢洗得发白的旧衣裳,果然,三十多年后一种水磨洗布竟成了流行的时尚。
  美丽并不需要很多,正如警句妙语,越短小才越显得精彩。单是乌黑发亮的头发还不够美丽,单是白皙的皮肤也不够美丽,美丽的原来是隐藏在乌黑的发根中依稀可见又难见的白皙的皮肤。只有那么一小块,如同一滴牛奶的洇晕。在整体描绘上,那正如画家神来的一抹妙笔似的可遇而不可求。是她,教会我从后面去欣赏女性以至于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她使我对《背影》这篇课文理解得比一般同学深刻。并且从此激发起我对任何事物的幕后活动与背景的兴趣,决不会轻易相信表面的形式,用现在流行的话语来说就是喜欢“揭秘”。我常想,我能够‘兼听’并且是个“两点论”者,是不是也和青春期时的这个启发有关?
  这个世界上的东西其实并不太多,还远远没有达到饱和的程度,一切一切动植物所谓的“无数”都有绝对数量,惟独秘密在地球上爆满,太多的秘密是宇宙间的另一个“黑洞”。譬如我对她耳后、脖项、衣领构成的三角区的神往痴迷,直到五十年后的今天才公布于众。而在当时,在我摔断腿之前一学期左右,可以说只有那白得耀眼的三角区才是使我天天积极地去上学的动力。父母亲都很奇怪,我每天每堂课都不缺,摔断了腿躺在家里还总惦记着学校,老师也说我在教室里表现得也很用心听讲的样子,而我除了作文课外,却门门学科都不及格,连体育课音乐课也不满六十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现在勉强当了一名作家的初始原因吧。
  那时我一见到她的脖项便激动得想去触摸,或是将那一片小小的三角贴在胸前。她耳后的三角区有如吸引飞机轮船自行往下栽的百慕大三角区,不但使我一举从三层楼上往下跳,还经常让我丧魂失魄,上课铃一响我在座位上落座,等候的不是老师而是她。如果她哪天请假我便神智恍惚,四十五分钟下来我竟不知道刚刚上的是什么课;前面的座位空了我的心也仿佛空了。不过那时我并没有一点橱柜里那种“发情”的冲动,体内某个部位更没有涌动膨胀,因为她那皮肤上光滑得没有一个毛孔,没有一点瑕疵,质地像大理石一般紧密,也像大理石一样冷冷地拒人千里之外。
  如今我回忆起来,那可算我平生第一次领略到“爱慕”的滋味,已经比“发情”提高了一个等级,达到一种诗的境界。对白色三角区的神魂颠倒和在雨中玄武湖的心旷神怡相同,都与肉感无关,属于另一类感觉范畴。那隐藏在乌黑的发根中依稀可见又难见的白皙的皮肤,启发了我对杜甫的“香雾云鬓湿”有新的诠释。我自信比稍逊风骚的私塾先生更理解杜甫。她圆润的脖项上方那一小片微有弯度的爬升地带,颜色时深时浅,或白或黑,在我眼中果然雾气蒙蒙,香烟缭绕。所以我认为杜甫的“香雾”并非一般人解释的是嗅觉上的“香”,而是指视觉上如“雾”的朦胧;“湿”也不是潮湿的“湿”,而是触觉上的凉爽和光滑。对女人的鬓发有如此细腻入微的感觉,可见杜甫真是个伟大的女性欣赏家!
  这说明我的确比在橱柜里时成熟了许多,是符合“青春期”成长的生理规律的。只有这点还可证明我发育正常,我的身体一直很健康大概也得益于此。
  四
  三十多年后,我和一群作家到南京领一项高级别的文学创作奖,当作家们晚上聚在一起大谈特谈个人初恋的经验时,我没有别的可以炫耀,便说了这段脖子的故事。在座的朋友们却一个个嗤之以鼻,他们说我并不是跟那个动人的小女孩谈恋爱而是跟“一根”脖子谈恋爱;那算什么“初恋”,只不过是可笑的“脖子情结”罢了!我对他们用“一根”这个数量词非常反感,他们亵渎了我童年心中唯一可以留念的审美对象,使我对这些文学家品味的估量大大降低,怪不得现在在“创作”“写作”这类高尚的心灵活动前面往往加上个低级的“搞”字。但午夜扪心自问,与他们多彩多姿离奇古怪温柔缠绵两相情悦青梅竹马的初恋相比,我不能不暗自惭愧:我“青春期”时与异性的接触确实少得可怜。如果我能像他们一样交游广泛,视野开阔,当时周围比那片三角区更加能吸引我的东西一定还很多。可是命运就是如此规定,我的性格决定了我偏爱一些别人不太注意的细节。这大约也是我后来还能靠写小说吃饭的原因。
  一颗草的种子在贫瘠的土壤中破土而出,如果再没有其他植物在它周围生长,它便会成为重山秃岭上一株夺目的大树。我对白色三角区的怀恋何尝不是如此。在那耀眼的光芒以后再没有别的发光体照耀过我,于是我也像我祖父似的敝帚自珍,在我以后的岁月里从劳改队进进出出,一直怀揣着对她的思恋。那是我缺少异性滋润的贫瘠的心田里的一株树。现在我又回到南京,当然要去顶礼膜拜。
  我还记得她家住的地方。我说我造孽造得很早的一个罪过就包括我曾悄悄地跟踪过她。我至今还能依稀地看见她黑色大辫子摆动得合度得体,就是在三十多年前放学的路上发现的。但我并不是有意跟踪她而是她主动吸引我,走着走着我不知为什么就会跟着她走。后来我才知道世界上许许多多事情都身不由己。我可以保证此后我再没有跟踪过另外一个女人,因为再没有哪个女人有那样的头发。长大后我听说女人的头发长了发梢会分叉,现在很多香波就以解决这个难题做广告。可是那时我认为她的头发绝对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每一根都能够单独剔出来做成标本,难怪古人在诗词中把它比作“青丝”。那时我虽然已经戴上近视眼镜,奇怪的是我仍能远远地看见她头发根底白皙的皮肤,那是迷人的三角区的衍化。我第一次跟她到家,以后便轻车熟路了。原来她家离我家很近,她到家后我往前再走二百米也就到我家了。跟踪其实不过是顺路而已。她家在一个菜市场前面,我每天吃的菜都要一一经过她家门口。
  和作家朋友们聊了初恋的第二天,我说我要去“寻根”,看看祖父那座大花园现在怎么样了。前面说的那位好友一一一名作家兼编剧作为授奖会的东道主之一,发动几个友人跟我一起去。于是大家坐了一辆面包车直奔三十多年前曾经为我的家。按我提供的准确地址:XX路XX号,司机很容易找到地方,可是我家已经成了一个制造电机的工厂,门牌号却依然没变。早先悬挂楹联的门柱上如今一边是工厂的牌子一边是工会的牌子,倒也很对称。大门已不是原来的大门。我记得原来的门是厚重的木头门,镶着几排铜钉和两个铜环。现在大大缩小了的黑色铁门上莫名其妙地涂着好些红白油漆,大门仿佛成了画家的一块调色板,远看又好像抽象画派的作品。几个作家走近仔细一看,才认读出是退了色的“大跃进”和“文革”的口号。一时我竟有些眩晕,几个历史时期叠印在一起,压缩了多少人间的悲欢离合!时间便如此无情地匆匆而逝,不管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来说多么伟大重要多么惊心动魄的事都会过去,都会变为陈迹。
  我的好友是南京的知名人士,对看大门的老头一说老头便领着我们从旁边的小门鱼贯而入。不出所料,曾经为我家的花园早已面目全非,楼台亭阁无影无踪,绿树花草也被雨打风吹去。小溪变成一条平坦的柏油路,看门的老头说路下面埋了条排污管道,那大概就是我记忆中清澈的小溪了;荷花池被压在车间底下,花房改建为一排砖木结构的简陋平房。老头还记得花移出来后都死了:“一棵都不剩!”老头也会发出感叹。看来,人要比花木的生存能力强得多。
  老头仿佛是《失乐园》中的维吉尔,一一指点给我看什么什么是什么什么时候改造的。改造真的非常彻底!一家人的生活场所变成了公家的生产场所。但工厂近年也很不景气,竟败落到与抗日战争时期我的大家庭一样,要工人各自去寻找生路,老头说这地方将要被港商买去,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厂房静悄悄的,既没工人也没机器的响声。一堆堆锈迹斑斑的电机半埋在凄迷的荒草中,那大约就是这家工厂的产品了。花园败落了,工厂也败落了。不管是花园也好工厂也好,不管是属于私人公家或是港商,人们在土地上忙来忙去只不过是来来去去往返的风,这片土地还是这片土地。友人们怀疑说你是不是弄错了,又有人开玩笑指着车间里的一泡尿迹说,你大概就在这里落草的吧。我突然想到“落草”一词的含义:既指婴儿出生又指去当强盗。神圣感立即被一种暗示所代替:是不是人生下必须是强者,不然便不能承受以后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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